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定姓氏傳遞法,徹底摧毀姓氏傳遞兩大原則-===「女子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男子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侵犯台灣原住民社會與漢系社會的宗法,嚴重傷害人民的信仰,豈能以「落實男女兩性平權」為由,而得其正當性!=== 若然,可立法規範,基督教長老教會應保障半數女性長老名額,廢除佛教界的八敬法。===進而,立法規定,基督教牧師男女各半,一貫道點傳、經理乃至前人,亦應乾坤均衡,佛教傳法師亦應比照辦理,如此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兩性平權!=== 法律干涉宗教信仰,一如法律干涉人民祖先崇拜,皆無其正當性。===同屬人民信仰的姓氏傳遞宗法,豈容法律置喙!== 既然,婚姻制度的「夫家(男方)為主」與「妻家(女方)為主」的姓氏傳遞原則,已涵蓋男女兩性平權,況且,姓氏傳遞宗法,純屬信仰,不涉男女兩性平權,豈能容許另立「國家」姓氏傳遞法,別立宗法,置台灣各系宗法於何地!=== 那來政治權力,允許訂定「國家」姓氏傳遞法,創立「國家」信仰,排斥人民傳統信仰,政治干涉信仰,竟能如此粗暴野蠻,令人不可思議。 而諸祖父母輩的父母,期待已久的孫子一出,竟然不與同姓,形同被掃地出門!=== 兒子當了父親,就痛宰自己的父母,還能理直氣壯、名正言順道:「我就是有”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作依據,你們能怎樣!==不服?==告!==去法院告!」=== 天下竟有這般後浪吞前浪的惡毒法定宗法,兒子替父母、祖先立宗法!== 兒子當起老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就是紅衛兵,文化大革命!=== 民進黨不愧是急先鋒,國民黨也不瞠其後,後來居上!==老毛子天上、地下有知,當仰天狂笑:「解放台灣,一朝一夕,何用一兵一卒!ECFA, MOU只是障眼法!」=== 我這個糟老頭,抱著老祖先的宗法,這本宗法,至少歷經滿洲人的摧殘、日本人的肆虐、國民黨的壓制、扭曲。== 兒子才一成家生子,就拋棄祖先宗法,另立宗法!===令人不知置身何處?== 老毛子揶揄道:「兄弟,小子行,無法無天,俺自歎弗如!==俺不曉得辦個「家家酒」,就能天翻地覆!」,「兒孫認祖歸宗,百年之身,百年之身,回歸祖國,一念之間,兄弟,大勢所趨,大勢所趨!」===「嘿!高處不勝寒!」==總是來無影去無踪! ==兒子的宗法,非我家傳,亦非創新,我不得不唸著:始作俑者!==始作俑者!=== 如此徹底摧殘台灣人民的「家」,殘忍至極,天倫夢碎,天年傷悲,那堪拾起那神奇鏡子-魔鏡,已蒙塵了!=== 「家」,人類最原始、最堅固的自然結社,自然權利的神聖堡壘,是生命的源頭。==這個生命的源頭,現今斷一次,再隔二、三十年又斷一次源頭,能有多少生命活水,繼續流出?不再是源遠流長!== 「家」既然不成「家」,靠家吃飯的政府,能撐多久,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不待宣布,能不自動失效!?=== 天下諸祖父母,我們只能這樣樂觀其敗!?==明、後年,兒孫就要慶祝祖父母節!===是”煮”父母!=== 一碗地瓜稀飯,另加幾粒花生(土豆)!=== 不要期待上飯店,先自己買包帶殼花生!== 剝剝看,咬咬看,剝得開、咬得動?=== 行,那麼大家不必坐以待斃!=== 大家一起清理門戶,內與外兼理!=== 還我家姓氏傳遞權!==尊重我祖先宗法!== 撤銷「國家」法定姓氏傳遞法,追究立法責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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