慧解脫(110)
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二十二)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109)
註3 : 見雜阿含經870經。註4 : See, Timaeus, 30 c., 69 c.
慧解脫(109)
柏拉圖的靈魂回歸彼岸理型世界,這理型世界是永恆與不可毀壞的。我們世間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有那個世界是永恆與不可毀壞的 ?
佛陀否定娑婆世界主梵天王所在的梵迦夷天,是永恆和無上。(註1)
然而,佛陀指出果實天是火水風三災所不及的世界。(註2)
色界四禪的果實天必是永恆與不可毀壞的世界。
而且,佛陀還稱之因性果實天。(註3)
果實落地,長出果樹,衍生果林,遍地皆是。果實就是果樹和果林的來源和因性。如是,因性果實天就是眾生的來源與因性 ?
Timaeus指出上帝原創的宇宙是賦有智性、靈魂的單一動物,而且,這宇宙涵藏所有其他動物,無論是有限生命和無限生命。(註4)
所以說,上帝原創的宇宙,即柏拉圖所稱的理型世界,不但是這世界的範型,而且,就是這世間人與動物的因性和來源,可以稱之因性果實天。
柏拉圖的靈魂回到因性果實天,若還是同上輩子一般,沉思於理型,那麼,就如同上輩子一般,喝了忘川之水,把所有理型和知識忘得一乾二淨,投胎轉世為人。
若然,柏拉圖這一輩子所開創的理念哲學和自我的哲學訓練,不就枉費 ?
柏拉圖該怎麼辦 ?
不再沉思於理型,不憶念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不欲法、念法、樂法,不欲理型、不念理型、不樂理型,不再喝忘川之水,不再投胎轉世,實現其不入輪迴的末世論。是嗎 ? 註解
註1 : 見雜阿含經1195經、1196經。
註2 : 火災起時至光音天,光音天為際。水災起時至徧淨天,徧淨天為際。風災起時至果實天,果實天為際。所以,果實天是三災所不及的世界。見長阿含經世記經卷21三災品。
註3 : 見雜阿含經870經。註4 : See, Timaeus, 30 c., 69 c.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二十一)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108)
慧解脫(108)
何謂少慢未盡 ?
尊者舍梨子說道 :「有內結人阿那含不還此間,謂有修習禁戒,無穿無缺無穢無濁,……復學厭欲、無欲、斷欲,因學厭欲、無欲、斷欲故,得息心解脫,得已樂中,愛惜不離,於現法中,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註1)
如是質多羅長者觀五陰無我無我所,得息心解脫,得已樂中,愛惜不離,於現法中,不得究竟智,如同行無上息迹慧之所見,然未得證。如是少慢未盡,然五下分結已斷,命終過摶食天(欲界六天)及餘意生天,越色界四禪果實天、無想天,生首陀會天(五淨居天),於彼般涅槃,不還生此世。
可見,得息心解脫,得已樂中,愛惜不離,如是欲法、念法、樂法。這就是少慢未盡,有所得有所不捨。如是長者少慢未盡,不知法尚應捨,何況非法。(註2)
如是長者欲法、念法、樂法,不得滅盡涅槃,不得漏盡解脫。(註3)
若柏拉圖認為靈魂在投胎轉世為人前,沉思於理型,欲理型、念理型、樂理型,如是欲法、念法、樂法,不但不得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竟然過摶食天,下生人間。若然,柏拉圖的靈魂脫離身體,振起翅膀回返理型世界,不再沉思於理型,不再欲理型、念理型、樂理型,不再欲法、念法、樂法,如是滅盡涅槃,如是漏盡解脫。是嗎 ?
註解
註1 : 見中阿含第21經。
註2 : 佛告比丘 : 善法猶可捨,而況非法。曰 : 依憍慢滅憍慢、慢慢、增上慢、自慢、邪見慢、慢中慢、增上慢,以無慢滅慢慢,滅無慢正慢,滅邪慢增上之慢,滅盡四慢。(見增一阿含卷38馬血天子品第43之1第5經)
註3 : 若比丘若行、若形、若相觀,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彼不憶念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然於彼色、受、想、行、識法,作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思惟,於彼法生厭怖畏防護…以甘露門而自饒益…捨離餘愛,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見雜阿含第864經、第867經)如上經說,差別者,如是知如是見已,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見雜阿含第865經、第868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再述(二百二十)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107)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慧解脫(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