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67)


日俄在滿洲人的老家比出高下後(1905年日俄戰爭),日本帝國崛起,勢將取代大清滿洲帝國兩個世紀半,其亞洲最大殖民主地位 ?
若然,其道德正當性為何 ? 強權即公理乎 ?
在此之前,美國得到英國的支持,其國務卿 John Hay發表門戶開放簡帖 ( so called Open Door Note, 1899.09.06 ),避免列強瓜分大清帝國John Hay又發表第二份門戶開放簡帖(1900.07.03 ),進一步揭示美國的政策 : 維持大清帝國的領土與主權完整( Ibid., p. 249 )
如是期待真正主權者 ( sovereign ),大清帝國殖民統治下的人民,恢復其被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便利孫中山等革命志士推動國民革命 ( national revolution )
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日本要求美國回歸其門羅主義 ( Monroe Doctrine, 1823.12.02 ) ,不再插手亞洲事務
美國羅斯福總統,除維持美國一貫不承認政策 ( Non-recognition Policy ),不承認日本入侵中國大陸的任何權利取得,並以領有菲律賓為由,已是亞洲太平洋的成員,予以回絕
這對於日本而言,毫無說服力,繼續推動其大東亞共榮圈霸業。
羅斯福總統以四大自由為題( The Four Freedoms, 1941.01.06 ),向國會發表演說,揭示美國勢必為人類的自由而戰,說服美國人捨棄孤立主義( Isolationism ),終於獲得國會租借法案 ( Lend- Lease Act, 1941 )的授權。即與英國首相邱吉爾會商,並共同發表大西洋憲章( The Atlantic Charter, 1941.08.14 )
憲章一發表,日本認知美國必然參戰。因此,同年127日,日本偷襲夏威夷珍珠港,摧毀了美國15艘軍艦188架軍機和造成3435人死亡。翌日,美國對日本宣戰,中華民國也在隔天向日本宣戰
1942.01.0126同盟國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 ,誓為貫徹大西洋憲章,奮戰到底
"憲章"以恢復所有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為主旨因此,二次世界大戰的勝利者,並非同盟國,而是全體人類
戰後,同盟國退出其日本的軍事佔領,日本全民擁有一本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其前所未見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開啟全新的民主憲政運作
德國去年才清償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賠償。最近樂於以每年600億歐元的預算,接受80萬敘利亞難民
為什麼 ?
因為,同盟國並不要求德國(乃至日本義大利),為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賠款或割地,德國人民不負戰爭責任,不再雙重受害
同盟國如是貫徹大西洋憲章,如是啟發人類普遍理性
這個普遍理性從何而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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