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六十四)
活在回憶(26) ---- 轉識成智 (IV)
心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導力量,心是思維主體 。
"我思,故我在 "。( Cogito ergo sum )
沒有心,就沒有我思,心是主,我思是心的功能。
若把我思的對象,如真正意見,當作我,取代心,就是反客為主。
所以,心和真正意見,來源有別和性質不同。
心既然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導力量, 「諸事物因必然性而成為存有---宇宙的創造,乃必然性和心的結合作品。」(Timaeus, 48 a )「心作為主導力量,遵循必然性,...........經由必然性而服膺理性,創造出宇宙。」
(Timaeus, 48 b )
心就是宇宙萬物的原因( cause )和來源( origin ) 。真正意見是宇宙萬物(模仿版)呈現吾人感官的呈象,並非心的直接產物。
心或有覺知與否,而無生滅之事。宇宙萬物(模仿版)有生滅,而真正意見更有生滅與憶忘之事。
Timaeus接著說 :
「唯吾人必須確定他們是有區別,因為他們來源有別和性質不同。其一者由訓令、強制而植入我們,另一者說服 ; 一者經常伴隨以真正理性,另者不以理性 ; 一者非能以理性說服,另者則能可 ; 總而言之,每個人幾可斷定皆共享真正意見,唯心是諸神和少數人的屬性。」
(But we must affirm them to be distinct, for they have a distinct origin and are of a different nature; the one is implanted in us by instruction, the other by persuasion; the one is always accompanted by true reason, the other is without reason; the one cannot be overcome by persuasion, but the other can; and lastly, every man may be said to share in true opinion, but mind is the attribute of the gods and of very few men. Timaeus, Ibid.)
常人不能覺知心,因為不用理性,屬理性未啟者。
的確,常人不分別心、意、識。
意是心的功能,兩者容易混淆,但是,心為主,意為其僕使。然意經常役使心而不自覺,反僕為主,僕役當起主人,忘了主人的存在,並且把其所緣的法 (客塵 )----即識,以客為尊,當作主人當作心,為其效勞。
因此,"心"常為"識"所取代,"意"竟然是其操作者,"意"是難防的內賊。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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