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堅持633 ;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633

633是永遠的承諾

八年作不到

承諾不變

這是大是大非

為了堅持這個大是大非

所以

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三十三天又稱忉利天

過了三十三天

就是七月四號

獨立紀念日

Independence Day

堅持633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ID 的在握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2 01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定姓氏傳遞法,徹底摧毀姓氏傳遞兩大原則-===「女子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男子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侵犯台灣原住民社會與漢系社會的宗法,嚴重傷害人民的信仰,豈能以「落實男女兩性平權」為由,而得其正當性!=== 若然,可立法規範,基督教長老教會應保障半數女性長老名額,廢除佛教界的八敬法。===進而,立法規定,基督教牧師男女各半,一貫道點傳、經理乃至前人,亦應乾坤均衡,佛教傳法師亦應比照辦理,如此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兩性平權!=== 法律干涉宗教信仰,一如法律干涉人民祖先崇拜,皆無其正當性。===同屬人民信仰的姓氏傳遞宗法,豈容法律置喙!== 既然,婚姻制度的「夫家(男方)為主」與「妻家(女方)為主」的姓氏傳遞原則,已涵蓋男女兩性平權,況且,姓氏傳遞宗法,純屬信仰,不涉男女兩性平權,豈能容許另立「國家」姓氏傳遞法,別立宗法,置台灣各系宗法於何地!=== 那來政治權力,允許訂定「國家」姓氏傳遞法,創立「國家」信仰,排斥人民傳統信仰,政治干涉信仰,竟能如此粗暴野蠻,令人不可思議。 而諸祖父母輩的父母,期待已久的孫子一出,竟然不與同姓,形同被掃地出門!=== 兒子當了父親,就痛宰自己的父母,還能理直氣壯、名正言順道:「我就是有”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作依據,你們能怎樣!==不服?==告!==去法院告!」=== 天下竟有這般後浪吞前浪的惡毒法定宗法,兒子替父母、祖先立宗法!== 兒子當起老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就是紅衛兵,文化大革命!=== 民進黨不愧是急先鋒,國民黨也不瞠其後,後來居上!==老毛子天上、地下有知,當仰天狂笑:「解放台灣,一朝一夕,何用一兵一卒!ECFA, MOU只是障眼法!」=== 我這個糟老頭,抱著老祖先的宗法,這本宗法,至少歷經滿洲人的摧殘、日本人的肆虐、國民黨的壓制、扭曲。== 兒子才一成家生子,就拋棄祖先宗法,另立宗法!===令人不知置身何處?== 老毛子揶揄道:「兄弟,小子行,無法無天,俺自歎弗如!==俺不曉得辦個「家家酒」,就能天翻地覆!」,「兒孫認祖歸宗,百年之身,百年之身,回歸祖國,一念之間,兄弟,大勢所趨,大勢所趨!」===「嘿!高處不勝寒!」==總是來無影去無踪! ==兒子的宗法,非我家傳,亦非創新,我不得不唸著:始作俑者!==始作俑者!=== 如此徹底摧殘台灣人民的「家」,殘忍至極,天倫夢碎,天年傷悲,那堪拾起那神奇鏡子-魔鏡,已蒙塵了!=== 「家」,人類最原始、最堅固的自然結社,自然權利的神聖堡壘,是生命的源頭。==這個生命的源頭,現今斷一次,再隔二、三十年又斷一次源頭,能有多少生命活水,繼續流出?不再是源遠流長!== 「家」既然不成「家」,靠家吃飯的政府,能撐多久,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不待宣布,能不自動失效!?=== 天下諸祖父母,我們只能這樣樂觀其敗!?==明、後年,兒孫就要慶祝祖父母節!===是”煮”父母!=== 一碗地瓜稀飯,另加幾粒花生(土豆)!=== 不要期待上飯店,先自己買包帶殼花生!== 剝剝看,咬咬看,剝得開、咬得動?=== 行,那麼大家不必坐以待斃!=== 大家一起清理門戶,內與外兼理!=== 還我家姓氏傳遞權!==尊重我祖先宗法!== 撤銷「國家」法定姓氏傳遞法,追究立法責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我們姓“中”,或廢「姓」!

家(Family)與姓氏(Family Name)屬於信仰領域,歸類道德範疇,非任何法律所能規範。=== 姓氏是家、家族的共同資產,有其專屬性與排他性。==神聖不可侵犯。== 出嫁的女性,結婚後,入於夫家,雖未必冠夫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夫家姓氏。=== 入贅的男性,結婚後,入於妻家,雖未必冠妻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妻家姓氏。=== 依上述兩大姓氏傳遞原則,出生子女只有取名、命名問題,豈有姓氏同意問題。==現今法律不當介入,推翻兩大姓氏傳遞原則,侵犯人民的信仰,冒犯「家」與「姓氏」的尊嚴,嚴重侵害人權。=== 而最可悲的,我、我們的兒子,竟然持此嚴重侵害人權的法律─「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告訴我、我們,孫子的姓氏,由他們做父母的來決定。=== 這條法律竟然在民進黨執政期間立法通過的! ===人類的確不斷追求進步,抛棄傳統!===若然,在台灣被中國併吞之後,國、民、共三黨可進一步立法,規定所有人民一律姓“中”,以符合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精神。===當然,出家人仍維持一律姓「釋」的原則,以示尊重。=== 而且,為了符合簡體字的精神,國、民、共三黨可更進一步考慮廢「姓」,出家在家皆不例外。=== 廢姓之舉,除簡體字引領在先外,君不見眾多「大師」,僅示「上、下」!=== 「姓」既已全廢,世界大同已至,既進步復傳統,人一旦不用「姓氏」,人模人樣仍在,而且,更自由!==能不期盼!=== 惟,我仍繼續「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和無止的控訴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祖孫不同姓,親兄弟姊妹也不同姓

現行法律規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 由於這條法律的介入,完全推翻姓氏傳遞的兩大原則:==(一)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因此,孫子不跟祖父同姓,兄弟姊妹也各姓各的。===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立法通過的。=== 「手牽手,心連心,來作伙,伊是咱的寶貝。」=== 民進黨還唱得下去?!===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誰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通過。=== 我們退出聯合國!=== 我們是誰?===”我們”,”We”。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蔣介石被逐出聯合國和聯合國所有附屬機構。===因為,聯合國不承認蔣介石代表中國。====概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幾天前,我們跟甘比亞斷交!=== 我們是誰?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甘比亞與中華民國斷交。==因為,甘比亞不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國人和中華民國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的國旗,中國人竟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Why?=== 因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華民國流亡者的旗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與中華民國和青天白日滿地紅同在。=== 中國人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和全世界的人,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以及禁止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蔣介石流亡台灣,插旗台灣,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插在台灣土地上。=== 因此,有人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有人說:中華民國是台灣。==有人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的)省略。===準上三(人)說,所以,我們台灣人,We The People on Taiwan,和,中華民國流亡者,The Chinese on Taiwan,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爭取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效法愚公移山 !=== 上天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台灣人==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夢吧 !=== 誓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 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22

慈父的老故事(五)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二次大戰末期,父親投入戰局。==那時,我出生不久,父親要母親背我去看他。== 母親說:「太危險,到處轟炸!」== 父親說:「安啦!有兒子在!」=== 其實,父親就在台中打飛機,飛機都被嚇跑了,那有轟炸!== 父親强調,他為保衛家園,志願當兵。==不是為效忠日本。==日本人大概也這麼想,所以,戰後不見日本人上門問候。=== 伯父死在海外,同齡堂兄週歲夭折,伯母悒悒而終,日本人從未慰問。=== 十年前,在台北火車站碰到親叔叔,他和一群戰友集會,商討如何向日本人討回軍餉和軍什麼的!=== 戰爭結束已過半世紀,日本人賴什麼!=== 叔叔在南洋當兵,差點死在那裡。==聽說喝了自己的尿,才撿回一條命。==怪不得叔叔總是乾乾瘦瘦─黑、乾、瘦! ===父親早就把日本郵儲、簡易保險單燒掉,就如同祖父過世,借據、賒帳單據付諸一炬。== 台灣人夠苦了,何必苦苦相逼。==日本人苦?==同是戰敗人,一視同仁!=== 戰後,國民黨徵召砲兵學校教官,教砲兵操作高射砲。==父親拒絶!==如何拒絶?==父親没說,1948年,祖父過世後,舉家遷移台東知本,應是拒絶方式之一。=== 要不是祖父顯靈,不要離開他,我可能是卑南王的駙馬爺!==祖父没聽父親說:「安啦!有孫子在!」==祖父的不安,可能是擔心我的子女從母姓,不與他同姓,因為這是貴為卑南王駙馬爺的榮竉。==四個月後,回朴子老家。== 知本,的確是人間仙境!==我有「知本四個月」的完整記憶!==Marvelous! ===台灣的美,不分東、西、南、中, 北。==山川秀麗,處處皆是。==但人性樸實,人與自然和諧,還有,四歲小男孩完全没有黑夜的感覺,充滿喜悅,構成「人人友善、互助共存的和平狀態」(A state of Peace,Good will,Mutual Assistance and Preservation),就不是處處可見。=== 「知本」深植我心,我愛台灣,應該可以說,是從「知本」開始,但願台灣處處「知本」!== 回到朴子,父親重新做起豆腐,炸豆腐,賣油豆腐,付出Double辛苦!== 父親不談政治,不抱怨日本、中國或任何。==為維護政治核心價值─家,躹躬盡瘁!== 家(Home;Family)是人類最原始的自然結社(Natural Society)。==藉由婚姻而鞏固、擴大並延續不絶!==家是社會契約(Society Contract)的基石,也是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的保壘(Castle)。== 家這個自然結社,同於個人的自然權利,都是神聖不可侵犯!== 當我娓娓說著「慈父的老故事」。=== 耳邊不停傳來:「你的孫子不跟你同姓!」== 且慢!== Why?== 聲音更清楚:「子女的姓氏由 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是法律規定,孫子的姓氏不干祖父母的事!== 這是什法律,嚴重侵犯「家」,家的姓氏權與香火延續。== 你、我的姓氏,父母同意而決定?==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 母同意而決定?==我們的姓氏,代代相傳,没有「同意而決定」的事,只有傳遞的問題,並誓死維護姓氏的完整性!== 所以,我們維護我們的姓氏,我們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列祖列宗,誓死維護「家」的姓氏。==對於姓氏的維護,責無旁貸。== 姓氏只有傳遞的問題。==為了維護姓氏與香火延續,因此,台灣社會同意,男女婚約依兩大原則而決定子女、子孫的姓氏。=== 此兩大原則即:==一、嫁娶:子女姓氏從男方。==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女方。==有特別約定者,從其約定。==例如宜蘭地區有俗 稱「抽豬母稅」的約定。=== 男女雙方(包括結婚當事人的父母、長輩)在締結婚約時,己依「嫁娶」和「入贅」兩大原則,事先決定子女的姓氏。==豈能在結婚生子、生女後,再依「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律規定,完全推翻上述兩大決定子女姓氏原則。== 依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原則。==孫子不與祖父同姓,孫子也各自不同姓,我不接受,你們能接受嗎?=== 這是個大浩刼,剛開始,但不知 何時終了。===「家」分裂了,父親和兒子必須各自為「家」,因為兒子不讓子女和祖父母同姓!== 家,這個自然結社,源遠流長,原本是政治社會的基石,個人自然權利堡壘。==因為「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的介入,分裂了,完全喪失其 神聖功能!== 面對此浩刼,我不得不想起: 二十多年前,國民黨毁了我祖父母以上三代的墳墓。==企圖摧毁我家、我家族的精神堡壘。== 我們承擔下來,我不吭聲,父親不改其「我為人人」的初衷,直到安祥合眼。== 現今,國民黨聯合民進黨,徹底摧毁源遠的「家」,分裂父子、祖孫、孫子與孫子的親情,以截斷其流。== 我也得承擔下來!== 但我不再沈默,繼續述說「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以重整家園,告慰父親母親、祖父母、列祖列宗。=== 「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絶對會徹底裂解台灣人的「家」,台灣社會因為没「家」的支撐,分裂散亂,個人的自然權利,也因失去家這個自然堡壘,既危且殆!==台灣社會終將陷入戰爭狀態(State of War)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 中共可以祭出反分裂法,甚至祭起民族大義旗幟,代替我們的列祖列宗,教訓台灣所有不肖子孫,數典忘祖,無能維護「姓氏」。台灣人民既己陷入分崩離析狀態,能有多少抗拒能力。 一旦成功吞併台灣,民進黨居功厥偉,國民黨只有拍手鼓掌的份。==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最大成就!==奉獻中國?==我敬謝不敏!==阿們!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四)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四歲時,父親開始「做豆腐」。===入學前,每天早上頂著一盤豆腐到市場點「攤」。==路上迎面而過,就是上學去的哥哥、姊姊。==有說有笑,看起來蠻高興。==因此,我早就喜歡上學去!== 頂豆腐上街,除喜歡上學外,還有…… 一‧走路姿勢端正,抬頭挺胸,步伐平穩,隨時當心豆腐會掉下來,能不專心!?==這種走路姿勢,保持到現在。==雖然已有二十多年没「頭路」!== 二‧不用寫家庭作業!Why?== 級任老師大概認出,我就是那位頂豆腐上街的小男孩。==因此,我左腳背傷勢痊癒,能自己上學,又看到我頂豆腐,馬上給一差事,幫她拿便當,代替家庭作業。== 所謂「拿便當」,不是到辦公室拿,而是到她家拿。==老師住在市場再過去一點,有多遠?==反正,可以用跑的,又不是頂著豆腐!== 童年,不覺得光頭頂上有太陽!==日正當中(High Noon)?==初中才看到的電影!== 上二年級,老師 加給一差事 — 寫黑板,作為明天早自習用。==老師可能怕我遲到!== 寫黑板蠻有趣,男同學、女同學圍在身旁,有拿椅子、甚至搬桌子。有人說那個字寫歪了、寫錯。==當起「臨時老師」!== 我不覺得煩,任勞任怨?==弟子服其勞?==當時没做過歸類。== 但是,我還是高高興興!==為什麼?== 父親樂於助人,隣居有事,主動以外,就是隨叫隨到。==尤其,每看到天上烏雲,一定放下手上工作,跑到大姑媽家,收拾曬在庭院的五穀。==我是跟屁蟲,自然成為好幫手!== 當老師的幫手,不就是自然而然!== 父親這種「我為人人」的實踐,没間斷過,一直到「盡形壽」。==一九九四年,當選台北縣好人好事代表。==這件事,我對父親有微詞,我認為「做好事」是「好事」,「受表揚」就不是「好事」。==為什麼? ==理由很簡單,那些在台上說些什麼的,幹過什麼好事!==「做好事的好人」捧他們,無異幫助他們欺世盜名,扭曲社會價值觀!=== 美國影劇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Arts and Science)每年的盛事─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頒奬典禮,加州州長Arnold Schwarzenegger能上台嗎?==即使Arnold 曾是演員。==Gregory Peck 飾演過Gen. Douglas McArthur,片商能請麥帥上台先:Duty,Honor,Country一番,然後Old Peck賣力演出,賣座奇佳,片商不就樂翻。==假定片商這樣安排,不是影劇學院關門,就是片商出走。==上台的福特先生(Mr. Ford),不可能是Henry Ford或Gerald Ford,有可能是Harrison Ford。==汽車大王和總統先生跟影劇何干!==當然,也不可能請諾貝爾文學奬得主上台專題演說,不是他莫名其妙,就是台上、台下莫名其妙!== 發一堆牢騷,父子相顧,不覺哈哈大笑,不過,父親仍照樣做他的好事!=== Anyway,我總算清楚交待,我不是老師的魔鏡,雖然,我聽她的!== 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本,有一課的課文這樣念:「做豆腐真辛苦,半夜起來磨,磨好還要煮,加上些石膏,才成好豆腐!」=== 我家的豆腐,涼後,先切成小方塊,又涼後,再切成三角形。==水份流了差不多,再油炸。我每天早上頂著的豆腐是涼後,浸泡在清水,以免腐敗,而我父親大清早載著滿滿一大箱的油豆腐,到鄉下叫賣,中午就吃油豆腐,下午二、三點才回家!== 想都没想過,我父親這麼辛苦。==課本只說一半!== Anyway,「我父親最偉大」=== 我這樣說我父親,我父親這樣說他父親(我祖父),絶對不能,也不會動搖令尊、令祖在你、你們心目中的絶對地位。== 我這樣說我父親,主要目的,在於告訴我子女,我們家的價值,就在這個老故事,不可侵犯。==一旦家家戶戶有各自傳頌的老故事,「台灣被侵略史」必定終結。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慈父的老故事(三)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小學入學報到那天起,我就是父親的魔鏡 ─ 我父親最偉大!===完全自發,不待啟發!== 事情發生得很自然,但是,總有個開頭!===容我慢慢道來: 一九五0年夏末某清晨,我一個人帶著入學通知單到學校。==既興奮又熱鬧,竟然有那麼多「新同學」。==我没上幼稚園,是新鮮人(Freshman)!==什麼事都感到新鮮的人,是不是叫新鮮人? ==大家應不記得如何湊在一起,就有位「老師」帶著我們進教室。===說些我仍湊不起來的話,然後走出教室。=== 我們坐在教室等老師?==否則,坐在那兒幹嗎?=== 「嘿,怎麼可以打人!」=== 「有個人」打我的「同學」!==我上前揍「那個人」! ==當時没有班長,我算是「見義勇為」!== 其實,「有個人」與「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也是我的同學,老師稍早曾說過。 ===不久,老師進來,說幾句話後,就喊起立、敬禮、下課! ===老師没說明天見,但應該明天大家會再見,而且,以後天天見!=== 回家路上,那位挨我揍的同學跑過來,對我說:「我要叫我哥哥來!」===我馬上回答:「我也要叫我爸爸來!」=== 怎麼回事?==夠清楚了!==他要叫他哥哥來揍我。==我才不怕,我也會叫我爸爸來!==我爸爸最偉大!== 對話(dialogue)很簡單,意思很清楚,別以為「童言童語」會讓人摸不著頭緒!=== 也不要以為,只是童言童語,說說而已!?=== 明天起,我不上學!==他也不上學!=== 我爸爸、他哥哥不來學校?==這不是耍脾氣、愛面子,人總要說到做到,誰說小孩子不是人!=== 嗣後,事情的發展,假定能依照我們的原意,至少是我的原意,可以拍成電影,搬上銀幕,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 ;Oscar Golden Medals , or Statuttes)會等著!==very,very wonderful!== 而最wonderful,我回家什麼都没說,父親就來學校!=== 別以為我會開口,又不是三歲孩童!==男子漢一人做一人擔!== 可是,隔天,父親真的載我到學校。==而且天天載我上、下學,足足兩個禮拜!==還用「富士霸王」?!==多威風!=== 別小看富士霸王腳踏車,一九五0年代前後,它可媲美Mercedes-Benz!==不相信,翻開歷史,查查「平民」交通工具發展史!== 事情的演變的確有點超自然(super-nature),仍不離Wonderful‧== 那天放學回家,一路跳躍,因為前天才看了”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乞丐王子),我是劍俠,連跑帶跳,跳進家門,門前的橋(只是塊木板)竟然搶先跳起來,不等我進門,木板的鐵釘也跟著跳出來,在我的左腳背開了一大口!== 因禍得福,不,做好事有好報,那個大傷口替我開口,父親就這樣,自自然然載我到學校!==同學,我說到做到,你呢?=== 或許,那位同學不敢向哥哥開口,或許開了口,挨了揍,不是嗎?==打贏才能開口,哥哥總要這樣帶弟弟!== Anyway,not my business!== 那位同學等我自己會走路後,帶我到他家去,哇塞!==他家有「馬」,他哥哥會騎馬,而且天天「駛馬車」!=== 富士霸王比馬車?==就如同Mercedes 比私人飛機!==而且,台灣没有迪士尼樂園,美國西部電影又不常放映,那來馬車?==令人興奮!== 你做個想像,假定「我同學」的哥哥,真的駛馬車到學校來!==我會怎樣?還不簡單! ==我不必是王子(The Prince),他就是「劍俠」,我需要「馬車」,載我上、下學!==事情會是個圓滿結局。=== Perfect!==相信我,難道我不會說「不打不相識」!==而且,事實上,他哥哥没來過學校,我們也成為好朋友,很自然,自然到不曉得會這樣發展!== 無論事情如何演變,我小學的第一天,就忠實當起父親的魔鏡,並展開我的漫長學習之旅(The Adventures of Ideas)。==偶而,或經常見義勇為,to do what ought to do!==why?==我父親最偉大!== 還是要做個交待,「朴子」那種小地方,怎麼有人騎馬、駛馬車,就如同我家門前没小河,怎麼架起橋來?==你問我,我問誰?==真有其事,不是「為什麼? Why?」的問題!===不要因為找不出「原因」,就否定事實的存在─「結果」。=== 特別提一下,快六十年了,我腳背上的大嘴巴仍在,它初開口,還看得到白白的,不是牙齒,是骨膜,可見又大又深。 ===它從不忘告訴我:父親最偉大,直到永遠(Forever and ever)!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二)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是太太的「魔鏡」,女兒的「魔鏡」,期待做孫女的「魔鏡」(The Magic Mirror)!=== 希望有一天,小孫女爬到我膝上,瞪著我,大聲問道:「爺爺,世界上誰最漂亮!」=== 「答不出來,就遜斃了!」===小孫女瞪著的眼神,就等我答不出來!=== 「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bravo!==答對了!== The day will come!==希望早日到來!=== 孫女,每一位都是真正的白雪公主!=== 女兒,永遠的白雪公主!=== 太太,不折不扣的白雪公主!== 這個魔鏡擁有神奇力量(Magic Power),是親情的總源頭!=== 假定,有一天,你仍然活著,就是說不出:「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 這個世界一定出了大問題。=== 裕仁的父親大正(The Emperor Taisho,Yoshihito),奪取台灣這塊土地,裕仁大肆掠奪台灣人的親情,竟要台灣不滿十歲的學童做他的魔鏡,說出:世界上,他最偉大!=== 蔣介石奪取台灣,更要掠奪台灣人的親情!===你、我、他當不止「感同身受」,而且,更是「身受其害」!=== 雖然,蔣介石流亡台灣,享受勝利的果實,如同「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仍無法「感同身受」!==你?==我!==他?== 我父親不做裕仁的魔鏡,也不要我做蔣介石的魔鏡,因此,重複說著「老故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一)-----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父親生前,不同時段,述說同一故事。=== 一個老故事 (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一九三0年,家父小學三年級的課堂上:==老師:「世界上,上尚偉大?」 (世界上,誰最偉大?===)教室裡的聲音,此起彼落,有點七七六六奚奚落落!=== 因此,老師走到家父身旁,期望這位模範生能給滿意的答案。=== 家父站起來,大聲說出:「世界上,阮老爸尚偉大!」(世界上,我父親最偉大!)=== 老師和氣的說:「不是,不是,是……..」=== 家父仍堅定重複說出:「阮老爸尚偉大!」=== 原來,老師要求所有學生大聲說出「日本皇帝裕仁( The Emperor Hirohito) 最偉大!」?(當時裕仁未滿三十歲!)===家父堅持到底,又大聲說出:「阮老爸養我,尚疼我,尚偉大!」==夠力吧! ===我小學三年級(一九五二年),父親首次述說這個故事。=== 當時,我一直笑著,心裡想:「真有意思,原來多桑不偉大,阿公才偉大!」=== 但是,祖父常被我捉弄!===哈,「我最偉大了!」== 差點說出口。=== 我對祖父唯一的記憶: 四歲多,我跪在阿公身旁,看著阿公睡著了,從此,祖父就沒離開過我!=== 至於捉弄阿公,完全是祖母、父母、大姑媽、二姑媽、姐姐和幾個表哥編的。===說得我好像比湯姆(Tom Sawyer)、哈克(Huckleberry Finn)還頑劣!=== 最難以接受的一件事,竟然是父親聽祖父說的,可信度很高,不得不接受,我可能比湯姆、哈克更頑劣!=== 「阿公有天跑回家,興奮告訴父親:我那金孫牽我掉進水溝,哈!」===父親看著阿公並沒受什麼傷,急忙出去找我,我已經跑到門口。=== 祖孫的牽手情,竟然如此不堪?==我陷害阿公?==父親笑著替我解說: 原來,阿公中年雙眼失明,然,自認心裡有張地圖,走路不用拐杖,一如常人,暢行無礙,也經常以此自誇,我大概聽多了,考考阿公?==阿公自覺「理」虧?===快快樂樂心服了! 孔老夫子有次出遊,童稚在路中築城。==孔老夫子要童稚讓路,童稚不讓,認為沒有「城」讓車之「理」,因此,孔老夫子半途折返!=== 阿公不僅服「理」,而且,得「意」。===那時,我才三歲,因此,祖孫牽手情更緊密一年多,也由於這件事,我對於「失明的人」有份特殊感情。=== 自古以來,「理」是權威的唯一依據,在歷史長河裡,強權奪「理」一時,經不起理性嚴苛考驗,日本帝國殖民台灣有盡時,中國殖民台灣能不終了!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七)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主權者要求統治者,「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並不背離「統治基於同意」的政治原理。即使不獲採納,何罪之有?   劉曉波在「被告的最後陳述」,道出:「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沒有敵人,也沒有罪。充分展現「仁者無敵」的王道精神。   此王道精神,乃源自孟子所承繼的道統(見孟子盡心下)。其源遠流長且廣,不亞於西方文明的自然權利。皆是人類最珍貴的共同資產,東西互相輝映互相含攝的Golden Window。   無論是王道或是道統,「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乃其不變原理,亦是任何統治者不得背離的「為政之道」。也因此,中國的和平崛起,應是以德服人─捨暴力就說服力。從而,吾人可樂見,劉曉波及其他異議人士,得早日恢復自由。   無論是王道、道統或是自然權利,沒有自由,就毫無價值可言。和平獎或和平崛起,亦如是。   自由才是人類的永恆價值!  自由才是王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六)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於每事務或每群事務有其習慣或行則(custom or way)。惟,某一特定習慣或行則,乃具最高重要性:吾人的行則,”余等”生活於”斯”的行則,某人所屬獨立團體的生活行則,吾人可稱其為最高習慣或行則。 並非群體所有屬員皆經常保持該行則,惟若渠等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最高行則乃正當行徑。其正當性係信徵於其古老性。」 【See, 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P.83 )】 美國「獨立宣言」所揭櫫的真理:「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天賦與享有。」,就是美國建國迄今,具最高、最重要性的習慣或行則。每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獨立運動、南北戰爭、金恩博士的夢、民權運動乃至茶黨運動等,就是最具體的事證。 尤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落實,就是其最高準據與行則。 此最高行則,稱不可剝奪權利,亦稱自然權利,其古老性,則可橫越大西洋,回到英國本土,越過英吉利海峽,抵歐陸,追溯及基督教文明、古羅馬、希臘的理性主義傳統,得到不可置疑的正當性。 而此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英美兩國政治領袖,在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以共同宣言(Joint- Declaration)方式,推動其國際化。此「宣言」即「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August 14, 1941)一出,中、蘇兩國隨即簽署認同,爾後,二十六國更以聯合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January 1, 1942)同伸其共同推動的決心,二次大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其「憲章」就是以「大西洋憲章」為本,「和平與人權」成為此國際性組織的成立宗旨,而維護所有人的自然權利(基本人權)乃聯合國會員國的國際條約義務。 綜上所述,自然權利(或稱基本人權)乃當今最古老、最廣泛的價值觀念,故稱為「普世價值」。 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如下: 「渠等尊重,所有人民應其生活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渠等並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They respect the Right of All Peoples to choose the Form OF Government under which they will live and they wish to see Sovereign Rights and Self Government restored to those who have been forcibly deprived of them.」 未及終戰,蘇聯即違反雅爾達協議(The Yalta Agreements, February, 1945),將其佔領下的東歐國家,改變為共黨集權的政府,「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再次被剝奪,而其剝奪乃以「解放」名義為之,其解放(或稱赤化)地區幾達世界之半,而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國家一一自我解放,蘇聯亦不例外,回歸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的宗旨,惟,現今中國仍堅持其共黨集權政府型態,是否中國有其不可動搖、更古老的價值,得以抗衡或超越此普世價值- 自然權利?其乃王道乎? 而最近,中國民間人士已於十 二月九日 ,頒出孔子和平獎,似乎王道已在中國復出,因為孔子是王道重要的詮釋者,孔門(儒家)與道家(老子、莊子),皆為先秦王道不朽的詮釋者。 王道為何?捨暴力或強制力就說服力(From Force or Coercion to Persuasion)!中國和平崛起能秉持說服力(Persuasion)乎?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五)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設自然權利。」   「自然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的最高準則。」   羅芒對於自然權利的絕對優越性,依據洛克的見解,提出以上界說。   法治,依據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當然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因此,劉曉波的主張自然權利(本身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毫無道德瑕疵,何罪之有!   固然,吾人仍可質疑:  洛克是英國人,其自然權利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是英國人,其萬有引力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馬克思是猶太人,其共產理論(Communism),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馬克思講科學,洛克講理性、經驗論,不能混淆!   若然,誰的觀念、理論,經得起驗證,,才俱真理成分。故而,不必區分東方或西方文明!?   二次大戰後,馬克思的理論,幾乎席捲半個地球,但不及半世紀,在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共產集團解體,走向民主、人權,蘇聯亦解體,亦走向民主、人權,中國在八○年代,走向市場經濟,仍排拒民主、人權,惟,馬克斯理論經得起驗證?!   萬有引力是宇宙天體秩序的「原因」,天體呈現自動自律的秩序,稱自然法則(Laws of Hature)。   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掌握此「原因」,得建立「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個人目的自主」社會秩序,稱自然法(Law of Nature)。   自然權利與自然法的關係,如同太陽與光能的關係。自然法是自然權利的效力,如同光能是太陽的效力。   而以上所述的「原因」「效力」,皆是理性事實,惟人類理性得認識,並驗證於事實。   霍布斯以「權利優先於義務」,表達自然權利的概念。   而洛克掌握「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建構其政治理論,彰顯自然法的永恆性。而此「原因」的發現,或許由於牛頓萬有引力的啟發,的確,洛克與牛頓是好友。惟至為重要者,洛克的發現,合乎理性,其與牛頓的發現,皆啟發人類理性,導致西方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且,兩者的理論,經得起驗證。   美國的獨立,就是據於自然權利,雖然,仍不免於槍桿子建國,但美國的任何政權,皆非出自槍桿子,而是據於自然權利。建國迄今兩百三十四年,自然權利就是真理,奉行不渝。   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自然權利,乃美國獨立宣言、憲法與法律的權威來源與最高準則。自然權利就是美國民主制度的基礎,因此,美國成為人類的築夢園。    金恩 博士道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願所有人,不分種族、信仰、性別,皆同等享有自然權利。並師法甘地,以非暴力手段,領導民權運動。讓所有人皆平等享有自然權利,使美國人的自由平等,進一步落實。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獎(1964年),獲頒總統自由獎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 1971),夫婦同獲國會金質獎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 2004),一九八六年,美國訂定 金恩 博士紀念日(Martin Luther King, Jr. Day)。   歐巴馬就在 金恩 博士等民權運動者的成就基礎,當選總統,成為美國首位非洲裔總統,其榮獲諾貝爾和平獎(2009年),無異讚頌美國乃和平與人權的園地─自然權利才是人類的築夢園。   二○○九年,美國掀起全國性的茶黨運動(Tea Party Movement),揭櫫: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Natural Rights。造成一股強大的草根性政治風潮與勢力,必然問鼎白宮,挑戰歐巴馬的連任。   自然權利經過美國人二個世紀以上的實驗與驗證,成為不可置疑的真理與永久和平的基礎,跨出國界,成為普世人權!   自然權利是美國人和西方人的圖騰?   中國歷史悠久,能有超越此圖騰?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普世價值?其或王道,乃中國和平崛起的指標?自然權利與王道不相容?(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諾貝爾和平奬與中國和平崛起(四)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劉曉波發起、起草「零八憲章」,獲得三百位知名人士共同簽署,並選於二OO八年十 二月十日 ,世界人權日,亦即「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紀念日,公開發表。=== 「憲章」呼籲「言論自由、人權與自由選舉」並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與在民主憲政架構上,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劉曉波因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等,經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一年,並褫奪公權二年,現正入監服刑中。=== 之前,劉曉波參與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民主運動,稱天安門四君子之一,亦經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三年。===爾後,受解除公職、勞改等,仍不改其爭取中國的民主、人權之志,奮鬥不懈。=== 而劉曉波所持以爭取民主、人權的手段,皆在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保障的自由範圍。===該條文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皆是合乎憲法的非暴力的手段。===固然,中國憲法亦明文規定「無產階級專政」,中國共產黨當然代表無產階級,因此,其專政(或壟斷執政特權)亦是合乎憲法。=== 究竟,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或 Rule of Ruler’s Law prevails?=== 亦即,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Rule of Ruler’s Law?=== 據於自然權利的法治是否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 自然權利,現代人稱之為人權(Human Rights)或稱基本人權與基本自由,或簡稱自由,其不可剝奪性(道德上)自始不變!==== 羅芒(Heinrich A. Rommen)對於自然權利的優越性,有如下界說:「對於洛克而言,另一方面,自然狀態與自然法的功能乃用於建立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然此等權利不消逝於文明社會;==事實上,後者之目的乃為此等權利之更完整保障與發展。==因為此等天賦與不得喪失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之最高準則。==生命、自由與財產之權利(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造此等權利。」 (See, Heinrich A. Rommen, The Natural Law, B. Herder Book Co., 1959, pp.88-89) ===不可否認,自然法乃至自然權利,皆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其效力及於東方?==成為普世價值?(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三)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為保護此等不可剝奪權利,人民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係來自人民的同意。」   

美國「獨立宣言」如是揭示世人,上述不辯自明的真理(Self-evident Truths)。   

美國建國後,其憲法就是依據「宣言」所揭示諸真理而制定,其制定者與批准者,皆是人民。   

潘恩(Thomas Paine)在其常識(Common Sense)乙書,主張:「北美洲的帝王乃法律」,即此基於自然權利而制定的憲法及法律。準此,每個自然權利的主體(個人;Individual),就是帝王。而受託保護所有人自然權利的公職人員、公務員,只能委屈為公僕(Public Servants),效忠人民就是效忠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權者。   

故而,所謂法治(Rule of Law),就是基於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故而林肯稱之為民有、民治、民亨的政治(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沒有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自然權利內涵平等原理,自然權利或不可剝奪權利乃至人權,皆可以自由概括之,故而,自由亦內涵平等原理。   

美國獨立宣言乃美國立國憲章(Charter),其揭示的自由平等就是美國的建國綱領(Proposition;Scheme)。林肯總統稱之為國家發展目標(Proposition;Project),故而,在一八六三年元月一日,依其職權,發佈「解放公告」(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解放黑奴,並在其蓋茨堡演說指出: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Our Fathers)在此大陸建立-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建國後)並致力於落實所有人皆生平等(自由)的國家發展目標。」    

金恩 博士認為,美國獨立宣言及憲法,就是諸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或建國者,開給美國人民及其子孫後代,無條件給付的票據,Promissory Note,稱本票或支票皆可,林肯總統已兌現大部分。 

因此,金恩博士率領民權運動人士,前進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特別選在華府林肯紀念堂(Lincoln Memorial Hall, Washington. D.C.)的台階,發表演講,說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 August 28, 1963),要求政府完全兌現這張支票,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一九六四年,美國國會立法,通過諸多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s),宣布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等政策為非法。 所謂平等,乃平等對待所有人(Equality for All),而非平等對待同等人(Equality for equals)。   

同年, 金恩 博士,因其長期以非暴力手段,推動民權法案,促進人權,成就卓越,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四十五年後,歐巴馬總統獲獎,除了再次肯定 金恩 博士的卓越貢獻外,美國這塊人間的築夢園,亦受到讚美,不在話下。   

美國的民主制度-法治,基於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才是維護和平與人權的堡壘,是和平獎的基石!   

其實,中國在近數十年的改革,使十數億人擺脫大鍋飯,二、三億人遠離貧窮,又擠身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難道不是人間另一築夢園!?   

但願 十二月十日 ,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台上,那座榮耀無比的坐椅,不會空著,樂見劉曉波及其家人,搭乘專機前往奧斯陸領獎,坐上寶座帶著桂冠,超越張良椎董狐筆,述道:「我還是有一個夢,願中國就是廿一世紀人類的築夢園」。

如是,中國的和平崛起,才有說服力!﹝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二)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假定阿扁明年榮獲諾貝爾和平奬,必然引起Chinese Taipei & Chinese Peking同步,向挪威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提出最嚴正抗議:==干涉司法。=== 當然,Chinese Taipei會先行護送阿扁一家人,前往奧斯陸(Oslo)等候領奬,免得又造成「獄中得奬」症候群的尷尬局面,激怒Chinese Peking Authority,「没那個”腳撑”,敢吃那種瀉藥。」!=== 我也抗議:阿扁不得獲奬!=== 因為,阿扁没擋下,「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無父無母、無法無天的姓氏滅絶法。==致使祖孫不同姓,兄弟姊妹不同姓,父子決裂。==剝奪家(族)的姓氏自主權,使得台灣面臨文化、倫理的大滅絶。==而讓中國黨得以歡天喜地慶祝「煮父母」節,就如同慶祝他們的「國慶」。===他們可以感覺良好,我!==只能觀空而不壞色,代代相傳的族姓,就要斷滅!=== 雖然, 我不得不承認:== 阿扁無論如何被支離其德,其夫人長年撑著被支離其形的身軀,仍是勇者。==其家人,高齡母親、兄弟姊妹、子女媳婦、官田鄉親乃至一邊一國的追隨者,皆是勇者,無畏於任何橫逆!=== 尤其,阿扁出身自三級貧戶,得以非暴力手段,完成台灣首次的「政黨輪替」,使台灣步入民主秩序,而且,幾近可以終結台灣近代三百年來的「外來政權」。=== 因此,任何抗議皆不生任何效力。===但,我仍堅定抗議!===至少表明不跟阿扁同一國!=== 阿扁的非凡成就,美夢成真,竟然造成我揮不去的「黑色之夢」!===因此,促使我東方取經,帶回金恩博士的經典之夢。==閱讀「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以良夢驅逐惡夢,得以從此不再提起阿扁和阿扁的「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金恩博士的夢,植基在自然權利,非常樸實堅固,並期望所有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因此,他領導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亦據於自然權利,以非暴力手段,促使美國國會立法,落實所有人皆自由平等或平等自由(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奬(1964年)。(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一)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今年(2010)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典禮,可能因為得獎人劉曉波仍在「獄中服刑」,而沒有頒獎這主要項目。===也因為得獎人無法出席領獎,且無人代表領獎,使得今年諾貝爾和平獎,展現史無前例的光輝,照耀整個人類社會。===並突顯劉曉波的獲獎,是「人類重大事件」(Human Event),而不僅是「中國人爭取人權的艱辛奮鬥事件」。===勢必再次啟發人類理性:人權(或自然權利)不可剝奪和不容剝奪。=== 去年,美國總統歐巴馬(President, Barack Obama)獲獎,令人對於諾貝爾和平獎的意義和歐巴馬的獲獎,產生疑惑。===然而,劉曉波在獄中獲獎和不克出席領獎,使人超越此等疑惑,而另生一疑惑: 中國的和平崛起,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歐巴馬的得獎,沒有令人置疑之處!===一九六三年,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 Jr.)說出:「I have a dream!」(我有一個夢!),一九六四年獲獎。===毆巴馬總統以非洲裔美國人,當選美國總統,完全實現金恩博士的夢,當然獲獎!=== 準此,阿扁以「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作為競選口號,兩次當選「總統?」。===阿扁不但有夢,而且,美夢成真,理該獲得兩次以上諾貝爾和平獎!===或,至少二○一一年獲獎!=== 拭目以待!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4 ,再貼出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自由即人權的至高無上(十)

羅斯福路南端東側的台灣大學校本部,其前身(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台北分部?)固然是日本帝國殖民台灣的建設,可說是威權產物。===但其設立宗旨,與威權(Authoritarianism)大異其趣,其傳播知識功能,具有啟蒙效果。而且其知識開發功能,「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邁向卓越(Excellence),挑戰權威(Authority)、甚至威權,反而是威權的剋星!=== 才智者(才能者與智能者)的優越感,每為威權的種子,長養特權階級。====因此,中國國民黨毫不掩飾,伸其黑手。===進入校園,攏絡才智者,收編納用,壯大其威權體制。 ===知識界除秉持「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追求卓越精神外,亦延續不絕—讀書人風骨,拒斥威權,作為文明世界的明燈。=== 台大校區的傅園、傅鐘,紀念傅斯年校長。===傅校長所以值得紀念,不在其人具有「愛新覺羅」血統,流著帝王的血液,象徵威權。===反而,傅校長抗拒威權黑手侵入台大校園,彰顯讀書人風骨,留給台大人一盞明燈,以維護學術自由與尊嚴!=== 台大的追求卓越校風早已建立,因之,五十年前羅斯福路即有別名—大學之道。===至今仍為菁菁學子的第一志願,成為台灣之光!== 的確,台大人不徒負盛名,出了一位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及三位民選「總統」!===而且,在學術界及各行各業,引領風騷者,多如天上繁星!=== 若「卓越」不與「人權至高無上」結合,卓越無異特權(License),助長放縱(License),侵犯自由(Liberty),仍不自知,甚至視為當然,則威權幽靈(The Ghost of Authoritarianism)如影隨形,焉用召喚!=== 「卓越」必須結合「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的普世人權概念;==「卓越」才能顯現其珍貴與價值。===卓越的台大人應有其深刻體認。===李遠哲博士所提「向上提昇,向下沉淪」,若不以「人權至高無上」為其分際,就毫無意義!=== 哈佛博士,「您」仍甘於「關門」總統?===「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終身憾事的彌補,就在「人權至高無上」!=== 諸守護自由、傳遞自由的巨人,正在自由大道揮手,趕不上,就被淘汰!===說老實話,誰在乎「您」趕上、趕不上!===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羅斯福總統如是說(So spoke)。===「重伸信念於諸:基本人權、人的尊嚴與價值、男女平權、國不分大小的平等權利。」===聯合國憲章亦重伸(thus reaffirmed)人權至高無上的宗旨。===聯合國承擔推動普世人權,責無旁貸。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九)

< 羅斯福總統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並無陳義過高之處。=== 人權(Human Rights)一詞,自一九四五年由聯合國憲章正式啟用後,人權的概念比照"諸國王的神聖權利"(The Divine Rights of Kings)。===人權普遍、並通用於每一個「個人」並及於未出生的「胎兒」。===任何政府、團體、個人, 限制、侵害人權,普受譴責與制裁。=== 人權的概念。==每個人都是國王,每個人的權利,比照國王的神聖權利,也就是羅斯福總統所揭示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孫中山先生一定嚇一跳,失落兩千三百多年的古中原華夏王道,竟然在蠻夷之地,蓬勃展開,而且,滿街都是國王,不分男、女、老幼。竟然當國王不用化妝,安徒生的「國王新衣」要重寫了!===國王的裁縫師還有化妝師不就要失業!==或許,無限商機,展現於前! ==中國人的優越在哪裡?===不說也罷!=== 人權一詞已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公理,其主要依據與來源。===並做為社會文明的衡量尺度。== 廿一世紀的中國人崛起,能違逆此公理?!==並作現代文明的逆勢操作,兩岸的中國人,請三思而行! ===前蘇聯人權鬥士,亦是諾貝爾獎得主,沙卡洛夫(Andrey Sakrov)在其信函中,有段話,值得兩岸中國人參考:=== 人權的意識型態(ideology)大概是唯一可以用為結合不同意識型態;諸如共產主義、社會民主、宗教、技術官僚或歸類為民族性、本土地域性等意識型態。=== 人權提供立足點‥‥‥給予諸厭倦於意識型態的氾濫,且此等意識型態不能帶來‥‥‥‥單純的人類幸福。 ===保衛人權乃一明確途徑,在吾人現今混亂的世界,促成人類的聯合一致,並解除人類的苦難。[Quoted in P.722 , Vol.20 , Macropaedia , New Britannica ,15 th Edition.]=== 中國人,無論堅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或共產主義造福全人類,保障人權才是第一要務!=== 借用鄧小平先進一句話:無論黑貓或白貓,會捉老鼠的,才是好貓。===無論三民主義或共產主義,能保障人權,才是好主義!=== 鄧先進看了「貓」劇後,"Daylight!I must wait for the sunrise!I must think of a new life , And I mustn't give in!"(Memory , "Cats")==才不在乎貓捉不捉老鼠!== 或許! ===懂得人權,還在乎統一不統一!== 中國人先向人權(Human Rights)看齊!=== God bless All!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八)

蔣介石於一九七五年四月逝世,其殿堂屋頂造型仿清室皇冠,儼然大清皇帝又君臨台灣!===「我來到,我看到,我征服了!」(Veni , Vedi , Veci;I came , I saw , I conquered!)===凱撤大帝嚇一跳,又復活了!===沉睡數百年!===被迫復活?!===Brutus(Marcus Junius Brutus)何在? ===早已坐鎮東隅的Dr.孫逸仙,曾宣示一道統,此即,堯舜文武周公孔子,跨越兩千三百多年,嬗傳其本人的古中原華夏王道。=== 孫文刻意跳脫秦皇漢武盛唐清,用意何在?==一者,摒棄秦皇以降的「大一統」政治思維。===二者、排除勝(成)王敗寇的血腥政治權力鬥爭法則。===永遠解除威權幽靈(不論東西)的糾纏。=== 顯然,蔣殿堂的造型,有違道統!===誰敢如此大逆不道!==威權尚在,無人質疑!==孫總理的權威何在?! ===蔣介石一生感念羅斯福總統,其賢徒子孫應能體會。===羅斯福總統跨海大伸援手,解救中國,免於日本帝國的徹底征服。===戰後,提升中國,使中國躋身世界四強,蔣本人亦列入四大巨頭。===其功德浩偉,誠難以言表!== 而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應為兩件事未完成,引為終身憾事,一者、不克反攻復國。===不能也,非不為也。===麥帥對此的確愛莫能助!===一者、師法羅斯福總統,推行道德秩序—「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此乃不為也,非不能也。===杜魯門總統、艾森豪總統根本不設限制!=== 蔣之賢徒子孫,竟然在其死後,將仿造清帝皇冠的殿堂,設置於「中山」南路最南端與「羅斯福」路最北端,供奉其神靈!===既已愧對孫總理、復靦顏於羅斯福總統,又時時召喚其神靈,充當威權幽靈耍弄,令其背負千古惡靈之罵名,誠不知該藏身何處,始能免於「慚愧」與「恐懼」!=== 毛澤東批孔揚秦,時時召喚此操控「勝王敗寇」血腥鬥爭的千古惡靈—秦始皇帝,蔣介石就是其受害人,並殃及百萬軍民海外大逃難!===一甲子前的血淚教訓,如在眼前,豈能再度喚出此惡靈,又要再次準備逃難——「四海都是中國人?!」===歌聲又起! ===千古惡靈避之為尚、為吉,台灣不容上演勝王敗寇的千古惡鬥。===且,台灣的主權者認定:「只是政黨輪替,不是朝代更替」。===主權者才是永遠的王者,「勝」選不稱王稱公僕,亦不增其主權者權利,「敗」選非賊寇還是主權者,也不減其主權者權利。===「勝選主政者」不能缺少此常識!===為政之道,不在消滅競選對手,打扁、押扁、關起阿扁,是最錯誤的示範!===若不即時停歇,必如玩火自焚,惡果隨至!=== 現今主政者應正確掌握方向盤,朝向羅斯福路!===「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憾事彌補,就在此道—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而且,台灣人民新國家的基石,亦在此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七)

羅斯福路南北兩端東側的建築物—蔣殿堂(北)與台灣大學校本部(南),具體呈現兩股交替宰制台灣百年以上的外來威權體制。==== 威權是否仍存在?亦即,台灣是否仍然處於被殖民、被宰制地位? ===從一九九六年以來,三次民選「總統」的事實來做衡量,答案應是否定。====即,威權已不存在,台灣人民是台灣所有政治權力的唯一與直接來源。===現時當政者仍力圖限制人民的權利,以完成其終極統一的使命,必然適得其反,反而激發台灣人民其主權者意識。=== 但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誓旦旦:收復台灣!===企圖繼承並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統治,無視「統治基於人民同意」的最高政治原理!===顯然,台灣地位未定,而且,台灣人民尚難免於恐懼(Free From Fear;3F)。=== 其實,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心知肚明,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對於台灣只有龐大負債,並沒有任何債權,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想繼承什麼?===而且,即使兩岸中國人最終獲得和平統一,亦改變不了一個明確的事實—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廿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 中國人的確應該做好榜樣,在尊重人權的前提下,領導全人類走向美好的未來!===但願台灣人民能如此樂觀期待,即早免於恐懼!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六)

張銘清摔了一跤,分局長調職,不問張銘清已脫離既定訪問行程。===王定宇等七天內被起訴,差點隨機押解北京,也不問張銘清發表非學術言語:不台獨,就沒有戰爭!?===激發臺灣人民主權者意識!=== 陳雲林來台五天,手拿、身貼「國旗」者,一律強制驅離,旗毀人傷,一波波主權者義正詞嚴,一波波的強制力驅散,誰是暴民!===誰是暴警!=== 臺灣人民是不是該質問,七千維安警力,誰付錢,該保護誰!===臺灣人民才不讓步!=== 台南成功大學某社團,為了中國應邀人士來訪,藏起了「國旗」!== 竟還有人說:要看得慣…== 就是有成大學生看不慣,挺身指責!=== 野草莓諸學子,看不慣,看不下去,走出校園:=== 師生聚百靜坐行政院門前,不怕風雨,日昇月起,雖遭警力驅離架走,仍然,聚眾自由廣場,發出師子吼:== 要求:總統道歉!===院長、署長下台!===修改集遊法!=== 並齊呼:==自由!主權!人權! ===言論及表達意見的自由!=== 宗教及信仰的自由! ===免於匱乏!=== 免於恐懼! ===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乃美國總統羅斯福在六十八年前,向其國會提出,說服美國人,拋棄中立主義、孤立主義,為全人類的自由而戰,為維護”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普行世界而戰。===由於美國全力投入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德、義、日三軸心國,摧毀其征服世界的野心,自由成為勝利的標幟!=== 四大自由是建構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其四大支柱。===四大自由是政府避之唯恐不及的施政壓力,免於匱乏正是共黨革命的利器,由於免於匱乏的自由而轉化為強制自由、強制道德,其道德與正當性的依據,然而,羅斯福總統竟然提出四大(主要)自由,而且,不避諱四大自由的革命原動力,這不是競選口號,而是體悟美國人道德力量的原動力,就在四大自由。===美國社會已具足四大自由,並建構暢行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何以見得? ===其實,羅斯福主政始於一九三三年,當時美國經濟正因銀行的倒閉連連而引起全面性的大蕭條,猶如現今的美國經濟,由於次級房貸而引起金融大海嘯,造成全球性的不景氣,而羅斯福總統提出新政(New Deal)作為施政的策略,所謂新政(New Deal),就是重新洗牌,在沒有人出局的原則下,再次出發。===因此,羅斯福總統重新調整政府功能,以衡平正義(equity)作為基理(Postulate),建全社會機制,如工會、產業工會、勞資協商,社會福利救助等,政府站在〝損有餘而補不足〞的衡平原理,做全面性的協調,讓整個社會重獲生機,落實四大自由,建構道德秩序,因而一九四一年,美國有足夠國力,全力投入,為人類自由的守護與傳遞而戰!=== 尤其,羅斯福總統夫人(Eleanor Roosevelt)亦在羅斯福總統發表〝四大(主要)自由〞演說當年,夥同愛好自由人士,成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夫婦雙響,高舉自由火炬,照亮寰宇,不絕人間。===馬英九!聽到、看到四大自由,能不汗顏!===不要逃避,四大自由之亮光,才能照出苦之所在,聞聲救苦,沒有四大自由,無法救苦!===而現今,臺灣人民面臨主政者有出賣臺灣、出賣自由之疑慮,能不羣起,全面要求政府,落實四大自由。===尤其,臺灣正面臨景氣大蕭條,免於匱乏,當務之急!政府有不可逃避的責任,保障全民免於匱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四大巨頭: ===羅斯福總統死於任內,未及見到勝利的來臨與聯合國的正式成立,兩者的實現,其功不可沒!=== 羅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不捨夫志,積極推動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1948.12.10)。===其早於1941年集合愛好自由人士所成立的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以非政府組織(NGO)的國際人權組織,堅定、持續守護自由、傳遞自由,推動「道德秩序」,普及人類社會。=== 今年元月十三日,自由之家首次來台發表【2009年世界自由度】報告,肯定臺灣過去(2008年5月以前)對於自由的努力,對於臺灣各界為自由奮鬥人士,頗有鼓勵意義,所謂德不孤,必有鄰。=== 丘吉爾戰後一度垮台,旋於一九五一年,重返首相榮座,時已高齡七十有七。===一九五三年,更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令人讚佩! ==史大林死後,遭蘇共鞭屍。==而韓戰的停戰協議(July 27,1953),亦在其死後,始得達成。== 蔣介石生前以「獨裁者」見聞於世,而其「反共復國」不克完成,已是終身遺憾,那堪中國國民黨,藉國共和解,出賣臺灣,國共聯手,併吞臺灣,予以重擊!=== 蔣介石另有遺願:要把中華民國憲法,完完整整帶回南京。===有請伍佰或吳伯雄,把這本憲法送到南京「圖書館」,回到原產地,發揮自然法的力量!=== 其實,杜魯門總統亦值得大書特書,其圍堵政策,避免上世紀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也因此保住臺灣!== 建議:臺灣的港口、機場,應立杜魯門 --- 杜絕魯莽之門。===尤其,凱達格蘭大道的景福門,並立杜魯門,贊不贊成,可以公投,掀起鳥籠,蔡丁貴加油!===羅斯福總統一定拍手贊成,兄弟!===終於來會!===蔣介石會點頭,Appreciate!===微杜魯門,吾其不知所終!=== 當然,多走一趟羅斯福,會發現,羅蔣經常發出會心微笑,Why?=== 「兄弟,你行,美國憲法為你特別加上兩個字。」=== 「兄弟,你也不賴,中華民國憲法為你去掉兩個字」===原來,美國憲法在羅斯福去世後,在連選得連任加上「一次」兩個字。=== 再走一趟羅斯福路。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五)

中華民國的「國旗」,在「國」內外的展現,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立的「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而且,該「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是否已成文,沒人敢問,但,已凌駕中華民國的「憲法」與國旗法!===中華民國的尊嚴何在?===雖然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但是,台灣的主權者(臺灣人民,無論原住民、老居、新來)作何感受?===臺灣的主權何在?===台灣主權者的權利,又何在?!===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淪落到此境地,誠非始料所及?!===曾經是世界四大強國!===中華民國政府廢除動員勘亂法律,「反攻復國」大業已從法律層面正式終止。===拱讓出所有國際組織的中國代表地位與權益及榮耀,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已全面而且排他的取代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中國尊位【尤其,中國現在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已是Castle in Spain,海市蜃樓,中華民國已成〝故國〞。】=== 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意義,反而,其存在,無論標不標示「流亡」字樣,意謂挑戰、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絕對權威,「吾或予將再起,取而代之?!」==叛亂或侵略之罪名,誰担當得起?=== 既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必要,其目的事業已不能成就,為何不解散?===不能解散?=== 但是在「一中原則」下,臺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互稱對方為地區,即「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互不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大陸地區」,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臺灣地區」,亦互不否認。===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同屬一個中國,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仍不必解散!=== 基於新政府繼承舊政府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新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是舊政府,因此,在未完成繼承前,舊政府不能解散。===中華民國政府不但不能解散,亦不得解散!=== 繼承就是統一的進行,因此,在進行中,任何主張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或臺灣地區主權獨立,就是分裂國土,違反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法!=== 中華民國「國旗」遵循「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只是進行統一的步驟之一,依次簽訂三通、四流協議,經貿合作到兩岸和平協議,臺灣地區可另以其他稱謂代替,不一定是Chinese Taipei,即使台灣的中國人喜歡,就稱臺灣,反正臺灣人喜歡!===中國已正式統一,名稱不改,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到時候,必有忠黨愛國之人士,另在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成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得解散,非中國管轄所及,而其存在有助祖國復興大業,二十一世紀不就是中國人的世紀!===因此,可循上例,與美、日、英談統一,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更不得解散!=== 國共築起平台,國共和解、和談,中國人和解、和談,干臺灣人何事?===然而美國人叫好,臺灣人能不附和!=== 這些障眼術,能不一眼看穿,因此,美國政府一再聲明: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亦即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而且,美國更進一步聲明:兩岸任何協議,不得暗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臺灣人民,不擔心中國國民黨出賣臺灣?===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聯手併吞臺灣,尤其,現在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已經完全執政,可完全負責中國的統一大業?===馬首是瞻,不再是「屈首」!=== 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臺灣人民才是臺灣唯一的主權者,雖然,臺灣人民尚未完全恢復其主權者的權利,儘管如此,臺灣人民選出總統、立法委員,授權任命司法、行政、考試機關首長及監察委員、院長,依次授權甄選試用任命所有公務人員,所有政治權力、公權力,皆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委託。=== 因此,臺灣人民的完全恢復主權者權力,不必靠星條旗來加持,更不用五星旗,完全決定在臺灣人民貫徹「當家作主」的意志!===就先把馬首轉回頭,一齊朝向一個目標 ===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完全建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四)

勝利者蔣介石承擔勝利國美國的委託,親自佔領台灣,君臨台灣。===雖然,流亡才開始,反攻復國大業亦起步。=== 或許蔣介石認為「朕即法律」的威權統治,可以壯大黨國體制,強化「反攻復國」有形、無形力量,儘速完成復國大業,才能結束流亡生涯。===因而,未正向羅斯福總統看齊。===若痛定思痛,在中國,軍政訓政,未及憲政的有效實施,亦即,未及建立道德秩序,鞏固憲政基礎,就失去政權,失去中國!===因此,在台灣,務必深耕自由,將自由平等普及化,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成為台灣的社會秩序,在台灣的中國人從此脫胎換骨,王道重現,近悅遠來,復國大業,焉用武力!===正可告慰羅斯福總統!===退而求其次,軍事佔領當局,積極扶植自治政府,待其自治功能成熟,佔領當局即可功成身退,以符合國際法佔領規範及聯合國憲章宗旨。===「反攻復國」旗幟可另由流亡組織獨立支撐!===現今,中華民國 ( 其實就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 就如同孫悟空頭上的金箍 ( 原本是花帽 ),套在台灣,唸起一中,就如同唸起緊箍咒,捆綁台灣。=== 如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其展現與藏匿、其升起與降下,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同毛澤東當年炮擊金門的三不打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國旗立下三不展現原則!== 三不打:==一. 單(日)打,雙(日)不打,月頭月尾不打。==二. 逢年過節不打。==三. 刮風下雨不打。===三不展現:==一. 國際競賽場合,不得展現。是否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會的場合?==「你問我?我問誰!」==誰敢問!==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使蒞台( 來到台灣的”匪”幹,管方如此尊重表達 ),其所到之處、視力所及,不得展現。===如陳雲林蒞台就是範例。===三. 其他應邀人士,準上規定。===如張銘清、其他學術交流的接待,可供參考。=== 又,中國人所在之處,更不得展現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尤其是國際場合。===無論展示是為了愛中華民國或愛台灣。===如此示愛,會愛死中華民國,更會愛死台灣。===這是中國人的潛規則和潛規則效應。===台灣人當遠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和中華民國。===中華民國,Castle in Spain,已死,台灣 ,An Entity,不可死。===不要自愚愚人。===愚,沒有解藥。===「三不打」如何執行?毛澤東令下,一切搞定!===「三不展現」==如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下令給中華民國 ( 流亡 )政府?===有這回事?==「你問我?我問誰!」,就問馬英九!===「您~「區~屈」首,KUSO,有這回事?=== KUSO!===戴上單眼罩,套上獨腳木,撐起拐杖,KUSO!== Pirate,海盜們!===官船來到!==降下骷髏旗!===恭迎長官蒞臨!===「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 」===就當作海盜的骷髏旗,降下來。=== KUSO!===「屈首」「您」這海盜頭,不要玩過頭!===台灣不是海盜船,台灣人不是海盜,台灣人是台灣的主人。=== 難怪,經過張銘清、陳雲林事件,建國中學高二生蘇同學震師子吼,當面嗆道:「馬英九!不要作秀!不要出賣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三)

走一趟羅斯福路!===蔣介石鎮殿北端東側,與南端東側台灣大學,遙遙相望,也相互輝映,兩者皆富「帝國」氣息,有威權味道!=== 羅斯福總統神靈發威!?===台大出了三位「總統」,而蔣殿前拱出「自由廣場」!===「野草莓」幼獅頻頻在此發出「師子吼」!=== 自由!人權!主權!=== 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宗教信仰的自由 ( Freedom to Worship God )!=== 免於匱乏 ( Freedom from Want )! ===免於恐懼 ( Freedom from Fear )!=== 四大自由 !=== 劉柏煙老師壯烈申志,與其總裁共同守護台灣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同志 ! 何在 !」===「竟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雷雨交加,狂風大作,青天白日不見 !===數日,稍息餘怒,南望,三位「中華民國」總統?===搖搖頭。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蔣介石是「中華民國」唯一總統 !===君不聞,宋美齡宣稱「中華民國」永遠第一夫人 !===在她前面沒有 !=== 在她後面也沒有 !=== 空前絕後 !===就是佐證與佑証 (?) !===所以,台大「三位」評價不一的絕出校友或笑友,不能稱「中華民國」總統 !===哪「國」總統?===「你問我!我問誰?」===就暫定「關門」總統。===開門就不是 !===蔣介石終於又開口:「您」!關門都不敢稱總統!==敢背叛我!」===蔣介石在台灣的權力,來自〝General Order,NO.1〞命令。===權力有多大?===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的〝中〞( Chinese ),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及,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決議案的〝受文者〞,也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就能略知一二。===又「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去掉兩個字,即第四十七條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一次」,用臨時條款凍結憲法,發怖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權力要多大,就有多大!===〝General Order,NO.1〞命令就是授權蔣介石執行軍事佔領台灣澎湖,接管日本台灣殖民政府。===既然是軍事佔領,軍事統治也是常態,實施戒嚴法 ( Martial Law )=== 在授權範圍。===因此,蔣介石就是台灣軍事當局 ( The Military Authority )。===蔣介石就是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y )。===至少,美國這樣認定,日本又何嘗不是!=== 蔣介石權力再大,也動不了台灣主權。===更壓不住台灣人民 (原住、老居、新來 ) 爭取自由的堅定意志。===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長期軍事戒嚴,都壓不住、阻擋不了,台灣人民與生俱來的自由,理性自發、啟發理性,茁壯、無盡擴大!===自由火炬,照耀無盡如無盡燈,一把接一把,無盡點燃,自由之光,照耀無限空間。=== 當然,蔣介石、蔣氏父子固守台灣的意志,亦不曾動搖!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二)

羅斯福總統指出:「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無論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自由(內涵平等)的普及化,即是道德秩序(Moral Order)。===羅斯福總統又稱為「卓越概念」(The Greater Conception),建構良好健全社會,得協調內部激進、保守勢力或任何對立意識型態的衝突。===並能抵擋、克服外力的進犯。==== 羅斯福總統主政當時,美國必須面對兩股外力的進犯===:一、納粹法西斯集權主義、日本軍國主義的武力征服世界。===二、蘇聯共產黨假藉「自由道德」之名,行「強制自由」、「強制道德」,並輸出武裝革命。===兩者皆依恃武力,企圖破壞現存秩序,建立新世界秩序,而且,同樣宗奉古老強權即公理的原始部落或叢林法則。==== 因此,羅斯福總統進一步指出:=== 「對應該新秩序,吾人制之以卓越概念-道德秩序。=== 良好健全社會,能正視諸武力征服世界的計劃,也同樣,能正視國外輸出武裝革命計劃,毫無畏懼。」(見前引 ”Four Freedoms ”Speech.)==== 中華民國(政府)撐得住日本強大軍事入侵,卻擋不住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竟致被推翻。===而且,若沒有美國的支援在前,復而全力投入戰局,中華民國(政府)對日抗戰是否能撐住八年,不無疑問。===無論如何,顯然可見,中國社會非良好健全、欠缺道德秩序,自由並未能在中國社會紮根!===依照羅斯福總統上述觀點,可以這麼說。=== 蔣介石與中國國民黨可能抱怨,杜魯門總統不如羅斯福總統,未全力介入共產黨的武裝革命,一如美國全力介入韓戰!=== 南朝鮮(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南)是美(英)的佔領區,美國有保護義務。===介入中國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等於介入中國內戰,美國並無其義務。=== 無論如何,杜魯門總統並未因中華民國政府被推翻,撤銷其委付蔣介石執行General Order, No.1命令,終止其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舊金山合約簽定前,杜魯門聲明台灣地位未定,否定「中華民國的光復台灣」,旨在重申一國際法原則===:佔領不產生主權移轉效力!=== 因此,蔣介石流亡台灣,建立流亡政府,應痛定思痛,將自由紮根於台灣,建立道德秩序。=== 【題外話】:一九五四年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其英文稱:「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Sino」即「Chinese and」漢譯即「中國人”與”」。=== 因此,此共同防禦條約,是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共同防禦約定,而非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與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共同防禦條約。=== 此條約的基礎即美國委託蔣介石委員長(Generalissimo)佔領台灣、澎湖,涵蓋於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 發的 ”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o. 1, 1945, 9,2)。===此命令經杜魯門總統批准,由麥帥發給日本最高當局。====因此,美國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另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1979,1,1)代替,也同樣是基於美國委託佔領台灣、澎湖的事由,法源仍是「General Order, No. 1, 1945,9,2」的授權與委託關係。===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享受大部份中國人沒嘗過的勝利果實,已過了半世紀!===應感念貴黨總裁,並珍惜其威望。===尤其,慎重維護美國人的情誼與信賴。=== 羅斯福總統堅持「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對於你們,可能陳義過高,因為,難以拋棄中國成王敗寇鬥爭法則及權貴心態,但台灣關係法第二條C項:「…本法特別重伸維護與提高台灣所有人民的人權,為美國的目標。」===可不能敷衍!=== 共勉之!===走出台灣的真正前途-基於獨立判斷與目的自主的精神!=== 不要出賣台灣!===想都不要想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 See, 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s “ Four Freedoms” Speech, Message to Congress, January 6, 1941 ) ===「上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中華民國躋身世界四強。===而且,未及終戰,蔣介石已登上世界領袖,與羅斯福、邱吉爾、史大林並稱「四大巨頭」。===何以致之?拜美國之賜,而羅斯福就是推手!==羅斯福政府 ( 1933~1945. 4. 12) 一向友好中國。===一九三四年,日本向美國提出” 不干涉日本在中國的作為”的建議,此即「日本式門羅主義」( Japanese Monroe Doctrine)。===國務卿霍爾(Cordell Hull,一九三三~一九四四年,擔任羅斯福總統的國務卿)予以拒絕。===稍後,日本通知不再延展「諸航海設限條約」( Naval Limitation Treaties,一九三六年到期),霍爾聲明”美國有維護其太平洋地區利益的政策”作回應,繼續維持中美友好關係,並作軍事備戰。===一九四一年秋,霍爾堅定站在維護中國權利的立場,嚴正呼籲日本,放棄武力征服中國。===年底( 十二月七日 ),日本偷襲珍珠港,隔天美國對日宣戰,中華民國隨後正式對日宣戰!==== 美國未對日宣戰前,羅斯福總統即依租借法案(Lend-Lease Act,1941),提供大量軍事物資,支援中國,強化、延長其抵抗意志與能力。=== 中華民國能支撐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美國的援助,具決定性因素。===尤其,中美對日宣戰後,美國就是中華民國最堅強的盟友與最大依靠。=== 尹大使, 尹老師在課堂上敘述一段親身經歷:=== 尹老師說:「抗戰勝利後,奉命接收南京,他是從重慶飛往南京,第一架飛機,第一位下飛機的接收員。”===美國飛機、美國駕駛,機上一袋袋美金,作為接收費用,美國提供”。」=== 中華民國依靠美國之深,可見一斑。=== 爾後,陳儀奉命來台受降、接收日本軍事武裝、佔領台灣,其船艦運輸及費用,一九四九年,百萬軍民大逃難,渡海工具、護航,仍然依靠美國。=== 未及終戰,杜魯門繼任總統(1945, 4, 12;接任),其外交政策,重歐輕亞,亞洲亦以日本為重心。===仍然提供如此協助與救助。而且,派出第七艦隊長期維護台海安定。=== 倘若羅斯福總統假以天年,做完第四任期,情勢會完全改觀,歷史更要重寫!===即或天不從人願,羅斯福總統已將中華民國與蔣介石推到世界頂峰,雖然曇花一現,亦是一頁光榮歷史,馬英九、中國國民黨!==能不與有榮焉!?===然而,這些榮耀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照單全收,君不見「阿共」(台灣人這樣稱呼)穩坐聯合國安理會,享受否決權!===勢將主宰所有「中國人」!==「您」及中國國民黨還向阿共卑躬屈膝!===蔣介石能不跳腳 ?=== 蔣介石感念羅斯福總統之深,不難想像!===蔣介石將台北市一條幹道命名「羅斯福路」。===其南端東側,為台灣大學校本部所在地。===高中時代(1959~1962),中南部學生總會「世說新語」一番,謂「大學之道,在羅斯福路(三段?)」,並以台大為第一志願。===交友尚交心,見賢貴思齊!===蔣介石及其徒子徒孫應向羅斯福總統看齊!!===羅斯福總統的賢明,在於「自由」的闡釋,宣之於「大西洋憲章」「聯合國憲章」等國際重要典章規範,並傾出國力,守護自由,傳遞自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無代替品!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

[更次向 劉柏煙老師致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至少感念兩位美國人:麥克阿瑟將軍(Gen Douglas MacArthur)(以下稱麥帥)與羅斯福總統(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麥帥公路,羅斯福路,即表逹其感念之一、二。   麥帥發給(issue)日本最高當局General Order No 1 命令。此命令使蔣介石得代表同盟國(Allies)來台接受在台日軍的投降,並軍事佔領台灣、澎湖。   爾後,蔣介石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美國撤銷承認此「流亡政府」代表中國,仍稱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12 3~1978)代之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1979 1 1~ ),乃至「台灣地位未定」的延續,此”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即其關鍵所在。   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批准此「命令」,蔣介石更應感念!?  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五日 ,韓戰爆發,七月,麥帥奉命統領聯合國部隊,進入朝鮮半島,驅逐北韓武裝部隊,退回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北,維持朝鮮半島的和平。   麥帥九個月的統領期間,一度揮軍越過鴨綠江,進入中國境內。當然,蔣介石的「反攻復國」軍,若從中國東南沿海登陸,南北夾撃,南京或北京,兩軍會師,一舉殲滅共軍,反攻復國!成功!   然而,杜魯門總統召回麥帥,以其違反「有限戰爭政策」(limited war policy),並於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一日 ,任命李奇威將軍(Gen. Matthew B. Ridgway)接替。   又,杜魯門總統於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七日 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聲明,否定蔣介石的「光復台灣」。但杜魯門不中止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   更有甚者,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由杜勒斯與葉公超磋商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竟然是執行杜魯門的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而當時,艾森豪將軍(Gen. Dwight D. Eisenhower)擔任美國總統!該條約明訂:任何對於中國大陸的軍事行動,必須徴得美國的同意!但是,該條約除委付蔣介石共同防禦西太平洋的重責大任外,更重視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因此,蔣介石也肩負「自由的守護與傳遞」的神聖文明使命。 杜魯門!杜絕「反攻復國」大門!?感念?天曉得!   杜魯門總統向國會提出“太平洋地區防範共黨勢力入侵,美國所作安全防衛措施”評估報告的國情咨文(Message to Congress June 6 1949),文中宣示(declare):「朝鮮就是共產集權制度與民主自由制度,其意識型態衝突(ideological conflict)的試煉場所。   因此,杜魯門總統早已將韓戰定調為意識型態衝突的試煉。「有限戰爭」就是衝突的最高點。擊退來犯,不作追擊,當然,也不求勝戰。停火協議達成,戰事停息,但衝突仍存在!   不求勝利的戰爭,非麥帥所能接受!   麥帥返美後,在對於西點軍校(West Point Military Academy, N.Y.)學生的”Duty,Honor,Country “的演說中,堅定指出:「在戰爭中,戰場上,勝利無其代替品」( In War,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victory.)。軍人本色,令人肅然起敬!   但是,從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建構全球性共同防衛體系,堅定撃退、抵擋任何共產集權勢力入侵,維護民主自由社會的安定與繁榮。而且,杜魯門支援追求自由的人民、國家(如希臘、土耳其),成功抵抗共產武裝革命的入侵,此即杜魯門主義(見Message to Congress, March 12,1947)。在在顯示,杜魯門堅持”自由無替代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是文明的絶對價值,自由是推動文明進步的主要動力。自由無其代替品!不得作為任何交易物!   回顧上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吾人可以肯定:『戰爭無勝利者,只有受難人』。軍人首當其衝,平民百姓波及連連,戰後重建,何其艱難!   以『中華民國』為例,戰後的重建,都還沒著手,又是一波戰爭起,接著集體逃難,勝利是什麼滋味?   走一趟麥帥公路,從北市『南京』東路五段起,五堵、七堵、八堵,才到基隆出海,的確,『反攻復國』之路,五堵、七堵、八堵共二十堵!   草山改為陽明山,大貝湖改為澄清湖,何不將五堵、七堵、八堵改為五通七通八通!?  『貴』國『貴』黨英明領袖,應有暗示,西進路上,不作防堵?!   杜魯門絕非杜絕『貴』國『貴』黨的『反攻復國』大門,而是杜絕魯莽之門,其圍堵政策彰顯於民主自由制度與共產集權制度的消長。   杜魯門總統,守護與傳遞自由的世紀巨人,令人無限緬懷。  自由無代替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不得作為交易物。  堅定守護自由,堅定守護台灣。  劉柏煙 老師的神靈如是顯示!  更次向 劉 老師表達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天祐台灣!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美國總統歐巴馬=== 經由民主黨提名===而競選成功===歐巴馬總統=== 從此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指揮民主黨 ?=== 歐巴馬總統=== 不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不指揮民主黨===民主黨主席指揮歐巴馬總統 ?=== 是嗎 ? ===那麼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台灣的主人 ===該睜大眼===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林肯總統"蓋茨堡演說文", 1863.11.19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在此大陸建立一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且致力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的國家發展目標。   現今吾人陷入一大規模內戰,試煉該當國家或任何國家,如此受孕且如此致力落實平等,能否長期承受。吾人會聚於該戰爭之一意義重大戰場。吾人來此獻上該戰場部分土地,供作最終安息處所。莊嚴諸為該當國家得以生存,而在此犧牲生命的英靈。吾人作此奉獻,完全適宜與正當。   然而,究其深意而言,吾人無以奉獻—吾人無以榮耀—吾人無以莊嚴此土地。諸勇者在此奮鬥,不論生或死,已莊嚴此土地,遠超乎吾等微薄力量所能增減。世人不會太在意或長時記得吾等在此所述,但是,世人絕對不能忘懷諸勇者在此所為。吾等生者寧在此誓言獻身眼前遺留的未完成偉大使命,其已為在此奮戰的勇士壯麗向前推進—由於渠等光榮犧牲,吾等獲得其所激發增益的奉獻熱誠,以完成此志業,其乃渠等為之付出僅存然最大的奉獻—吾人在此謹以至高決意,誓言渠等絕不平白犧牲—即此國家,在上帝保佑、監督下,必獲得自由的新生—且據於政府的民有、民治、民享原理,絕不消逝於世間。」譯者: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原文:  President Lincoln's "Gettysburg Address" , November 19 ,1863   「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 our fathers brought forth on this continent a new nation , conceived in Liberty , and dedicated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It is altogether fitting and porper that we should do this.   But , in a larger sense , we can not dedicate—we can not consecrate—we can not hallow—this ground.The brave men , living and dead , who struggled here , have consecrated it , far above our poor power to add or detract . The world will little note , nor long remember what we say here , but it can never forget what they did here. It is for us the living, rather , to be dedicated here to the unfinished work which they who fought here have thus far so nobly advanced. It is rather for us to be here dedicated to the great task remaining before us—that from these honored dead we take increased devotion to that cause for which they gave the last full measure of devotion—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that this nation , under God ,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 by the people , for the people ,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see Living 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 edited by Henry Steele Commager ,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漢英本:見不朽的美國歷史文獻,頁八十一至八十二,新亞出版社有限公司,一九七六年七月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