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啟發理性 知天命立王道(三)


" to know the ordinances of Heaven-natural law and natural laws " " to establish the kingship-the popular sovereignty "
伏爾泰(Francois M.A. de Voltaire, 1694-1778)讚嘆牛頓的偉大貢獻,並說道:「我們應該互相原諒彼此的錯誤。」
的確,人類的常識有其極限。
太陽東邊昇起、西邊落下,周行天下" turn around the world "
我們認為大地" The Great Land "或地球不動。
伏爾泰坐上馬車,景物往後移動,馬車啟跑了" The coach starts to run. "
我們坐火車,月台的柱子,一根一根往後移動,原來火車發動了。
太陽可以不動,我們仍可見日出、日落,太陽已週行天下" turn around the world "一遍!
所以,常識判斷仍然有效!
伏爾泰,不同於笛卡兒,是經驗主義的自然神論者,接受牛頓的「萬有引力」概念,更接受洛克的經驗主義(尤其是知識論)和自然權利論。牛頓代表”N”(Nature),洛克代表”R”(Reason),伏爾泰掀起歐洲的啟蒙運動。啟蒙,揭開理性的障蔽、蒙蔽,啟發理性。
自然神論將「自然權利」視同「萬有引力」,都是平等天賦,源自理性" reason "或上帝的理性" God's Reason "。人類的理性源自上帝,同於上帝的理性。因此,啟蒙運動乃立基於理性的平等革命運動(Egalitarian Movement)
經驗主義的自然神論,乃至啟蒙運動所欲啟發的理性,是否悖離西方理性主義傳統?
西方理性主義的要旨:
人類乃上帝的造物之一。人類與萬物自然,同受自然法則(Natural Laws)的拘束。然而,人類獨俱理性(Reason),有別於萬物,而且,據此理性,人類得支配萬物,駕馭自然。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乃西方理性主義的開創者,亦是古希臘哲學的完成者。
亞里斯多德的上帝概念-不動的推動者(Immobile Mover),及上帝乃宇宙萬物的第一因(First Cause)與究極因(final Cause),係中古紀後期經院學派代表性人物,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74)所取法。所以亞里斯多德的權威性乃至影響力,可謂自古迄今?
亞里斯多德不持「人生而平等」!亦不主張「人」得作為終極目的!遑論人的目的自主!
但亞里斯多德多秉持「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學術立場。因此,其得意門生亞力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在征服波斯帝國後,發現波斯文明程度不下於希臘文明。因此,修正亞氏所謂:「詩曰,文明人當做為野蠻人的主人。」遂娶波斯王女" daughter of Persian King ",並以女婿的身分 " status of son in law ",而非征服者,繼承波斯王位。大量擢用波斯人為其重臣,推翻亞氏「人生而不平等」的成見,認為無論希臘人、波斯人,皆平等受其統治。但是,亞力山大所持者,非真理乃武力!當然非理性!而啟蒙運動依理性推動人類的平等。
孔子的「存""" God "」「敬""" God "」乃至「法""" God "」,異於亞里斯多德的理性傳統? 或有別於啟蒙世紀的自然神論?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存理性,真理大道永遠開放!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 Walker
2011.11.14
2014.06.03再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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