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慈父的老故事(三)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小學入學報到那天起,我就是父親的魔鏡 ─ 我父親最偉大!===完全自發,不待啟發!== 事情發生得很自然,但是,總有個開頭!===容我慢慢道來: 一九五0年夏末某清晨,我一個人帶著入學通知單到學校。==既興奮又熱鬧,竟然有那麼多「新同學」。==我没上幼稚園,是新鮮人(Freshman)!==什麼事都感到新鮮的人,是不是叫新鮮人? ==大家應不記得如何湊在一起,就有位「老師」帶著我們進教室。===說些我仍湊不起來的話,然後走出教室。=== 我們坐在教室等老師?==否則,坐在那兒幹嗎?=== 「嘿,怎麼可以打人!」=== 「有個人」打我的「同學」!==我上前揍「那個人」! ==當時没有班長,我算是「見義勇為」!== 其實,「有個人」與「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也是我的同學,老師稍早曾說過。 ===不久,老師進來,說幾句話後,就喊起立、敬禮、下課! ===老師没說明天見,但應該明天大家會再見,而且,以後天天見!=== 回家路上,那位挨我揍的同學跑過來,對我說:「我要叫我哥哥來!」===我馬上回答:「我也要叫我爸爸來!」=== 怎麼回事?==夠清楚了!==他要叫他哥哥來揍我。==我才不怕,我也會叫我爸爸來!==我爸爸最偉大!== 對話(dialogue)很簡單,意思很清楚,別以為「童言童語」會讓人摸不著頭緒!=== 也不要以為,只是童言童語,說說而已!?=== 明天起,我不上學!==他也不上學!=== 我爸爸、他哥哥不來學校?==這不是耍脾氣、愛面子,人總要說到做到,誰說小孩子不是人!=== 嗣後,事情的發展,假定能依照我們的原意,至少是我的原意,可以拍成電影,搬上銀幕,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 ;Oscar Golden Medals , or Statuttes)會等著!==very,very wonderful!== 而最wonderful,我回家什麼都没說,父親就來學校!=== 別以為我會開口,又不是三歲孩童!==男子漢一人做一人擔!== 可是,隔天,父親真的載我到學校。==而且天天載我上、下學,足足兩個禮拜!==還用「富士霸王」?!==多威風!=== 別小看富士霸王腳踏車,一九五0年代前後,它可媲美Mercedes-Benz!==不相信,翻開歷史,查查「平民」交通工具發展史!== 事情的演變的確有點超自然(super-nature),仍不離Wonderful‧== 那天放學回家,一路跳躍,因為前天才看了”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乞丐王子),我是劍俠,連跑帶跳,跳進家門,門前的橋(只是塊木板)竟然搶先跳起來,不等我進門,木板的鐵釘也跟著跳出來,在我的左腳背開了一大口!== 因禍得福,不,做好事有好報,那個大傷口替我開口,父親就這樣,自自然然載我到學校!==同學,我說到做到,你呢?=== 或許,那位同學不敢向哥哥開口,或許開了口,挨了揍,不是嗎?==打贏才能開口,哥哥總要這樣帶弟弟!== Anyway,not my business!== 那位同學等我自己會走路後,帶我到他家去,哇塞!==他家有「馬」,他哥哥會騎馬,而且天天「駛馬車」!=== 富士霸王比馬車?==就如同Mercedes 比私人飛機!==而且,台灣没有迪士尼樂園,美國西部電影又不常放映,那來馬車?==令人興奮!== 你做個想像,假定「我同學」的哥哥,真的駛馬車到學校來!==我會怎樣?還不簡單! ==我不必是王子(The Prince),他就是「劍俠」,我需要「馬車」,載我上、下學!==事情會是個圓滿結局。=== Perfect!==相信我,難道我不會說「不打不相識」!==而且,事實上,他哥哥没來過學校,我們也成為好朋友,很自然,自然到不曉得會這樣發展!== 無論事情如何演變,我小學的第一天,就忠實當起父親的魔鏡,並展開我的漫長學習之旅(The Adventures of Ideas)。==偶而,或經常見義勇為,to do what ought to do!==why?==我父親最偉大!== 還是要做個交待,「朴子」那種小地方,怎麼有人騎馬、駛馬車,就如同我家門前没小河,怎麼架起橋來?==你問我,我問誰?==真有其事,不是「為什麼? Why?」的問題!===不要因為找不出「原因」,就否定事實的存在─「結果」。=== 特別提一下,快六十年了,我腳背上的大嘴巴仍在,它初開口,還看得到白白的,不是牙齒,是骨膜,可見又大又深。 ===它從不忘告訴我:父親最偉大,直到永遠(Forever and ever)!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再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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