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08.15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翌日,1945.08.16李承晚據於大西洋憲章第二與第三項聲明,成立朝鮮獨立委員會,訴求立即自治。當時,朝鮮半島北緯38度以北由蘇聯佔領,北緯38度以南由英美法佔領。1951.09.08舊金山對日和約承認朝鮮的獨立。而法屬安南的胡志明,亦據於大西洋憲章,主張殖民地的解放,拒絕蔣介石的軍事佔領乃至接管。
印度甘地照會羅斯福總統,詢問大西洋憲章第二與第三項聲明所揭示的殖民地解放乃至人民自決原則,是否適用在亞洲和戰勝國 ? 羅斯福總統的答覆是一體適用。因此,甘地繼續其印度獨立運動,1947年,印度終於脫離英國而獨立。
大西洋憲章(1941.08.14)所揭示的殖民地解放乃至人民自決原則,不限於歐洲與戰敗國,乃普世適用。
因此,1945.10.25的台灣光復或光復台灣如何解讀 ?不辯自明。
----光復台灣或台灣光復,光榮恢復了什麼 ?----
中華民國能主張光復台灣或台灣光復,光榮恢復了大清帝國、東寧王國乃至大明國,對於台灣澎湖被大日本帝國武力剝奪的殖民主地位與權力 ?
中華民國是大清帝國的繼承人,繼承大清帝國、東寧王國乃至大明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與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的繼承人,當然繼承中華民國、大清帝國、東寧王國乃至大明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與權力。
是嗎 ?
Do you hear the "Students" sing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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