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十五)又一自然狀態恆境─極北居民(4)

又一自然狀態恆境─極北居民(4)
極北居民不知戰鬥,他們無所爭執,無訟,不必共同推舉裁判或法官。他們不工作,沒有收入,付不出稅捐,沒有能力維持政府的開銷,當然,不設政府。除非,有人自願提供免費服務,若然,政府官員不只是公僕,乃實質上的公奴。誰願意做這種任勞任怨的差事 ?
柏拉圖所勾勒出的理想國,什麼哲王,什麼金銀銅鐵級分類,什麼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什麼公平正義,對於極北居民而言,簡直是笑話。
可想而知,極北居民同於鬱單越人,不知十善,但是,所有行為完全符合十善。極北居民和鬱單越人應該沒吃過什麼禁果,尤其,上帝不和他們作約定,而且,從來就不管他們。但是,他們憑什麼享有伊甸園的待遇 ?
鬱單越人上輩子行十善,因此福報來生於此。極北居民呢 ?也憑前世的善行 ?
對了,極北居民究竟從何而來呢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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