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 星期日

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摘譯(一)

大西洋憲章原本是羅丘代表英美兩國的聯合聲明 (Joint-Declaration ),宣示戰爭宗旨,在於期許人類美好未來倫敦 Dialy Herald 將其命名 "The Atlantic Charter"而登出"The Atlantic Charter"---大西洋憲章,從此定名
大西洋憲章對於人類良知的振撼,不下於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林肯的蓋茨堡演說
美國的獨立宣言可謂人類文明史第一本人民自決書,掀開殖民地解放的第一頁而蓋茨堡演說揭示民有民治民享的人民政府--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保障自由的平等落實
大西洋憲章除宣示普世解放殖民地和人民自決的主旨外。並凝聚共識,籌設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保障全人類的自決權與四大自由

茲摘譯其要旨如下:

英美兩國(They)共同聲明

第一項:英美兩國無意擴張勢力領土及其他權益。

第二項:他們樂見無不符合相關人民自主明示意

願的領土變更。

第三項:他們尊重所有人民選擇政府型態以應其

生活的權利,並樂見所有人民恢

復其遭受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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