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三十二)諸神統治人類 ?(2)


諸神統治人類 ?(2)
Zeus授與諸神共管大地的權利,是否及於人類 ?
若以Zeus取得宇宙統治權的模式,諸神對於人類的統治,不待Zeus的授與,簡
直易如反掌。
Mighty makes right !
! Zeus取得宇宙統治權後,即與諸神和諧共識,尊重 Moira,永遠拋棄強權即公理的洪荒混沌法則,以開創宇宙新紀元。
若然,則天帝Zeus授與諸神共管大地,不得解讀為統治人類。而是照料大地和大地的產物,諸如植物與動物,以供給人類的需要,如同阿耨達龍王對於鬱單越的降雨,免費服務。
人會是天之驕子 ?
尤其,天帝Zeus單獨授與人正義themis,使人異於禽獸,並支配禽獸。
是嗎?
但是,金族人類在Kronos的統治下,開始黃金時代。勇士族亦在Kronos的統治下,回味永恆的黃金時代。
人類能開創自己的黃金時代嗎 ?
人類不受諸神的統治,是得或是失 ?
或是被遺棄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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