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八十)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
荷馬Homer的祖先
西元前六世紀,意大利詩人Ibycos de Rhegion 提起"知名的奧斐斯"( The famous Orpheus) 。另有人說,奧斐斯是"彈奏阿波羅七絃琴( phorminx )的音樂家和抒情歌曲之父"。奧斐斯彈奏里拉琴,調和酒神Dionysus 和太陽神Apollo的衝突。
這位人稱"知名的奧斐斯"( The famous Orpheus) ,傳說是太陽神Apollo和仙子 nymph Calliope的兒子,也被稱作荷馬Homer祖先。(見 默西亞˙埃里亞德著,前揭書,卷二,頁178180181)
荷馬不是太陽的後裔,怎會是奧斐斯的後代 ? 因此,稱奧斐斯是荷馬Homer的祖先,就因為奧斐斯的地位比荷馬更崇高。
那方面的地位 ?
在改造Hesiod的神譜方面,奧斐斯的宙斯原始神論,是荷馬的燈塔。
所以,荷馬在幾近絕望中呼出 : Zeus不只是蒼穹之神,更是諸神和人類之父。
Xenophanes : 人們依據其想像造神。
佛陀不造神,所以,不說誰是造物主 。
Xenophanes也造神,創造唯一最強的統治神。
奧斐斯更進一步,創造唯一造物主 。
人能憑其想像創造造物主 ?
當檢驗奧斐斯的宙斯原始神論。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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