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3)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2)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沒有進一步立法,將中日和約第十條"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灣澎湖原有住居民",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  
美國在1917年將波多黎各人民集體歸化為美國公民( Jones Act, 1917 ),因為,美國在1898年受讓波多黎各( 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pain, 1898.12.10 ) ,美國人民願承擔保護波多黎各人民的責任
日本在馬關條約受讓台灣澎湖,沒有進一步立法,將台灣人集體歸化為日本國民,台灣澎湖人民從日本殖民開始,自始就不是日本人 ?
那麼,台灣人究竟是那國人 ?
大清帝國何曾將大明國遺民歸化 ?
但是,大清帝國、日本帝國乃至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皆一致要求台灣人對其效忠。而且,其統治皆非建立在台灣人同意的基礎
台灣的統治者說台灣人就是她的國民,台灣人能有異議 ?
這都是違反主權在民原理。
這就是殖民統治,也是孫中山領導國民革命的正當性所在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施行"剝奪台灣人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的中華民國憲法,直到中華民國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領取優渥退職金,總統和中央民意代表(監察委員除外)直接由台灣人民選出,中國國民黨才不得不面對主權在民的無上原理。
中國國民黨能據於法統道統挑戰主權在民原理 ?
Happy New Year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洪秀柱何其無"姑" !

朱立倫叫洪秀柱阿姨
叫洪秀柱的阿姑 不叫阿嬤 ?
洪秀柱沒有阿姑嗎 ?
人皆有姑 伊我獨無 ?
淡水阿嬤絕對不是洪秀柱的阿姑 !
人皆有父 伊我獨無
人皆有母 伊我獨無
何處覓原頭 ??? 一中同表 !
---處覓原頭 ? 兩岸同屬一中 !
洪秀柱何其無辜 !!!!!!
天祐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2)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1)
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中華民國憲法在19471225日施行,但是,1949101日起這部憲法就喪失了"保障孫中山口中四萬萬同胞乃至現今十三億中國人"的功能。人民制定憲法,授與政府權力,目的在保障人民本身的權利,憲法不能保障人民權利,政府能不對人民負責 ? 中華民國憲法失去保障中國人的功能中華民國政府能不對中國人負責 ? 中華民國政府由中國國民黨完全執政,中國國民黨沒有責任 ?
中國國民黨流亡台灣,為了對中國人負起完全責任 ?
1949年年底,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施行中華民國憲法,用以保障流亡台灣的百萬中國人,以恢復憲法的功能,彌補中華民國政府的失職。
中國國民黨強固並加倍保障流亡台灣的百萬中國人,凍結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因為台灣人民不是中國人 ?
那麼,中日和約第十條,將台灣澎湖原有住居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台灣人民還不是中國人 ?
能不篤定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1)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0)
1950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民國被變更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還是同一國家中華民國沒有滅亡,只是名稱變更和執政者更換 
但是,一個國家只容一部憲法,只容一個代表國家的政府
中華民國憲法不就是被宣告死亡 ? 中華民國政府能不流亡於中國之外 ?
蔣介石來台"復行視事",就是要使中華民國憲法復活,並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繼續代表中國。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總統、國民大會代表、監察委員以及立法委員的任期,有明文規定。到了1953年年底,依據該憲法選出的中華民國各該公職人員任期,應已屆滿
如何重新改選 ?  
亦即,中華民國憲法如何在台灣施行 ?
總統不受連任一次的限制國民大會代表、監察委員以及立法委員不受任期限制、不用改選,兩個蔣總統作到命滿,留下萬年國會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就這樣在台灣施行中華民國憲法。
這能使中華民國憲法復活 ?
中華民國憲法根本不在台灣施行。
但是,中國國民黨就這樣,在台灣的日本殖民體制,建立了中國國民黨的黨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中國國民黨的權力或權威依據,不是中華民國憲法或原中華民國的主權者,更不是繼承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殖民主地位,而是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的接管權( 見海牙第四公約附則海牙規則第43)
同盟國對於日本四島的軍事佔領,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1952.04.28 ),即告終止,台灣焉有繼續軍事佔領的理由 ?
因為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 ?
為了免於台灣被解放被赤化 ?
也因此,繼續凍結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0)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9)
194910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成立人民政府,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中共贏得解放戰爭,國共內戰告一段落
中國共產黨舉著解放旗幟,宣誓恢復所有中國人民的自由,亦即恢復人民被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但是仍有百萬中國軍民避難台灣為了免於遭受清算與鬥爭。
故而不避日內瓦第四公約(中華民國在19491210日簽署該公約)49條規定 : 佔領者不得將其部分人民遷移被佔領地區
蔣介石亦於該年年底來台復行視事,恢復其中華民國總統的職權
 
唯,日內瓦第四公約第47條規定,在和約未簽定前,佔領者不得將被佔領地區併入
因此,所謂復行視事應限定在主持流亡政府和主掌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尤其,中日和約(1952.04.28)未簽定前,中華民國憲法仍不適合施行於台灣澎湖,以免產生併入台灣澎湖之嫌
一部主權在民的中華民國憲法不宜施行於台灣澎湖,然而,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不能不儘速恢復。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應有肩負重責大任的認知 。
但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竟然背道而馳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9)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8)
麥克阿瑟將軍帶給日本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這是不是所謂強迫道德、強迫自由 ?
不予置評。
麥克阿瑟將軍終究不將日本人強制集體歸化為美國人並宣誓效忠美國,倘若如此作為,即違反國際戰爭法---海牙第四公約附則"海牙規則"45條的"禁止規定"
 : 禁止強制被佔領地區居民宣誓效忠敵對國。
( It is forbidden to compel the inhabitants of occupied territory to swear allegiance to the hostile Power. )
蔣介石在軍事佔領台灣澎湖之前,就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並將台灣澎湖劃入中華民國行政區。因此,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掛牌
中華民國對於台灣澎湖住居民不是敵對國 ?
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同屬一個國家,就不產生敵對 ?
如此,國際戰爭法---海牙第四公約及其附則"海牙規則",不就形同虛設 ?
或,該公約是大清帝國簽署的,不拘束中華民國 !
強權即公理 ! ?
蔣介石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就無所謂強迫道德、強迫自由,反而是德政 !
是嗎 ?
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其本身的確內含道德和權利原理,即 :
. 人民的權利非產生自憲法或法律
. 人民的權利亦非產生自受託制定憲法者
. 憲法或法律和受託制定憲法者的權威,來自人民
. 人民才是主權者( The Sovereign )
所以蔣介石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等同宣誓效忠台灣澎湖人民。
是嗎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18)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7)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27)
麥克阿瑟將軍接受降書、發給 General Order, No. 1,即率領美國、英國及大英國協成員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同盟國軍隊,登陸日本本土,成立同盟國軍事佔領當局,分別佔領九州、四國、本州、北海道等四島,以進行解除軍事武裝及政經社會的重建
諸如 :
. 著手修改日本明治憲法
將其普魯士式君主立憲的主權者( Sovereign ),由帝王變更為人民,日本皇帝 ( Japan Emperor )僅象徵國家主權( Sovereignty ) 。並在憲法第九條明定廢除三軍,不虞日本再次發動戰爭,以符合大西洋憲章第八項聲明
如是完成一本主權在民的民主憲法。
而日本神道長於19451215日下令廢除神道的國教地位,並廢止若干教義及儀式,以避免激發軍國主義
為了不使日本人餓著肚子學習民主,美國每日提供一百萬美金的糧食援助
. 進行土地改革,著令政府先收購農地,並將農地的價格固定,使得佃農在貨幣貶值下,有充裕的能力,購買其耕地1947年至1949年間,共有三百萬佃農成為自耕農,耕作面積達到五百八十萬英畝(相當於兩萬三千五百平方公里)
 (參考: Occupation of Japan-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
麥克阿瑟將軍帶給日本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蔣介石也帶給台灣一部主權在民的憲法,竟然不是恢復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天何言哉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