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132)第七章人權所受之普遍侵害及普遍人權之承認 第一節人權所受之普遍侵害之一


第七章 人權所受之普遍侵害及普遍人權之承認
第一節 人權所受之普遍侵害之一
西方社會,自文明開創至現今,仍存有兩不同社會型態,一為開放社會,朝向人道、理性平等與自由,一為封閉社會,無異原始部落主義之還原,朝向或倒向集權主義(註一)
學者曾指出,現今西方文明之反動,具體表現自希拉克利特斯、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之累積錯誤,顯現原始部落主義意識型態者,乃歷史主義或歷史哲學(Historicism),黑格爾集諸錯誤之大成,並為歷史哲學之導師;由其哲學更分兩支,其左為馬克斯歷史哲學,其右為種族主義或法西斯主義之歷史哲學(註二)。侵害人權之本身存在與理論甚鉅。而此等形而上學型態,可總稱為讖言哲學(Oracular Philosophy)(註三),乃藉若干假設之先驗命題為基本原理,並演繹此等原理做出結論,此等結論就歷史哲學而言,乃預測或臆斷人類歷史之最終演變,亦即推斷全人類之最終命運。
註一:卜波兒曾如是描述西方文明,謂:「一文明,可如此描述,乃朝向人道與理性、平等與自由;一文明仍處於嬰兒期,一如往昔,惟抗拒其經常遭受諸多智識領袖背判之事實,而繼續成長。其多方顯示,此文明仍未自出生之陣痛完全康復-自部落或封閉社會,受制於魔法力量之轉型期,到達開放社會,解放人之批判能力,其亦多方顯示,此轉型期之陣痛,乃致使若干反動之導致,企圖且仍試圖推翻文明與回復原始部落主義之原因之一。且,其隱示吾人現今所稱之集權主義乃屬於一傳統,一如吾人文明一般古老或一般年青」。
See, Karl R. Popper,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1956.
馬陵出版社,p.3註二:Ibid, pp.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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