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民進黨應該廢棄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
這樣認定 
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現在名稱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的繼承人已在1950 變更中華民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不和中華民國切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不主張 其對中華民國的主權 ?

民進黨應該廢棄台灣前途決議文 而非凍結台獨黨綱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2 29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條約的神聖在於同意


馬關條約神聖嗎 ? 誰能同意?

羅宣言是條約嗎 ? 是神聖條約嗎 ? 誰能同意?
大清帝國同意割讓台灣給日本帝國。所馬關條約是神聖
灣人同意?
灣人不同意,馬關條約能稱神聖嗎 ?
準此
羅宣言能不徵得灣人同意?
老虎追逐野鹿,獅子趕走老虎
獅子對野鹿說道 :
鹿弟,你是我的。這是神聖叢林規則。台灣人是野鹿 ?
老大和老二互相同意。老三的田地歸老大,房舍歸老二。這是神聖家法
台灣人是老三 ?
英美兩國共同發表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 August  14 , 1941 )
聲明 :
        
第一項:無意擴張領土及其他權益。

        
第二項:反對違反人民自由意志的領土變更
        
第三項:尊重所有人民依其意願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並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與自治。
該年九月,中華民國和蘇聯先後簽署大西洋憲章。194211 英美中蘇等二十六國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共同聲明,誓以大西洋憲章作為戰爭宗旨,一致對抗德日義軸心國。重建國際秩序。
中華民國當禁反言( estoppels ) !
羅宣言神聖與否,端在台灣人的同意
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灣人何用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2 03






        





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堅持633 ;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633

633是永遠的承諾

八年作不到

承諾不變

這是大是大非

為了堅持這個大是大非

所以

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三十三天又稱忉利天

過了三十三天

就是七月四號

獨立紀念日

Independence Day

堅持633

堅持六月要有三十三天

堅持ID 的在握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2 01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法定姓氏傳遞法,即使旨在「落實男女兩性平權」,亦無其正當性!==== 「子女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定姓氏傳遞法,徹底摧毀姓氏傳遞兩大原則-===「女子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男子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侵犯台灣原住民社會與漢系社會的宗法,嚴重傷害人民的信仰,豈能以「落實男女兩性平權」為由,而得其正當性!=== 若然,可立法規範,基督教長老教會應保障半數女性長老名額,廢除佛教界的八敬法。===進而,立法規定,基督教牧師男女各半,一貫道點傳、經理乃至前人,亦應乾坤均衡,佛教傳法師亦應比照辦理,如此才能真正落實男女兩性平權!=== 法律干涉宗教信仰,一如法律干涉人民祖先崇拜,皆無其正當性。===同屬人民信仰的姓氏傳遞宗法,豈容法律置喙!== 既然,婚姻制度的「夫家(男方)為主」與「妻家(女方)為主」的姓氏傳遞原則,已涵蓋男女兩性平權,況且,姓氏傳遞宗法,純屬信仰,不涉男女兩性平權,豈能容許另立「國家」姓氏傳遞法,別立宗法,置台灣各系宗法於何地!=== 那來政治權力,允許訂定「國家」姓氏傳遞法,創立「國家」信仰,排斥人民傳統信仰,政治干涉信仰,竟能如此粗暴野蠻,令人不可思議。 而諸祖父母輩的父母,期待已久的孫子一出,竟然不與同姓,形同被掃地出門!=== 兒子當了父親,就痛宰自己的父母,還能理直氣壯、名正言順道:「我就是有”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作依據,你們能怎樣!==不服?==告!==去法院告!」=== 天下竟有這般後浪吞前浪的惡毒法定宗法,兒子替父母、祖先立宗法!== 兒子當起老子,「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就是紅衛兵,文化大革命!=== 民進黨不愧是急先鋒,國民黨也不瞠其後,後來居上!==老毛子天上、地下有知,當仰天狂笑:「解放台灣,一朝一夕,何用一兵一卒!ECFA, MOU只是障眼法!」=== 我這個糟老頭,抱著老祖先的宗法,這本宗法,至少歷經滿洲人的摧殘、日本人的肆虐、國民黨的壓制、扭曲。== 兒子才一成家生子,就拋棄祖先宗法,另立宗法!===令人不知置身何處?== 老毛子揶揄道:「兄弟,小子行,無法無天,俺自歎弗如!==俺不曉得辦個「家家酒」,就能天翻地覆!」,「兒孫認祖歸宗,百年之身,百年之身,回歸祖國,一念之間,兄弟,大勢所趨,大勢所趨!」===「嘿!高處不勝寒!」==總是來無影去無踪! ==兒子的宗法,非我家傳,亦非創新,我不得不唸著:始作俑者!==始作俑者!=== 如此徹底摧殘台灣人民的「家」,殘忍至極,天倫夢碎,天年傷悲,那堪拾起那神奇鏡子-魔鏡,已蒙塵了!=== 「家」,人類最原始、最堅固的自然結社,自然權利的神聖堡壘,是生命的源頭。==這個生命的源頭,現今斷一次,再隔二、三十年又斷一次源頭,能有多少生命活水,繼續流出?不再是源遠流長!== 「家」既然不成「家」,靠家吃飯的政府,能撐多久,這條法定姓氏傳遞法,不待宣布,能不自動失效!?=== 天下諸祖父母,我們只能這樣樂觀其敗!?==明、後年,兒孫就要慶祝祖父母節!===是”煮”父母!=== 一碗地瓜稀飯,另加幾粒花生(土豆)!=== 不要期待上飯店,先自己買包帶殼花生!== 剝剝看,咬咬看,剝得開、咬得動?=== 行,那麼大家不必坐以待斃!=== 大家一起清理門戶,內與外兼理!=== 還我家姓氏傳遞權!==尊重我祖先宗法!== 撤銷「國家」法定姓氏傳遞法,追究立法責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我們姓“中”,或廢「姓」!

家(Family)與姓氏(Family Name)屬於信仰領域,歸類道德範疇,非任何法律所能規範。=== 姓氏是家、家族的共同資產,有其專屬性與排他性。==神聖不可侵犯。== 出嫁的女性,結婚後,入於夫家,雖未必冠夫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夫家姓氏。=== 入贅的男性,結婚後,入於妻家,雖未必冠妻姓,其子女的姓氏,從於妻家姓氏。=== 依上述兩大姓氏傳遞原則,出生子女只有取名、命名問題,豈有姓氏同意問題。==現今法律不當介入,推翻兩大姓氏傳遞原則,侵犯人民的信仰,冒犯「家」與「姓氏」的尊嚴,嚴重侵害人權。=== 而最可悲的,我、我們的兒子,竟然持此嚴重侵害人權的法律─「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告訴我、我們,孫子的姓氏,由他們做父母的來決定。=== 這條法律竟然在民進黨執政期間立法通過的! ===人類的確不斷追求進步,抛棄傳統!===若然,在台灣被中國併吞之後,國、民、共三黨可進一步立法,規定所有人民一律姓“中”,以符合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精神。===當然,出家人仍維持一律姓「釋」的原則,以示尊重。=== 而且,為了符合簡體字的精神,國、民、共三黨可更進一步考慮廢「姓」,出家在家皆不例外。=== 廢姓之舉,除簡體字引領在先外,君不見眾多「大師」,僅示「上、下」!=== 「姓」既已全廢,世界大同已至,既進步復傳統,人一旦不用「姓氏」,人模人樣仍在,而且,更自由!==能不期盼!=== 惟,我仍繼續「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和無止的控訴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祖孫不同姓,親兄弟姊妹也不同姓

現行法律規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 由於這條法律的介入,完全推翻姓氏傳遞的兩大原則:==(一)出嫁:子女姓氏從夫家。==(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妻家。===因此,孫子不跟祖父同姓,兄弟姊妹也各姓各的。===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立法通過的。=== 「手牽手,心連心,來作伙,伊是咱的寶貝。」=== 民進黨還唱得下去?!===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3,再貼出

誰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通過。=== 我們退出聯合國!=== 我們是誰?===”我們”,”We”。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蔣介石被逐出聯合國和聯合國所有附屬機構。===因為,聯合國不承認蔣介石代表中國。====概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幾天前,我們跟甘比亞斷交!=== 我們是誰? ===“We”,The People on Taiwan?==The Chinese on Taiwan?==or The Chinese?==== 事實真相是甘比亞與中華民國斷交。==因為,甘比亞不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與我們台灣或台灣人無涉。==== 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國人和中華民國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的國旗,中國人竟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Why?=== 因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是中華民國流亡者的旗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與中華民國和青天白日滿地紅同在。=== 中國人禁止”The Peopl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 on Taiwan” and “The Chinese”和全世界的人,揮舞青天白日滿地紅。===以及禁止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蔣介石流亡台灣,插旗台灣,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插在台灣土地上。=== 因此,有人說:中華民國在台灣。==有人說:中華民國是台灣。==有人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的)省略。===準上三(人)說,所以,我們台灣人,We The People on Taiwan,和,中華民國流亡者,The Chinese on Taiwan,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爭取全世界的國家和中華民國建立邦交。=== 效法愚公移山 !=== 上天會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台灣人==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夢吧 !=== 誓與流亡者共舞青天白日滿地紅 !=== 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到他方世界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22

慈父的老故事(五)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二次大戰末期,父親投入戰局。==那時,我出生不久,父親要母親背我去看他。== 母親說:「太危險,到處轟炸!」== 父親說:「安啦!有兒子在!」=== 其實,父親就在台中打飛機,飛機都被嚇跑了,那有轟炸!== 父親强調,他為保衛家園,志願當兵。==不是為效忠日本。==日本人大概也這麼想,所以,戰後不見日本人上門問候。=== 伯父死在海外,同齡堂兄週歲夭折,伯母悒悒而終,日本人從未慰問。=== 十年前,在台北火車站碰到親叔叔,他和一群戰友集會,商討如何向日本人討回軍餉和軍什麼的!=== 戰爭結束已過半世紀,日本人賴什麼!=== 叔叔在南洋當兵,差點死在那裡。==聽說喝了自己的尿,才撿回一條命。==怪不得叔叔總是乾乾瘦瘦─黑、乾、瘦! ===父親早就把日本郵儲、簡易保險單燒掉,就如同祖父過世,借據、賒帳單據付諸一炬。== 台灣人夠苦了,何必苦苦相逼。==日本人苦?==同是戰敗人,一視同仁!=== 戰後,國民黨徵召砲兵學校教官,教砲兵操作高射砲。==父親拒絶!==如何拒絶?==父親没說,1948年,祖父過世後,舉家遷移台東知本,應是拒絶方式之一。=== 要不是祖父顯靈,不要離開他,我可能是卑南王的駙馬爺!==祖父没聽父親說:「安啦!有孫子在!」==祖父的不安,可能是擔心我的子女從母姓,不與他同姓,因為這是貴為卑南王駙馬爺的榮竉。==四個月後,回朴子老家。== 知本,的確是人間仙境!==我有「知本四個月」的完整記憶!==Marvelous! ===台灣的美,不分東、西、南、中, 北。==山川秀麗,處處皆是。==但人性樸實,人與自然和諧,還有,四歲小男孩完全没有黑夜的感覺,充滿喜悅,構成「人人友善、互助共存的和平狀態」(A state of Peace,Good will,Mutual Assistance and Preservation),就不是處處可見。=== 「知本」深植我心,我愛台灣,應該可以說,是從「知本」開始,但願台灣處處「知本」!== 回到朴子,父親重新做起豆腐,炸豆腐,賣油豆腐,付出Double辛苦!== 父親不談政治,不抱怨日本、中國或任何。==為維護政治核心價值─家,躹躬盡瘁!== 家(Home;Family)是人類最原始的自然結社(Natural Society)。==藉由婚姻而鞏固、擴大並延續不絶!==家是社會契約(Society Contract)的基石,也是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的保壘(Castle)。== 家這個自然結社,同於個人的自然權利,都是神聖不可侵犯!== 當我娓娓說著「慈父的老故事」。=== 耳邊不停傳來:「你的孫子不跟你同姓!」== 且慢!== Why?== 聲音更清楚:「子女的姓氏由 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是法律規定,孫子的姓氏不干祖父母的事!== 這是什法律,嚴重侵犯「家」,家的姓氏權與香火延續。== 你、我的姓氏,父母同意而決定?==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 母同意而決定?==我們的姓氏,代代相傳,没有「同意而決定」的事,只有傳遞的問題,並誓死維護姓氏的完整性!== 所以,我們維護我們的姓氏,我們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列祖列宗,誓死維護「家」的姓氏。==對於姓氏的維護,責無旁貸。== 姓氏只有傳遞的問題。==為了維護姓氏與香火延續,因此,台灣社會同意,男女婚約依兩大原則而決定子女、子孫的姓氏。=== 此兩大原則即:==一、嫁娶:子女姓氏從男方。==二、入贅:子女姓氏從女方。==有特別約定者,從其約定。==例如宜蘭地區有俗 稱「抽豬母稅」的約定。=== 男女雙方(包括結婚當事人的父母、長輩)在締結婚約時,己依「嫁娶」和「入贅」兩大原則,事先決定子女的姓氏。==豈能在結婚生子、生女後,再依「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法律規定,完全推翻上述兩大決定子女姓氏原則。== 依據「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的原則。==孫子不與祖父同姓,孫子也各自不同姓,我不接受,你們能接受嗎?=== 這是個大浩刼,剛開始,但不知 何時終了。===「家」分裂了,父親和兒子必須各自為「家」,因為兒子不讓子女和祖父母同姓!== 家,這個自然結社,源遠流長,原本是政治社會的基石,個人自然權利堡壘。==因為「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的介入,分裂了,完全喪失其 神聖功能!== 面對此浩刼,我不得不想起: 二十多年前,國民黨毁了我祖父母以上三代的墳墓。==企圖摧毁我家、我家族的精神堡壘。== 我們承擔下來,我不吭聲,父親不改其「我為人人」的初衷,直到安祥合眼。== 現今,國民黨聯合民進黨,徹底摧毁源遠的「家」,分裂父子、祖孫、孫子與孫子的親情,以截斷其流。== 我也得承擔下來!== 但我不再沈默,繼續述說「慈父的老故事」「佛陀的鏡子」,以重整家園,告慰父親母親、祖父母、列祖列宗。=== 「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法律,絶對會徹底裂解台灣人的「家」,台灣社會因為没「家」的支撐,分裂散亂,個人的自然權利,也因失去家這個自然堡壘,既危且殆!==台灣社會終將陷入戰爭狀態(State of War)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 中共可以祭出反分裂法,甚至祭起民族大義旗幟,代替我們的列祖列宗,教訓台灣所有不肖子孫,數典忘祖,無能維護「姓氏」。台灣人民既己陷入分崩離析狀態,能有多少抗拒能力。 一旦成功吞併台灣,民進黨居功厥偉,國民黨只有拍手鼓掌的份。== 這條法律是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最大成就!==奉獻中國?==我敬謝不敏!==阿們!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四)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四歲時,父親開始「做豆腐」。===入學前,每天早上頂著一盤豆腐到市場點「攤」。==路上迎面而過,就是上學去的哥哥、姊姊。==有說有笑,看起來蠻高興。==因此,我早就喜歡上學去!== 頂豆腐上街,除喜歡上學外,還有…… 一‧走路姿勢端正,抬頭挺胸,步伐平穩,隨時當心豆腐會掉下來,能不專心!?==這種走路姿勢,保持到現在。==雖然已有二十多年没「頭路」!== 二‧不用寫家庭作業!Why?== 級任老師大概認出,我就是那位頂豆腐上街的小男孩。==因此,我左腳背傷勢痊癒,能自己上學,又看到我頂豆腐,馬上給一差事,幫她拿便當,代替家庭作業。== 所謂「拿便當」,不是到辦公室拿,而是到她家拿。==老師住在市場再過去一點,有多遠?==反正,可以用跑的,又不是頂著豆腐!== 童年,不覺得光頭頂上有太陽!==日正當中(High Noon)?==初中才看到的電影!== 上二年級,老師 加給一差事 — 寫黑板,作為明天早自習用。==老師可能怕我遲到!== 寫黑板蠻有趣,男同學、女同學圍在身旁,有拿椅子、甚至搬桌子。有人說那個字寫歪了、寫錯。==當起「臨時老師」!== 我不覺得煩,任勞任怨?==弟子服其勞?==當時没做過歸類。== 但是,我還是高高興興!==為什麼?== 父親樂於助人,隣居有事,主動以外,就是隨叫隨到。==尤其,每看到天上烏雲,一定放下手上工作,跑到大姑媽家,收拾曬在庭院的五穀。==我是跟屁蟲,自然成為好幫手!== 當老師的幫手,不就是自然而然!== 父親這種「我為人人」的實踐,没間斷過,一直到「盡形壽」。==一九九四年,當選台北縣好人好事代表。==這件事,我對父親有微詞,我認為「做好事」是「好事」,「受表揚」就不是「好事」。==為什麼? ==理由很簡單,那些在台上說些什麼的,幹過什麼好事!==「做好事的好人」捧他們,無異幫助他們欺世盜名,扭曲社會價值觀!=== 美國影劇學院(American 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Arts and Science)每年的盛事─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頒奬典禮,加州州長Arnold Schwarzenegger能上台嗎?==即使Arnold 曾是演員。==Gregory Peck 飾演過Gen. Douglas McArthur,片商能請麥帥上台先:Duty,Honor,Country一番,然後Old Peck賣力演出,賣座奇佳,片商不就樂翻。==假定片商這樣安排,不是影劇學院關門,就是片商出走。==上台的福特先生(Mr. Ford),不可能是Henry Ford或Gerald Ford,有可能是Harrison Ford。==汽車大王和總統先生跟影劇何干!==當然,也不可能請諾貝爾文學奬得主上台專題演說,不是他莫名其妙,就是台上、台下莫名其妙!== 發一堆牢騷,父子相顧,不覺哈哈大笑,不過,父親仍照樣做他的好事!=== Anyway,我總算清楚交待,我不是老師的魔鏡,雖然,我聽她的!== 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本,有一課的課文這樣念:「做豆腐真辛苦,半夜起來磨,磨好還要煮,加上些石膏,才成好豆腐!」=== 我家的豆腐,涼後,先切成小方塊,又涼後,再切成三角形。==水份流了差不多,再油炸。我每天早上頂著的豆腐是涼後,浸泡在清水,以免腐敗,而我父親大清早載著滿滿一大箱的油豆腐,到鄉下叫賣,中午就吃油豆腐,下午二、三點才回家!== 想都没想過,我父親這麼辛苦。==課本只說一半!== Anyway,「我父親最偉大」=== 我這樣說我父親,我父親這樣說他父親(我祖父),絶對不能,也不會動搖令尊、令祖在你、你們心目中的絶對地位。== 我這樣說我父親,主要目的,在於告訴我子女,我們家的價值,就在這個老故事,不可侵犯。==一旦家家戶戶有各自傳頌的老故事,「台灣被侵略史」必定終結。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慈父的老故事(三)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小學入學報到那天起,我就是父親的魔鏡 ─ 我父親最偉大!===完全自發,不待啟發!== 事情發生得很自然,但是,總有個開頭!===容我慢慢道來: 一九五0年夏末某清晨,我一個人帶著入學通知單到學校。==既興奮又熱鬧,竟然有那麼多「新同學」。==我没上幼稚園,是新鮮人(Freshman)!==什麼事都感到新鮮的人,是不是叫新鮮人? ==大家應不記得如何湊在一起,就有位「老師」帶著我們進教室。===說些我仍湊不起來的話,然後走出教室。=== 我們坐在教室等老師?==否則,坐在那兒幹嗎?=== 「嘿,怎麼可以打人!」=== 「有個人」打我的「同學」!==我上前揍「那個人」! ==當時没有班長,我算是「見義勇為」!== 其實,「有個人」與「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也是我的同學,老師稍早曾說過。 ===不久,老師進來,說幾句話後,就喊起立、敬禮、下課! ===老師没說明天見,但應該明天大家會再見,而且,以後天天見!=== 回家路上,那位挨我揍的同學跑過來,對我說:「我要叫我哥哥來!」===我馬上回答:「我也要叫我爸爸來!」=== 怎麼回事?==夠清楚了!==他要叫他哥哥來揍我。==我才不怕,我也會叫我爸爸來!==我爸爸最偉大!== 對話(dialogue)很簡單,意思很清楚,別以為「童言童語」會讓人摸不著頭緒!=== 也不要以為,只是童言童語,說說而已!?=== 明天起,我不上學!==他也不上學!=== 我爸爸、他哥哥不來學校?==這不是耍脾氣、愛面子,人總要說到做到,誰說小孩子不是人!=== 嗣後,事情的發展,假定能依照我們的原意,至少是我的原意,可以拍成電影,搬上銀幕,奧斯卡金像奬(Oscar Awards ;Oscar Golden Medals , or Statuttes)會等著!==very,very wonderful!== 而最wonderful,我回家什麼都没說,父親就來學校!=== 別以為我會開口,又不是三歲孩童!==男子漢一人做一人擔!== 可是,隔天,父親真的載我到學校。==而且天天載我上、下學,足足兩個禮拜!==還用「富士霸王」?!==多威風!=== 別小看富士霸王腳踏車,一九五0年代前後,它可媲美Mercedes-Benz!==不相信,翻開歷史,查查「平民」交通工具發展史!== 事情的演變的確有點超自然(super-nature),仍不離Wonderful‧== 那天放學回家,一路跳躍,因為前天才看了”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乞丐王子),我是劍俠,連跑帶跳,跳進家門,門前的橋(只是塊木板)竟然搶先跳起來,不等我進門,木板的鐵釘也跟著跳出來,在我的左腳背開了一大口!== 因禍得福,不,做好事有好報,那個大傷口替我開口,父親就這樣,自自然然載我到學校!==同學,我說到做到,你呢?=== 或許,那位同學不敢向哥哥開口,或許開了口,挨了揍,不是嗎?==打贏才能開口,哥哥總要這樣帶弟弟!== Anyway,not my business!== 那位同學等我自己會走路後,帶我到他家去,哇塞!==他家有「馬」,他哥哥會騎馬,而且天天「駛馬車」!=== 富士霸王比馬車?==就如同Mercedes 比私人飛機!==而且,台灣没有迪士尼樂園,美國西部電影又不常放映,那來馬車?==令人興奮!== 你做個想像,假定「我同學」的哥哥,真的駛馬車到學校來!==我會怎樣?還不簡單! ==我不必是王子(The Prince),他就是「劍俠」,我需要「馬車」,載我上、下學!==事情會是個圓滿結局。=== Perfect!==相信我,難道我不會說「不打不相識」!==而且,事實上,他哥哥没來過學校,我們也成為好朋友,很自然,自然到不曉得會這樣發展!== 無論事情如何演變,我小學的第一天,就忠實當起父親的魔鏡,並展開我的漫長學習之旅(The Adventures of Ideas)。==偶而,或經常見義勇為,to do what ought to do!==why?==我父親最偉大!== 還是要做個交待,「朴子」那種小地方,怎麼有人騎馬、駛馬車,就如同我家門前没小河,怎麼架起橋來?==你問我,我問誰?==真有其事,不是「為什麼? Why?」的問題!===不要因為找不出「原因」,就否定事實的存在─「結果」。=== 特別提一下,快六十年了,我腳背上的大嘴巴仍在,它初開口,還看得到白白的,不是牙齒,是骨膜,可見又大又深。 ===它從不忘告訴我:父親最偉大,直到永遠(Forever and ever)!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二)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我是太太的「魔鏡」,女兒的「魔鏡」,期待做孫女的「魔鏡」(The Magic Mirror)!=== 希望有一天,小孫女爬到我膝上,瞪著我,大聲問道:「爺爺,世界上誰最漂亮!」=== 「答不出來,就遜斃了!」===小孫女瞪著的眼神,就等我答不出來!=== 「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bravo!==答對了!== The day will come!==希望早日到來!=== 孫女,每一位都是真正的白雪公主!=== 女兒,永遠的白雪公主!=== 太太,不折不扣的白雪公主!== 這個魔鏡擁有神奇力量(Magic Power),是親情的總源頭!=== 假定,有一天,你仍然活著,就是說不出:「世界上,我的小寶貝最漂亮了!」=== 這個世界一定出了大問題。=== 裕仁的父親大正(The Emperor Taisho,Yoshihito),奪取台灣這塊土地,裕仁大肆掠奪台灣人的親情,竟要台灣不滿十歲的學童做他的魔鏡,說出:世界上,他最偉大!=== 蔣介石奪取台灣,更要掠奪台灣人的親情!===你、我、他當不止「感同身受」,而且,更是「身受其害」!=== 雖然,蔣介石流亡台灣,享受勝利的果實,如同「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仍無法「感同身受」!==你?==我!==他?== 我父親不做裕仁的魔鏡,也不要我做蔣介石的魔鏡,因此,重複說著「老故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慈父的老故事(一)-----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父親生前,不同時段,述說同一故事。=== 一個老故事 ( An Old Story)! Let me tell you! ===一九三0年,家父小學三年級的課堂上:==老師:「世界上,上尚偉大?」 (世界上,誰最偉大?===)教室裡的聲音,此起彼落,有點七七六六奚奚落落!=== 因此,老師走到家父身旁,期望這位模範生能給滿意的答案。=== 家父站起來,大聲說出:「世界上,阮老爸尚偉大!」(世界上,我父親最偉大!)=== 老師和氣的說:「不是,不是,是……..」=== 家父仍堅定重複說出:「阮老爸尚偉大!」=== 原來,老師要求所有學生大聲說出「日本皇帝裕仁( The Emperor Hirohito) 最偉大!」?(當時裕仁未滿三十歲!)===家父堅持到底,又大聲說出:「阮老爸養我,尚疼我,尚偉大!」==夠力吧! ===我小學三年級(一九五二年),父親首次述說這個故事。=== 當時,我一直笑著,心裡想:「真有意思,原來多桑不偉大,阿公才偉大!」=== 但是,祖父常被我捉弄!===哈,「我最偉大了!」== 差點說出口。=== 我對祖父唯一的記憶: 四歲多,我跪在阿公身旁,看著阿公睡著了,從此,祖父就沒離開過我!=== 至於捉弄阿公,完全是祖母、父母、大姑媽、二姑媽、姐姐和幾個表哥編的。===說得我好像比湯姆(Tom Sawyer)、哈克(Huckleberry Finn)還頑劣!=== 最難以接受的一件事,竟然是父親聽祖父說的,可信度很高,不得不接受,我可能比湯姆、哈克更頑劣!=== 「阿公有天跑回家,興奮告訴父親:我那金孫牽我掉進水溝,哈!」===父親看著阿公並沒受什麼傷,急忙出去找我,我已經跑到門口。=== 祖孫的牽手情,竟然如此不堪?==我陷害阿公?==父親笑著替我解說: 原來,阿公中年雙眼失明,然,自認心裡有張地圖,走路不用拐杖,一如常人,暢行無礙,也經常以此自誇,我大概聽多了,考考阿公?==阿公自覺「理」虧?===快快樂樂心服了! 孔老夫子有次出遊,童稚在路中築城。==孔老夫子要童稚讓路,童稚不讓,認為沒有「城」讓車之「理」,因此,孔老夫子半途折返!=== 阿公不僅服「理」,而且,得「意」。===那時,我才三歲,因此,祖孫牽手情更緊密一年多,也由於這件事,我對於「失明的人」有份特殊感情。=== 自古以來,「理」是權威的唯一依據,在歷史長河裡,強權奪「理」一時,經不起理性嚴苛考驗,日本帝國殖民台灣有盡時,中國殖民台灣能不終了!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22,再貼出

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七)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主權者要求統治者,「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並不背離「統治基於同意」的政治原理。即使不獲採納,何罪之有?   劉曉波在「被告的最後陳述」,道出:「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沒有敵人,也沒有罪。充分展現「仁者無敵」的王道精神。   此王道精神,乃源自孟子所承繼的道統(見孟子盡心下)。其源遠流長且廣,不亞於西方文明的自然權利。皆是人類最珍貴的共同資產,東西互相輝映互相含攝的Golden Window。   無論是王道或是道統,「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乃其不變原理,亦是任何統治者不得背離的「為政之道」。也因此,中國的和平崛起,應是以德服人─捨暴力就說服力。從而,吾人可樂見,劉曉波及其他異議人士,得早日恢復自由。   無論是王道、道統或是自然權利,沒有自由,就毫無價值可言。和平獎或和平崛起,亦如是。   自由才是人類的永恆價值!  自由才是王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六)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於每事務或每群事務有其習慣或行則(custom or way)。惟,某一特定習慣或行則,乃具最高重要性:吾人的行則,”余等”生活於”斯”的行則,某人所屬獨立團體的生活行則,吾人可稱其為最高習慣或行則。 並非群體所有屬員皆經常保持該行則,惟若渠等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最高行則乃正當行徑。其正當性係信徵於其古老性。」 【See, Leo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P.83 )】 美國「獨立宣言」所揭櫫的真理:「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天賦與享有。」,就是美國建國迄今,具最高、最重要性的習慣或行則。每經正當提示,一般人皆能回復該行則,獨立運動、南北戰爭、金恩博士的夢、民權運動乃至茶黨運動等,就是最具體的事證。 尤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平等落實,就是其最高準據與行則。 此最高行則,稱不可剝奪權利,亦稱自然權利,其古老性,則可橫越大西洋,回到英國本土,越過英吉利海峽,抵歐陸,追溯及基督教文明、古羅馬、希臘的理性主義傳統,得到不可置疑的正當性。 而此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英美兩國政治領袖,在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以共同宣言(Joint- Declaration)方式,推動其國際化。此「宣言」即「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August 14, 1941)一出,中、蘇兩國隨即簽署認同,爾後,二十六國更以聯合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January 1, 1942)同伸其共同推動的決心,二次大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其「憲章」就是以「大西洋憲章」為本,「和平與人權」成為此國際性組織的成立宗旨,而維護所有人的自然權利(基本人權)乃聯合國會員國的國際條約義務。 綜上所述,自然權利(或稱基本人權)乃當今最古老、最廣泛的價值觀念,故稱為「普世價值」。 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如下: 「渠等尊重,所有人民應其生活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渠等並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They respect the Right of All Peoples to choose the Form OF Government under which they will live and they wish to see Sovereign Rights and Self Government restored to those who have been forcibly deprived of them.」 未及終戰,蘇聯即違反雅爾達協議(The Yalta Agreements, February, 1945),將其佔領下的東歐國家,改變為共黨集權的政府,「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再次被剝奪,而其剝奪乃以「解放」名義為之,其解放(或稱赤化)地區幾達世界之半,而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國家一一自我解放,蘇聯亦不例外,回歸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的宗旨,惟,現今中國仍堅持其共黨集權政府型態,是否中國有其不可動搖、更古老的價值,得以抗衡或超越此普世價值- 自然權利?其乃王道乎? 而最近,中國民間人士已於十 二月九日 ,頒出孔子和平獎,似乎王道已在中國復出,因為孔子是王道重要的詮釋者,孔門(儒家)與道家(老子、莊子),皆為先秦王道不朽的詮釋者。 王道為何?捨暴力或強制力就說服力(From Force or Coercion to Persuasion)!中國和平崛起能秉持說服力(Persuasion)乎?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五)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設自然權利。」   「自然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的最高準則。」   羅芒對於自然權利的絕對優越性,依據洛克的見解,提出以上界說。   法治,依據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當然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因此,劉曉波的主張自然權利(本身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毫無道德瑕疵,何罪之有!   固然,吾人仍可質疑:  洛克是英國人,其自然權利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是英國人,其萬有引力觀念能通行全世界?  馬克思是猶太人,其共產理論(Communism),能通行全世界?   牛頓、馬克思講科學,洛克講理性、經驗論,不能混淆!   若然,誰的觀念、理論,經得起驗證,,才俱真理成分。故而,不必區分東方或西方文明!?   二次大戰後,馬克思的理論,幾乎席捲半個地球,但不及半世紀,在上世紀九○年代,東歐共產集團解體,走向民主、人權,蘇聯亦解體,亦走向民主、人權,中國在八○年代,走向市場經濟,仍排拒民主、人權,惟,馬克斯理論經得起驗證?!   萬有引力是宇宙天體秩序的「原因」,天體呈現自動自律的秩序,稱自然法則(Laws of Hature)。   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掌握此「原因」,得建立「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個人目的自主」社會秩序,稱自然法(Law of Nature)。   自然權利與自然法的關係,如同太陽與光能的關係。自然法是自然權利的效力,如同光能是太陽的效力。   而以上所述的「原因」「效力」,皆是理性事實,惟人類理性得認識,並驗證於事實。   霍布斯以「權利優先於義務」,表達自然權利的概念。   而洛克掌握「自然權利是人類社會的原因」,建構其政治理論,彰顯自然法的永恆性。而此「原因」的發現,或許由於牛頓萬有引力的啟發,的確,洛克與牛頓是好友。惟至為重要者,洛克的發現,合乎理性,其與牛頓的發現,皆啟發人類理性,導致西方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且,兩者的理論,經得起驗證。   美國的獨立,就是據於自然權利,雖然,仍不免於槍桿子建國,但美國的任何政權,皆非出自槍桿子,而是據於自然權利。建國迄今兩百三十四年,自然權利就是真理,奉行不渝。   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自然權利,乃美國獨立宣言、憲法與法律的權威來源與最高準則。自然權利就是美國民主制度的基礎,因此,美國成為人類的築夢園。    金恩 博士道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願所有人,不分種族、信仰、性別,皆同等享有自然權利。並師法甘地,以非暴力手段,領導民權運動。讓所有人皆平等享有自然權利,使美國人的自由平等,進一步落實。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獎(1964年),獲頒總統自由獎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 1971),夫婦同獲國會金質獎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 2004),一九八六年,美國訂定 金恩 博士紀念日(Martin Luther King, Jr. Day)。   歐巴馬就在 金恩 博士等民權運動者的成就基礎,當選總統,成為美國首位非洲裔總統,其榮獲諾貝爾和平獎(2009年),無異讚頌美國乃和平與人權的園地─自然權利才是人類的築夢園。   二○○九年,美國掀起全國性的茶黨運動(Tea Party Movement),揭櫫: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Natural Rights。造成一股強大的草根性政治風潮與勢力,必然問鼎白宮,挑戰歐巴馬的連任。   自然權利經過美國人二個世紀以上的實驗與驗證,成為不可置疑的真理與永久和平的基礎,跨出國界,成為普世人權!   自然權利是美國人和西方人的圖騰?   中國歷史悠久,能有超越此圖騰?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普世價值?其或王道,乃中國和平崛起的指標?自然權利與王道不相容?(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7 ,再貼出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諾貝爾和平奬與中國和平崛起(四)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劉曉波發起、起草「零八憲章」,獲得三百位知名人士共同簽署,並選於二OO八年十 二月十日 ,世界人權日,亦即「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紀念日,公開發表。=== 「憲章」呼籲「言論自由、人權與自由選舉」並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與在民主憲政架構上,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 劉曉波因主張「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等,經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一年,並褫奪公權二年,現正入監服刑中。=== 之前,劉曉波參與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民主運動,稱天安門四君子之一,亦經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三年。===爾後,受解除公職、勞改等,仍不改其爭取中國的民主、人權之志,奮鬥不懈。=== 而劉曉波所持以爭取民主、人權的手段,皆在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保障的自由範圍。===該條文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皆是合乎憲法的非暴力的手段。===固然,中國憲法亦明文規定「無產階級專政」,中國共產黨當然代表無產階級,因此,其專政(或壟斷執政特權)亦是合乎憲法。=== 究竟,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或 Rule of Ruler’s Law prevails?=== 亦即,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 prevails Rule of Ruler’s Law?=== 據於自然權利的法治是否優於(或高於)統治者的法治?=== 自然權利,現代人稱之為人權(Human Rights)或稱基本人權與基本自由,或簡稱自由,其不可剝奪性(道德上)自始不變!==== 羅芒(Heinrich A. Rommen)對於自然權利的優越性,有如下界說:「對於洛克而言,另一方面,自然狀態與自然法的功能乃用於建立個人不可剝奪權利,然此等權利不消逝於文明社會;==事實上,後者之目的乃為此等權利之更完整保障與發展。==因為此等天賦與不得喪失權利,提供判定所有政府行為與國家所有法律之最高準則。==生命、自由與財產之權利(自然權利),制定法律,而非法律創造此等權利。」 (See, Heinrich A. Rommen, The Natural Law, B. Herder Book Co., 1959, pp.88-89) ===不可否認,自然法乃至自然權利,皆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其效力及於東方?==成為普世價值?(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三)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為保護此等不可剝奪權利,人民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係來自人民的同意。」   

美國「獨立宣言」如是揭示世人,上述不辯自明的真理(Self-evident Truths)。   

美國建國後,其憲法就是依據「宣言」所揭示諸真理而制定,其制定者與批准者,皆是人民。   

潘恩(Thomas Paine)在其常識(Common Sense)乙書,主張:「北美洲的帝王乃法律」,即此基於自然權利而制定的憲法及法律。準此,每個自然權利的主體(個人;Individual),就是帝王。而受託保護所有人自然權利的公職人員、公務員,只能委屈為公僕(Public Servants),效忠人民就是效忠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權者。   

故而,所謂法治(Rule of Law),就是基於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故而林肯稱之為民有、民治、民亨的政治(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沒有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   

自然權利內涵平等原理,自然權利或不可剝奪權利乃至人權,皆可以自由概括之,故而,自由亦內涵平等原理。   

美國獨立宣言乃美國立國憲章(Charter),其揭示的自由平等就是美國的建國綱領(Proposition;Scheme)。林肯總統稱之為國家發展目標(Proposition;Project),故而,在一八六三年元月一日,依其職權,發佈「解放公告」(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解放黑奴,並在其蓋茨堡演說指出: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Our Fathers)在此大陸建立-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建國後)並致力於落實所有人皆生平等(自由)的國家發展目標。」    

金恩 博士認為,美國獨立宣言及憲法,就是諸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或建國者,開給美國人民及其子孫後代,無條件給付的票據,Promissory Note,稱本票或支票皆可,林肯總統已兌現大部分。 

因此,金恩博士率領民權運動人士,前進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特別選在華府林肯紀念堂(Lincoln Memorial Hall, Washington. D.C.)的台階,發表演講,說出:「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 August 28, 1963),要求政府完全兌現這張支票,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一九六四年,美國國會立法,通過諸多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s),宣布種族隔離與種族歧視等政策為非法。 所謂平等,乃平等對待所有人(Equality for All),而非平等對待同等人(Equality for equals)。   

同年, 金恩 博士,因其長期以非暴力手段,推動民權法案,促進人權,成就卓越,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四十五年後,歐巴馬總統獲獎,除了再次肯定 金恩 博士的卓越貢獻外,美國這塊人間的築夢園,亦受到讚美,不在話下。   

美國的民主制度-法治,基於自然權利的法治(Rule of Law, Rule of Law of Natural Rights),才是維護和平與人權的堡壘,是和平獎的基石!   

其實,中國在近數十年的改革,使十數億人擺脫大鍋飯,二、三億人遠離貧窮,又擠身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難道不是人間另一築夢園!?   

但願 十二月十日 ,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台上,那座榮耀無比的坐椅,不會空著,樂見劉曉波及其家人,搭乘專機前往奧斯陸領獎,坐上寶座帶著桂冠,超越張良椎董狐筆,述道:「我還是有一個夢,願中國就是廿一世紀人類的築夢園」。

如是,中國的和平崛起,才有說服力!﹝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二)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假定阿扁明年榮獲諾貝爾和平奬,必然引起Chinese Taipei & Chinese Peking同步,向挪威諾貝爾和平奬委員會,提出最嚴正抗議:==干涉司法。=== 當然,Chinese Taipei會先行護送阿扁一家人,前往奧斯陸(Oslo)等候領奬,免得又造成「獄中得奬」症候群的尷尬局面,激怒Chinese Peking Authority,「没那個”腳撑”,敢吃那種瀉藥。」!=== 我也抗議:阿扁不得獲奬!=== 因為,阿扁没擋下,「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這條無父無母、無法無天的姓氏滅絶法。==致使祖孫不同姓,兄弟姊妹不同姓,父子決裂。==剝奪家(族)的姓氏自主權,使得台灣面臨文化、倫理的大滅絶。==而讓中國黨得以歡天喜地慶祝「煮父母」節,就如同慶祝他們的「國慶」。===他們可以感覺良好,我!==只能觀空而不壞色,代代相傳的族姓,就要斷滅!=== 雖然, 我不得不承認:== 阿扁無論如何被支離其德,其夫人長年撑著被支離其形的身軀,仍是勇者。==其家人,高齡母親、兄弟姊妹、子女媳婦、官田鄉親乃至一邊一國的追隨者,皆是勇者,無畏於任何橫逆!=== 尤其,阿扁出身自三級貧戶,得以非暴力手段,完成台灣首次的「政黨輪替」,使台灣步入民主秩序,而且,幾近可以終結台灣近代三百年來的「外來政權」。=== 因此,任何抗議皆不生任何效力。===但,我仍堅定抗議!===至少表明不跟阿扁同一國!=== 阿扁的非凡成就,美夢成真,竟然造成我揮不去的「黑色之夢」!===因此,促使我東方取經,帶回金恩博士的經典之夢。==閱讀「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以良夢驅逐惡夢,得以從此不再提起阿扁和阿扁的「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金恩博士的夢,植基在自然權利,非常樸實堅固,並期望所有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因此,他領導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亦據於自然權利,以非暴力手段,促使美國國會立法,落實所有人皆自由平等或平等自由(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也因此,榮獲諾貝爾和平奬(1964年)。(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6 ,再貼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諾貝爾和平獎與中國和平崛起(一)

赫赫赫=== 真嚇人=== 賀=== 中國出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今年(2010)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典禮,可能因為得獎人劉曉波仍在「獄中服刑」,而沒有頒獎這主要項目。===也因為得獎人無法出席領獎,且無人代表領獎,使得今年諾貝爾和平獎,展現史無前例的光輝,照耀整個人類社會。===並突顯劉曉波的獲獎,是「人類重大事件」(Human Event),而不僅是「中國人爭取人權的艱辛奮鬥事件」。===勢必再次啟發人類理性:人權(或自然權利)不可剝奪和不容剝奪。=== 去年,美國總統歐巴馬(President, Barack Obama)獲獎,令人對於諾貝爾和平獎的意義和歐巴馬的獲獎,產生疑惑。===然而,劉曉波在獄中獲獎和不克出席領獎,使人超越此等疑惑,而另生一疑惑: 中國的和平崛起,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歐巴馬的得獎,沒有令人置疑之處!===一九六三年,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Dr. Martin Luther King, Jr.)說出:「I have a dream!」(我有一個夢!),一九六四年獲獎。===毆巴馬總統以非洲裔美國人,當選美國總統,完全實現金恩博士的夢,當然獲獎!=== 準此,阿扁以「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作為競選口號,兩次當選「總統?」。===阿扁不但有夢,而且,美夢成真,理該獲得兩次以上諾貝爾和平獎!===或,至少二○一一年獲獎!=== 拭目以待!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4 ,再貼出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自由即人權的至高無上(十)

羅斯福路南端東側的台灣大學校本部,其前身(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台北分部?)固然是日本帝國殖民台灣的建設,可說是威權產物。===但其設立宗旨,與威權(Authoritarianism)大異其趣,其傳播知識功能,具有啟蒙效果。而且其知識開發功能,「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邁向卓越(Excellence),挑戰權威(Authority)、甚至威權,反而是威權的剋星!=== 才智者(才能者與智能者)的優越感,每為威權的種子,長養特權階級。====因此,中國國民黨毫不掩飾,伸其黑手。===進入校園,攏絡才智者,收編納用,壯大其威權體制。 ===知識界除秉持「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追求卓越精神外,亦延續不絕—讀書人風骨,拒斥威權,作為文明世界的明燈。=== 台大校區的傅園、傅鐘,紀念傅斯年校長。===傅校長所以值得紀念,不在其人具有「愛新覺羅」血統,流著帝王的血液,象徵威權。===反而,傅校長抗拒威權黑手侵入台大校園,彰顯讀書人風骨,留給台大人一盞明燈,以維護學術自由與尊嚴!=== 台大的追求卓越校風早已建立,因之,五十年前羅斯福路即有別名—大學之道。===至今仍為菁菁學子的第一志願,成為台灣之光!== 的確,台大人不徒負盛名,出了一位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及三位民選「總統」!===而且,在學術界及各行各業,引領風騷者,多如天上繁星!=== 若「卓越」不與「人權至高無上」結合,卓越無異特權(License),助長放縱(License),侵犯自由(Liberty),仍不自知,甚至視為當然,則威權幽靈(The Ghost of Authoritarianism)如影隨形,焉用召喚!=== 「卓越」必須結合「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的普世人權概念;==「卓越」才能顯現其珍貴與價值。===卓越的台大人應有其深刻體認。===李遠哲博士所提「向上提昇,向下沉淪」,若不以「人權至高無上」為其分際,就毫無意義!=== 哈佛博士,「您」仍甘於「關門」總統?===「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終身憾事的彌補,就在「人權至高無上」!=== 諸守護自由、傳遞自由的巨人,正在自由大道揮手,趕不上,就被淘汰!===說老實話,誰在乎「您」趕上、趕不上!===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羅斯福總統如是說(So spoke)。===「重伸信念於諸:基本人權、人的尊嚴與價值、男女平權、國不分大小的平等權利。」===聯合國憲章亦重伸(thus reaffirmed)人權至高無上的宗旨。===聯合國承擔推動普世人權,責無旁貸。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九)

< 羅斯福總統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並無陳義過高之處。=== 人權(Human Rights)一詞,自一九四五年由聯合國憲章正式啟用後,人權的概念比照"諸國王的神聖權利"(The Divine Rights of Kings)。===人權普遍、並通用於每一個「個人」並及於未出生的「胎兒」。===任何政府、團體、個人, 限制、侵害人權,普受譴責與制裁。=== 人權的概念。==每個人都是國王,每個人的權利,比照國王的神聖權利,也就是羅斯福總統所揭示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孫中山先生一定嚇一跳,失落兩千三百多年的古中原華夏王道,竟然在蠻夷之地,蓬勃展開,而且,滿街都是國王,不分男、女、老幼。竟然當國王不用化妝,安徒生的「國王新衣」要重寫了!===國王的裁縫師還有化妝師不就要失業!==或許,無限商機,展現於前! ==中國人的優越在哪裡?===不說也罷!=== 人權一詞已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公理,其主要依據與來源。===並做為社會文明的衡量尺度。== 廿一世紀的中國人崛起,能違逆此公理?!==並作現代文明的逆勢操作,兩岸的中國人,請三思而行! ===前蘇聯人權鬥士,亦是諾貝爾獎得主,沙卡洛夫(Andrey Sakrov)在其信函中,有段話,值得兩岸中國人參考:=== 人權的意識型態(ideology)大概是唯一可以用為結合不同意識型態;諸如共產主義、社會民主、宗教、技術官僚或歸類為民族性、本土地域性等意識型態。=== 人權提供立足點‥‥‥給予諸厭倦於意識型態的氾濫,且此等意識型態不能帶來‥‥‥‥單純的人類幸福。 ===保衛人權乃一明確途徑,在吾人現今混亂的世界,促成人類的聯合一致,並解除人類的苦難。[Quoted in P.722 , Vol.20 , Macropaedia , New Britannica ,15 th Edition.]=== 中國人,無論堅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或共產主義造福全人類,保障人權才是第一要務!=== 借用鄧小平先進一句話:無論黑貓或白貓,會捉老鼠的,才是好貓。===無論三民主義或共產主義,能保障人權,才是好主義!=== 鄧先進看了「貓」劇後,"Daylight!I must wait for the sunrise!I must think of a new life , And I mustn't give in!"(Memory , "Cats")==才不在乎貓捉不捉老鼠!== 或許! ===懂得人權,還在乎統一不統一!== 中國人先向人權(Human Rights)看齊!=== God bless All!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八)

蔣介石於一九七五年四月逝世,其殿堂屋頂造型仿清室皇冠,儼然大清皇帝又君臨台灣!===「我來到,我看到,我征服了!」(Veni , Vedi , Veci;I came , I saw , I conquered!)===凱撤大帝嚇一跳,又復活了!===沉睡數百年!===被迫復活?!===Brutus(Marcus Junius Brutus)何在? ===早已坐鎮東隅的Dr.孫逸仙,曾宣示一道統,此即,堯舜文武周公孔子,跨越兩千三百多年,嬗傳其本人的古中原華夏王道。=== 孫文刻意跳脫秦皇漢武盛唐清,用意何在?==一者,摒棄秦皇以降的「大一統」政治思維。===二者、排除勝(成)王敗寇的血腥政治權力鬥爭法則。===永遠解除威權幽靈(不論東西)的糾纏。=== 顯然,蔣殿堂的造型,有違道統!===誰敢如此大逆不道!==威權尚在,無人質疑!==孫總理的權威何在?! ===蔣介石一生感念羅斯福總統,其賢徒子孫應能體會。===羅斯福總統跨海大伸援手,解救中國,免於日本帝國的徹底征服。===戰後,提升中國,使中國躋身世界四強,蔣本人亦列入四大巨頭。===其功德浩偉,誠難以言表!== 而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應為兩件事未完成,引為終身憾事,一者、不克反攻復國。===不能也,非不為也。===麥帥對此的確愛莫能助!===一者、師法羅斯福總統,推行道德秩序—「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此乃不為也,非不能也。===杜魯門總統、艾森豪總統根本不設限制!=== 蔣之賢徒子孫,竟然在其死後,將仿造清帝皇冠的殿堂,設置於「中山」南路最南端與「羅斯福」路最北端,供奉其神靈!===既已愧對孫總理、復靦顏於羅斯福總統,又時時召喚其神靈,充當威權幽靈耍弄,令其背負千古惡靈之罵名,誠不知該藏身何處,始能免於「慚愧」與「恐懼」!=== 毛澤東批孔揚秦,時時召喚此操控「勝王敗寇」血腥鬥爭的千古惡靈—秦始皇帝,蔣介石就是其受害人,並殃及百萬軍民海外大逃難!===一甲子前的血淚教訓,如在眼前,豈能再度喚出此惡靈,又要再次準備逃難——「四海都是中國人?!」===歌聲又起! ===千古惡靈避之為尚、為吉,台灣不容上演勝王敗寇的千古惡鬥。===且,台灣的主權者認定:「只是政黨輪替,不是朝代更替」。===主權者才是永遠的王者,「勝」選不稱王稱公僕,亦不增其主權者權利,「敗」選非賊寇還是主權者,也不減其主權者權利。===「勝選主政者」不能缺少此常識!===為政之道,不在消滅競選對手,打扁、押扁、關起阿扁,是最錯誤的示範!===若不即時停歇,必如玩火自焚,惡果隨至!=== 現今主政者應正確掌握方向盤,朝向羅斯福路!===「貴」黨總理的道統,「貴」黨總裁憾事彌補,就在此道—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而且,台灣人民新國家的基石,亦在此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七)

羅斯福路南北兩端東側的建築物—蔣殿堂(北)與台灣大學校本部(南),具體呈現兩股交替宰制台灣百年以上的外來威權體制。==== 威權是否仍存在?亦即,台灣是否仍然處於被殖民、被宰制地位? ===從一九九六年以來,三次民選「總統」的事實來做衡量,答案應是否定。====即,威權已不存在,台灣人民是台灣所有政治權力的唯一與直接來源。===現時當政者仍力圖限制人民的權利,以完成其終極統一的使命,必然適得其反,反而激發台灣人民其主權者意識。=== 但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誓旦旦:收復台灣!===企圖繼承並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統治,無視「統治基於人民同意」的最高政治原理!===顯然,台灣地位未定,而且,台灣人民尚難免於恐懼(Free From Fear;3F)。=== 其實,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心知肚明,大清帝國和中華民國對於台灣只有龐大負債,並沒有任何債權,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想繼承什麼?===而且,即使兩岸中國人最終獲得和平統一,亦改變不了一個明確的事實—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廿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 中國人的確應該做好榜樣,在尊重人權的前提下,領導全人類走向美好的未來!===但願台灣人民能如此樂觀期待,即早免於恐懼!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六)

張銘清摔了一跤,分局長調職,不問張銘清已脫離既定訪問行程。===王定宇等七天內被起訴,差點隨機押解北京,也不問張銘清發表非學術言語:不台獨,就沒有戰爭!?===激發臺灣人民主權者意識!=== 陳雲林來台五天,手拿、身貼「國旗」者,一律強制驅離,旗毀人傷,一波波主權者義正詞嚴,一波波的強制力驅散,誰是暴民!===誰是暴警!=== 臺灣人民是不是該質問,七千維安警力,誰付錢,該保護誰!===臺灣人民才不讓步!=== 台南成功大學某社團,為了中國應邀人士來訪,藏起了「國旗」!== 竟還有人說:要看得慣…== 就是有成大學生看不慣,挺身指責!=== 野草莓諸學子,看不慣,看不下去,走出校園:=== 師生聚百靜坐行政院門前,不怕風雨,日昇月起,雖遭警力驅離架走,仍然,聚眾自由廣場,發出師子吼:== 要求:總統道歉!===院長、署長下台!===修改集遊法!=== 並齊呼:==自由!主權!人權! ===言論及表達意見的自由!=== 宗教及信仰的自由! ===免於匱乏!=== 免於恐懼! ===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乃美國總統羅斯福在六十八年前,向其國會提出,說服美國人,拋棄中立主義、孤立主義,為全人類的自由而戰,為維護”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普行世界而戰。===由於美國全力投入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德、義、日三軸心國,摧毀其征服世界的野心,自由成為勝利的標幟!=== 四大自由是建構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其四大支柱。===四大自由是政府避之唯恐不及的施政壓力,免於匱乏正是共黨革命的利器,由於免於匱乏的自由而轉化為強制自由、強制道德,其道德與正當性的依據,然而,羅斯福總統竟然提出四大(主要)自由,而且,不避諱四大自由的革命原動力,這不是競選口號,而是體悟美國人道德力量的原動力,就在四大自由。===美國社會已具足四大自由,並建構暢行的”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何以見得? ===其實,羅斯福主政始於一九三三年,當時美國經濟正因銀行的倒閉連連而引起全面性的大蕭條,猶如現今的美國經濟,由於次級房貸而引起金融大海嘯,造成全球性的不景氣,而羅斯福總統提出新政(New Deal)作為施政的策略,所謂新政(New Deal),就是重新洗牌,在沒有人出局的原則下,再次出發。===因此,羅斯福總統重新調整政府功能,以衡平正義(equity)作為基理(Postulate),建全社會機制,如工會、產業工會、勞資協商,社會福利救助等,政府站在〝損有餘而補不足〞的衡平原理,做全面性的協調,讓整個社會重獲生機,落實四大自由,建構道德秩序,因而一九四一年,美國有足夠國力,全力投入,為人類自由的守護與傳遞而戰!=== 尤其,羅斯福總統夫人(Eleanor Roosevelt)亦在羅斯福總統發表〝四大(主要)自由〞演說當年,夥同愛好自由人士,成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夫婦雙響,高舉自由火炬,照亮寰宇,不絕人間。===馬英九!聽到、看到四大自由,能不汗顏!===不要逃避,四大自由之亮光,才能照出苦之所在,聞聲救苦,沒有四大自由,無法救苦!===而現今,臺灣人民面臨主政者有出賣臺灣、出賣自由之疑慮,能不羣起,全面要求政府,落實四大自由。===尤其,臺灣正面臨景氣大蕭條,免於匱乏,當務之急!政府有不可逃避的責任,保障全民免於匱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四大巨頭: ===羅斯福總統死於任內,未及見到勝利的來臨與聯合國的正式成立,兩者的實現,其功不可沒!=== 羅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不捨夫志,積極推動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1948.12.10)。===其早於1941年集合愛好自由人士所成立的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以非政府組織(NGO)的國際人權組織,堅定、持續守護自由、傳遞自由,推動「道德秩序」,普及人類社會。=== 今年元月十三日,自由之家首次來台發表【2009年世界自由度】報告,肯定臺灣過去(2008年5月以前)對於自由的努力,對於臺灣各界為自由奮鬥人士,頗有鼓勵意義,所謂德不孤,必有鄰。=== 丘吉爾戰後一度垮台,旋於一九五一年,重返首相榮座,時已高齡七十有七。===一九五三年,更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回憶錄」,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令人讚佩! ==史大林死後,遭蘇共鞭屍。==而韓戰的停戰協議(July 27,1953),亦在其死後,始得達成。== 蔣介石生前以「獨裁者」見聞於世,而其「反共復國」不克完成,已是終身遺憾,那堪中國國民黨,藉國共和解,出賣臺灣,國共聯手,併吞臺灣,予以重擊!=== 蔣介石另有遺願:要把中華民國憲法,完完整整帶回南京。===有請伍佰或吳伯雄,把這本憲法送到南京「圖書館」,回到原產地,發揮自然法的力量!=== 其實,杜魯門總統亦值得大書特書,其圍堵政策,避免上世紀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也因此保住臺灣!== 建議:臺灣的港口、機場,應立杜魯門 --- 杜絕魯莽之門。===尤其,凱達格蘭大道的景福門,並立杜魯門,贊不贊成,可以公投,掀起鳥籠,蔡丁貴加油!===羅斯福總統一定拍手贊成,兄弟!===終於來會!===蔣介石會點頭,Appreciate!===微杜魯門,吾其不知所終!=== 當然,多走一趟羅斯福,會發現,羅蔣經常發出會心微笑,Why?=== 「兄弟,你行,美國憲法為你特別加上兩個字。」=== 「兄弟,你也不賴,中華民國憲法為你去掉兩個字」===原來,美國憲法在羅斯福去世後,在連選得連任加上「一次」兩個字。=== 再走一趟羅斯福路。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五)

中華民國的「國旗」,在「國」內外的展現,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立的「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而且,該「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是否已成文,沒人敢問,但,已凌駕中華民國的「憲法」與國旗法!===中華民國的尊嚴何在?===雖然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但是,台灣的主權者(臺灣人民,無論原住民、老居、新來)作何感受?===臺灣的主權何在?===台灣主權者的權利,又何在?!===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淪落到此境地,誠非始料所及?!===曾經是世界四大強國!===中華民國政府廢除動員勘亂法律,「反攻復國」大業已從法律層面正式終止。===拱讓出所有國際組織的中國代表地位與權益及榮耀,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已全面而且排他的取代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中國尊位【尤其,中國現在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已是Castle in Spain,海市蜃樓,中華民國已成〝故國〞。】=== 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意義,反而,其存在,無論標不標示「流亡」字樣,意謂挑戰、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絕對權威,「吾或予將再起,取而代之?!」==叛亂或侵略之罪名,誰担當得起?=== 既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無存在必要,其目的事業已不能成就,為何不解散?===不能解散?=== 但是在「一中原則」下,臺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互稱對方為地區,即「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互不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大陸地區」,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臺灣地區」,亦互不否認。===大陸地區與臺灣地區,同屬一個中國,因此,中華民國政府仍不必解散!=== 基於新政府繼承舊政府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新政府,中華民國政府是舊政府,因此,在未完成繼承前,舊政府不能解散。===中華民國政府不但不能解散,亦不得解散!=== 繼承就是統一的進行,因此,在進行中,任何主張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或臺灣地區主權獨立,就是分裂國土,違反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法!=== 中華民國「國旗」遵循「三不展現原則」與潛規則,只是進行統一的步驟之一,依次簽訂三通、四流協議,經貿合作到兩岸和平協議,臺灣地區可另以其他稱謂代替,不一定是Chinese Taipei,即使台灣的中國人喜歡,就稱臺灣,反正臺灣人喜歡!===中國已正式統一,名稱不改,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到時候,必有忠黨愛國之人士,另在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成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得解散,非中國管轄所及,而其存在有助祖國復興大業,二十一世紀不就是中國人的世紀!===因此,可循上例,與美、日、英談統一,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更不得解散!=== 國共築起平台,國共和解、和談,中國人和解、和談,干臺灣人何事?===然而美國人叫好,臺灣人能不附和!=== 這些障眼術,能不一眼看穿,因此,美國政府一再聲明: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亦即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而且,美國更進一步聲明:兩岸任何協議,不得暗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臺灣人民,不擔心中國國民黨出賣臺灣?===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聯手併吞臺灣,尤其,現在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已經完全執政,可完全負責中國的統一大業?===馬首是瞻,不再是「屈首」!=== 臺灣不是中國的領土,臺灣人民才是臺灣唯一的主權者,雖然,臺灣人民尚未完全恢復其主權者的權利,儘管如此,臺灣人民選出總統、立法委員,授權任命司法、行政、考試機關首長及監察委員、院長,依次授權甄選試用任命所有公務人員,所有政治權力、公權力,皆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委託。=== 因此,臺灣人民的完全恢復主權者權力,不必靠星條旗來加持,更不用五星旗,完全決定在臺灣人民貫徹「當家作主」的意志!===就先把馬首轉回頭,一齊朝向一個目標 ===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完全建立。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3,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四)

勝利者蔣介石承擔勝利國美國的委託,親自佔領台灣,君臨台灣。===雖然,流亡才開始,反攻復國大業亦起步。=== 或許蔣介石認為「朕即法律」的威權統治,可以壯大黨國體制,強化「反攻復國」有形、無形力量,儘速完成復國大業,才能結束流亡生涯。===因而,未正向羅斯福總統看齊。===若痛定思痛,在中國,軍政訓政,未及憲政的有效實施,亦即,未及建立道德秩序,鞏固憲政基礎,就失去政權,失去中國!===因此,在台灣,務必深耕自由,將自由平等普及化,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成為台灣的社會秩序,在台灣的中國人從此脫胎換骨,王道重現,近悅遠來,復國大業,焉用武力!===正可告慰羅斯福總統!===退而求其次,軍事佔領當局,積極扶植自治政府,待其自治功能成熟,佔領當局即可功成身退,以符合國際法佔領規範及聯合國憲章宗旨。===「反攻復國」旗幟可另由流亡組織獨立支撐!===現今,中華民國 ( 其實就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 就如同孫悟空頭上的金箍 ( 原本是花帽 ),套在台灣,唸起一中,就如同唸起緊箍咒,捆綁台灣。=== 如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其展現與藏匿、其升起與降下,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同毛澤東當年炮擊金門的三不打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國旗立下三不展現原則!== 三不打:==一. 單(日)打,雙(日)不打,月頭月尾不打。==二. 逢年過節不打。==三. 刮風下雨不打。===三不展現:==一. 國際競賽場合,不得展現。是否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會的場合?==「你問我?我問誰!」==誰敢問!==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使蒞台( 來到台灣的”匪”幹,管方如此尊重表達 ),其所到之處、視力所及,不得展現。===如陳雲林蒞台就是範例。===三. 其他應邀人士,準上規定。===如張銘清、其他學術交流的接待,可供參考。=== 又,中國人所在之處,更不得展現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尤其是國際場合。===無論展示是為了愛中華民國或愛台灣。===如此示愛,會愛死中華民國,更會愛死台灣。===這是中國人的潛規則和潛規則效應。===台灣人當遠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和中華民國。===中華民國,Castle in Spain,已死,台灣 ,An Entity,不可死。===不要自愚愚人。===愚,沒有解藥。===「三不打」如何執行?毛澤東令下,一切搞定!===「三不展現」==如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下令給中華民國 ( 流亡 )政府?===有這回事?==「你問我?我問誰!」,就問馬英九!===「您~「區~屈」首,KUSO,有這回事?=== KUSO!===戴上單眼罩,套上獨腳木,撐起拐杖,KUSO!== Pirate,海盜們!===官船來到!==降下骷髏旗!===恭迎長官蒞臨!===「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 」===就當作海盜的骷髏旗,降下來。=== KUSO!===「屈首」「您」這海盜頭,不要玩過頭!===台灣不是海盜船,台灣人不是海盜,台灣人是台灣的主人。=== 難怪,經過張銘清、陳雲林事件,建國中學高二生蘇同學震師子吼,當面嗆道:「馬英九!不要作秀!不要出賣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三)

走一趟羅斯福路!===蔣介石鎮殿北端東側,與南端東側台灣大學,遙遙相望,也相互輝映,兩者皆富「帝國」氣息,有威權味道!=== 羅斯福總統神靈發威!?===台大出了三位「總統」,而蔣殿前拱出「自由廣場」!===「野草莓」幼獅頻頻在此發出「師子吼」!=== 自由!人權!主權!=== 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宗教信仰的自由 ( Freedom to Worship God )!=== 免於匱乏 ( Freedom from Want )! ===免於恐懼 ( Freedom from Fear )!=== 四大自由 !=== 劉柏煙老師壯烈申志,與其總裁共同守護台灣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同志 ! 何在 !」===「竟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雷雨交加,狂風大作,青天白日不見 !===數日,稍息餘怒,南望,三位「中華民國」總統?===搖搖頭。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蔣介石是「中華民國」唯一總統 !===君不聞,宋美齡宣稱「中華民國」永遠第一夫人 !===在她前面沒有 !=== 在她後面也沒有 !=== 空前絕後 !===就是佐證與佑証 (?) !===所以,台大「三位」評價不一的絕出校友或笑友,不能稱「中華民國」總統 !===哪「國」總統?===「你問我!我問誰?」===就暫定「關門」總統。===開門就不是 !===蔣介石終於又開口:「您」!關門都不敢稱總統!==敢背叛我!」===蔣介石在台灣的權力,來自〝General Order,NO.1〞命令。===權力有多大?===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的〝中〞( Chinese ),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及,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決議案的〝受文者〞,也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就能略知一二。===又「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去掉兩個字,即第四十七條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一次」,用臨時條款凍結憲法,發怖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權力要多大,就有多大!===〝General Order,NO.1〞命令就是授權蔣介石執行軍事佔領台灣澎湖,接管日本台灣殖民政府。===既然是軍事佔領,軍事統治也是常態,實施戒嚴法 ( Martial Law )=== 在授權範圍。===因此,蔣介石就是台灣軍事當局 ( The Military Authority )。===蔣介石就是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y )。===至少,美國這樣認定,日本又何嘗不是!=== 蔣介石權力再大,也動不了台灣主權。===更壓不住台灣人民 (原住、老居、新來 ) 爭取自由的堅定意志。===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長期軍事戒嚴,都壓不住、阻擋不了,台灣人民與生俱來的自由,理性自發、啟發理性,茁壯、無盡擴大!===自由火炬,照耀無盡如無盡燈,一把接一把,無盡點燃,自由之光,照耀無限空間。=== 當然,蔣介石、蔣氏父子固守台灣的意志,亦不曾動搖!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二)

羅斯福總統指出:「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無論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自由(內涵平等)的普及化,即是道德秩序(Moral Order)。===羅斯福總統又稱為「卓越概念」(The Greater Conception),建構良好健全社會,得協調內部激進、保守勢力或任何對立意識型態的衝突。===並能抵擋、克服外力的進犯。==== 羅斯福總統主政當時,美國必須面對兩股外力的進犯===:一、納粹法西斯集權主義、日本軍國主義的武力征服世界。===二、蘇聯共產黨假藉「自由道德」之名,行「強制自由」、「強制道德」,並輸出武裝革命。===兩者皆依恃武力,企圖破壞現存秩序,建立新世界秩序,而且,同樣宗奉古老強權即公理的原始部落或叢林法則。==== 因此,羅斯福總統進一步指出:=== 「對應該新秩序,吾人制之以卓越概念-道德秩序。=== 良好健全社會,能正視諸武力征服世界的計劃,也同樣,能正視國外輸出武裝革命計劃,毫無畏懼。」(見前引 ”Four Freedoms ”Speech.)==== 中華民國(政府)撐得住日本強大軍事入侵,卻擋不住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竟致被推翻。===而且,若沒有美國的支援在前,復而全力投入戰局,中華民國(政府)對日抗戰是否能撐住八年,不無疑問。===無論如何,顯然可見,中國社會非良好健全、欠缺道德秩序,自由並未能在中國社會紮根!===依照羅斯福總統上述觀點,可以這麼說。=== 蔣介石與中國國民黨可能抱怨,杜魯門總統不如羅斯福總統,未全力介入共產黨的武裝革命,一如美國全力介入韓戰!=== 南朝鮮(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南)是美(英)的佔領區,美國有保護義務。===介入中國共產黨的武裝革命,等於介入中國內戰,美國並無其義務。=== 無論如何,杜魯門總統並未因中華民國政府被推翻,撤銷其委付蔣介石執行General Order, No.1命令,終止其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舊金山合約簽定前,杜魯門聲明台灣地位未定,否定「中華民國的光復台灣」,旨在重申一國際法原則===:佔領不產生主權移轉效力!=== 因此,蔣介石流亡台灣,建立流亡政府,應痛定思痛,將自由紮根於台灣,建立道德秩序。=== 【題外話】:一九五四年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其英文稱:「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Sino」即「Chinese and」漢譯即「中國人”與”」。=== 因此,此共同防禦條約,是中國人和美國人的共同防禦約定,而非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與美利堅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共同防禦條約。=== 此條約的基礎即美國委託蔣介石委員長(Generalissimo)佔領台灣、澎湖,涵蓋於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 發的 ”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o. 1, 1945, 9,2)。===此命令經杜魯門總統批准,由麥帥發給日本最高當局。====因此,美國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另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1979,1,1)代替,也同樣是基於美國委託佔領台灣、澎湖的事由,法源仍是「General Order, No. 1, 1945,9,2」的授權與委託關係。===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享受大部份中國人沒嘗過的勝利果實,已過了半世紀!===應感念貴黨總裁,並珍惜其威望。===尤其,慎重維護美國人的情誼與信賴。=== 羅斯福總統堅持「自由即人權至上」的道德秩序,對於你們,可能陳義過高,因為,難以拋棄中國成王敗寇鬥爭法則及權貴心態,但台灣關係法第二條C項:「…本法特別重伸維護與提高台灣所有人民的人權,為美國的目標。」===可不能敷衍!=== 共勉之!===走出台灣的真正前途-基於獨立判斷與目的自主的精神!=== 不要出賣台灣!===想都不要想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一)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 See, 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s “ Four Freedoms” Speech, Message to Congress, January 6, 1941 ) ===「上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中華民國躋身世界四強。===而且,未及終戰,蔣介石已登上世界領袖,與羅斯福、邱吉爾、史大林並稱「四大巨頭」。===何以致之?拜美國之賜,而羅斯福就是推手!==羅斯福政府 ( 1933~1945. 4. 12) 一向友好中國。===一九三四年,日本向美國提出” 不干涉日本在中國的作為”的建議,此即「日本式門羅主義」( Japanese Monroe Doctrine)。===國務卿霍爾(Cordell Hull,一九三三~一九四四年,擔任羅斯福總統的國務卿)予以拒絕。===稍後,日本通知不再延展「諸航海設限條約」( Naval Limitation Treaties,一九三六年到期),霍爾聲明”美國有維護其太平洋地區利益的政策”作回應,繼續維持中美友好關係,並作軍事備戰。===一九四一年秋,霍爾堅定站在維護中國權利的立場,嚴正呼籲日本,放棄武力征服中國。===年底( 十二月七日 ),日本偷襲珍珠港,隔天美國對日宣戰,中華民國隨後正式對日宣戰!==== 美國未對日宣戰前,羅斯福總統即依租借法案(Lend-Lease Act,1941),提供大量軍事物資,支援中國,強化、延長其抵抗意志與能力。=== 中華民國能支撐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美國的援助,具決定性因素。===尤其,中美對日宣戰後,美國就是中華民國最堅強的盟友與最大依靠。=== 尹大使, 尹老師在課堂上敘述一段親身經歷:=== 尹老師說:「抗戰勝利後,奉命接收南京,他是從重慶飛往南京,第一架飛機,第一位下飛機的接收員。”===美國飛機、美國駕駛,機上一袋袋美金,作為接收費用,美國提供”。」=== 中華民國依靠美國之深,可見一斑。=== 爾後,陳儀奉命來台受降、接收日本軍事武裝、佔領台灣,其船艦運輸及費用,一九四九年,百萬軍民大逃難,渡海工具、護航,仍然依靠美國。=== 未及終戰,杜魯門繼任總統(1945, 4, 12;接任),其外交政策,重歐輕亞,亞洲亦以日本為重心。===仍然提供如此協助與救助。而且,派出第七艦隊長期維護台海安定。=== 倘若羅斯福總統假以天年,做完第四任期,情勢會完全改觀,歷史更要重寫!===即或天不從人願,羅斯福總統已將中華民國與蔣介石推到世界頂峰,雖然曇花一現,亦是一頁光榮歷史,馬英九、中國國民黨!==能不與有榮焉!?===然而,這些榮耀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照單全收,君不見「阿共」(台灣人這樣稱呼)穩坐聯合國安理會,享受否決權!===勢將主宰所有「中國人」!==「您」及中國國民黨還向阿共卑躬屈膝!===蔣介石能不跳腳 ?=== 蔣介石感念羅斯福總統之深,不難想像!===蔣介石將台北市一條幹道命名「羅斯福路」。===其南端東側,為台灣大學校本部所在地。===高中時代(1959~1962),中南部學生總會「世說新語」一番,謂「大學之道,在羅斯福路(三段?)」,並以台大為第一志願。===交友尚交心,見賢貴思齊!===蔣介石及其徒子徒孫應向羅斯福總統看齊!!===羅斯福總統的賢明,在於「自由」的闡釋,宣之於「大西洋憲章」「聯合國憲章」等國際重要典章規範,並傾出國力,守護自由,傳遞自由。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12,再貼出

自由無代替品!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

[更次向 劉柏煙老師致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蔣介石流亡台灣期間,,至少感念兩位美國人:麥克阿瑟將軍(Gen Douglas MacArthur)(以下稱麥帥)與羅斯福總統(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麥帥公路,羅斯福路,即表逹其感念之一、二。   麥帥發給(issue)日本最高當局General Order No 1 命令。此命令使蔣介石得代表同盟國(Allies)來台接受在台日軍的投降,並軍事佔領台灣、澎湖。   爾後,蔣介石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美國撤銷承認此「流亡政府」代表中國,仍稱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廢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12 3~1978)代之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1979 1 1~ ),乃至「台灣地位未定」的延續,此”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即其關鍵所在。   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批准此「命令」,蔣介石更應感念!?  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五日 ,韓戰爆發,七月,麥帥奉命統領聯合國部隊,進入朝鮮半島,驅逐北韓武裝部隊,退回北緯三十八度線以北,維持朝鮮半島的和平。   麥帥九個月的統領期間,一度揮軍越過鴨綠江,進入中國境內。當然,蔣介石的「反攻復國」軍,若從中國東南沿海登陸,南北夾撃,南京或北京,兩軍會師,一舉殲滅共軍,反攻復國!成功!   然而,杜魯門總統召回麥帥,以其違反「有限戰爭政策」(limited war policy),並於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一日 ,任命李奇威將軍(Gen. Matthew B. Ridgway)接替。   又,杜魯門總統於一九五O年 六月二十七日 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聲明,否定蔣介石的「光復台灣」。但杜魯門不中止蔣介石「軍事佔領台灣、澎湖」的委託。   更有甚者,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三日 ,由杜勒斯與葉公超磋商簽定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竟然是執行杜魯門的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而當時,艾森豪將軍(Gen. Dwight D. Eisenhower)擔任美國總統!該條約明訂:任何對於中國大陸的軍事行動,必須徴得美國的同意!但是,該條約除委付蔣介石共同防禦西太平洋的重責大任外,更重視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因此,蔣介石也肩負「自由的守護與傳遞」的神聖文明使命。 杜魯門!杜絕「反攻復國」大門!?感念?天曉得!   杜魯門總統向國會提出“太平洋地區防範共黨勢力入侵,美國所作安全防衛措施”評估報告的國情咨文(Message to Congress June 6 1949),文中宣示(declare):「朝鮮就是共產集權制度與民主自由制度,其意識型態衝突(ideological conflict)的試煉場所。   因此,杜魯門總統早已將韓戰定調為意識型態衝突的試煉。「有限戰爭」就是衝突的最高點。擊退來犯,不作追擊,當然,也不求勝戰。停火協議達成,戰事停息,但衝突仍存在!   不求勝利的戰爭,非麥帥所能接受!   麥帥返美後,在對於西點軍校(West Point Military Academy, N.Y.)學生的”Duty,Honor,Country “的演說中,堅定指出:「在戰爭中,戰場上,勝利無其代替品」( In War, 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victory.)。軍人本色,令人肅然起敬!   但是,從杜魯門總統的圍堵政策,建構全球性共同防衛體系,堅定撃退、抵擋任何共產集權勢力入侵,維護民主自由社會的安定與繁榮。而且,杜魯門支援追求自由的人民、國家(如希臘、土耳其),成功抵抗共產武裝革命的入侵,此即杜魯門主義(見Message to Congress, March 12,1947)。在在顯示,杜魯門堅持”自由無替代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是文明的絶對價值,自由是推動文明進步的主要動力。自由無其代替品!不得作為任何交易物!   回顧上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吾人可以肯定:『戰爭無勝利者,只有受難人』。軍人首當其衝,平民百姓波及連連,戰後重建,何其艱難!   以『中華民國』為例,戰後的重建,都還沒著手,又是一波戰爭起,接著集體逃難,勝利是什麼滋味?   走一趟麥帥公路,從北市『南京』東路五段起,五堵、七堵、八堵,才到基隆出海,的確,『反攻復國』之路,五堵、七堵、八堵共二十堵!   草山改為陽明山,大貝湖改為澄清湖,何不將五堵、七堵、八堵改為五通七通八通!?  『貴』國『貴』黨英明領袖,應有暗示,西進路上,不作防堵?!   杜魯門絕非杜絕『貴』國『貴』黨的『反攻復國』大門,而是杜絕魯莽之門,其圍堵政策彰顯於民主自由制度與共產集權制度的消長。   杜魯門總統,守護與傳遞自由的世紀巨人,令人無限緬懷。  自由無代替品。【There is no substitute for 〝Liberty〞】  自由不得作為交易物。  堅定守護自由,堅定守護台灣。  劉柏煙 老師的神靈如是顯示!  更次向 劉 老師表達最高敬意與最深悼念!  天祐台灣!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1 12再貼出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美國總統歐巴馬=== 經由民主黨提名===而競選成功===歐巴馬總統=== 從此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指揮民主黨 ?=== 歐巴馬總統=== 不兼任美國民主黨主席=== 不指揮民主黨===民主黨主席指揮歐巴馬總統 ?=== 是嗎 ? ===那麼 ===誰是美國民主黨主席 ? ===台灣的主人 ===該睜大眼===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林肯總統"蓋茨堡演說文", 1863.11.19

「八十七年前,吾等父老在此大陸建立一新國家,其乃自由所孕育、且致力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的國家發展目標。   現今吾人陷入一大規模內戰,試煉該當國家或任何國家,如此受孕且如此致力落實平等,能否長期承受。吾人會聚於該戰爭之一意義重大戰場。吾人來此獻上該戰場部分土地,供作最終安息處所。莊嚴諸為該當國家得以生存,而在此犧牲生命的英靈。吾人作此奉獻,完全適宜與正當。   然而,究其深意而言,吾人無以奉獻—吾人無以榮耀—吾人無以莊嚴此土地。諸勇者在此奮鬥,不論生或死,已莊嚴此土地,遠超乎吾等微薄力量所能增減。世人不會太在意或長時記得吾等在此所述,但是,世人絕對不能忘懷諸勇者在此所為。吾等生者寧在此誓言獻身眼前遺留的未完成偉大使命,其已為在此奮戰的勇士壯麗向前推進—由於渠等光榮犧牲,吾等獲得其所激發增益的奉獻熱誠,以完成此志業,其乃渠等為之付出僅存然最大的奉獻—吾人在此謹以至高決意,誓言渠等絕不平白犧牲—即此國家,在上帝保佑、監督下,必獲得自由的新生—且據於政府的民有、民治、民享原理,絕不消逝於世間。」譯者: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 10 原文:  President Lincoln's "Gettysburg Address" , November 19 ,1863   「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 our fathers brought forth on this continent a new nation , conceived in Liberty , and dedicated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It is altogether fitting and porper that we should do this.   But , in a larger sense , we can not dedicate—we can not consecrate—we can not hallow—this ground.The brave men , living and dead , who struggled here , have consecrated it , far above our poor power to add or detract . The world will little note , nor long remember what we say here , but it can never forget what they did here. It is for us the living, rather , to be dedicated here to the unfinished work which they who fought here have thus far so nobly advanced. It is rather for us to be here dedicated to the great task remaining before us—that from these honored dead we take increased devotion to that cause for which they gave the last full measure of devotion—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that this nation , under God ,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 by the people , for the people ,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see Living 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 , edited by Henry Steele Commager ,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the 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 漢英本:見不朽的美國歷史文獻,頁八十一至八十二,新亞出版社有限公司,一九七六年七月再版)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台商在中國像小三

台企聯 : 服貿不過 台商在中國像小三(見2013.11.01, 自由時報A4)=== 現在服貿未過 ==台商在中國=== 是或不是小三 ?=== 郭台銘在中國管理一百萬的中國勞工===個個都是老大 ? ===難怪郭台銘要向木柵動物園園長請益===台商在中國當小三===台灣的父老兄弟豈能坐視 !=== 願作牛作馬挺到底=== 就讓服貿無條件通過 ? ===遠水救不了近火===台商應向郭台銘請益===或效法慈濟精神===歡喜做=== 甘願受===冒然簽下服貿協議===縱放中國老大來台發威 ===台灣遍地哀鴻===台商若抬傷回來=== 豈有任何療傷止血之處===台灣的父老兄弟姊妹== 如是痛陳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1.01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一笨政經 台灣正腐

笨, 無罪 。===笨加愚 ,愚笨 。==不墜矣 ! ==愚不離笨 。==守愚 ,聖所臧。===故曰 : 吾道愚以貫之。==仍一笨政經===塑化劑下肚、 毒澱粉下肚、 混油品下肚===肚腐===劣酒、瘋蜜灌腸===台灣正腐===杜甫驚吟 : 國破山河在。===台商齊應 : 兩岸服貿非簽不可。=== 台商歸來重振破山河===愚中 ? 心何在 !=== 惟===愚可頌===長文以詳之==下台== 才是一本正經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30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毛夫人忘了說 : 家裡不用醬油 不存醬油

我先生在兩年前=== 曾為大統長基醬油觀光工廠開幕剪綵=== 我家從此不用醬油 ===不存醬油=== 用以防範大統外銷轉內銷===是否從此呷飯拌鹽=== 不便奉告===經濟”不”長不應==== 觀光”侷”長受限====我先生勉以交通”不”長=== 故應邀=== 如此補充說明===則酸民可解一惑===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0 29

莫言汝不食台灣煙火

經濟”不”長以上官夫人====不要說你們----------- ----------------------------- ----------------------------- 台灣正陷入食安風暴===食用油造假只是冰山一角===官僚體系失靈===是造成食安風暴的主要原因之一===從優良食品的認證(CAS)到食品安全的檢驗=== 層層關卡== 關關失靈===官僚體系疏忽怠惰=== 難辭其咎===現今人人自危===如何避險脫險=== 成為民間顯學=== 如同菩薩救世===若===不食人間煙火=== 絕對安全===不食台灣煙火=== 安全不虞===上流 上乘 高明===此等高竿人士===若能低調=== 令人欽敬===若自鳴得意=== 令人不敢恭維====若是官僚體系頂頭上司===經濟”不”長以上官夫人===自鳴得意===豈止令人不敢恭維=== 豈止招來何不食肉糜之議===簡直是刻意惹毛酸民=== 更在受害民眾的怒火===火上加油===記===經濟”不”長以上官夫人===毛夫人談食安=== 如何避險脫險===說: 家裡不乏進口油------(詳見2013.10.28,自由時報A3)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0 28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縱與罰

大統長基食品===得到CAS認證===七年混油銷全台=== CAS 罩得住 ? ===食品商品管理檢驗機構縱容 ?=== 罰鍰24億=== 充實國庫===欲擒故縱=== 策略運用成功 !=== 消費者當樂於配合 !=== 消費者真無奈 !=== 是嗎 ? ===不選大統=== 可選富味鄉=== 其他CAS多的是====無奈 ? ===有健保===菸捐商捐---捐捐捐===強壯健保 ===全民有保障===還是無奈 ?=== 無能加縱容===斯可忍 ===孰不可忍===該崛起===酸民們 !=== Alex Pan The Walker=== 2013 10 27

GMP和CAS不是畢業證書

某知名大學”笑”長=== 以”見笑度”的高低===作為批判該校校友的準則===該校某一校友支持度低於18趴=== ”見笑度”破表===該”笑”長予以嚴厲譴責=== 只差沒收回畢業證書===雖然 該校友的畢業證書===用了三十年===補了又補=== 仍完整保存===該”笑”長的”見笑度”===差點破表=== 另 該校某校友支持度平於9.2趴=== ”見笑度”再次破表===該大學新”笑”長===並不循例予以譴責=== Why ?=== 畢業證書不是品質保證書===不予以譴責 ?=== 捕鞋網替代嚴厲譴責?===能遮攔社會公評=== GMP和CAS不是畢業證書=== 是品質保證書===數十億罰鍰替代嚴厲譴責===充實”國”庫=== ”國”賠有保障 ?=== GMP和CAS 不是畢業證書===是品質保證書===罰鍰充實”國”庫== 能保障”國”賠?=== 發給GMP和CAS的權責機構 ”===見笑度”破表 !=== 請自備捕鞋網 ===“國賠”無法替代嚴厲譴責===社會公評無可遮攔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0 27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大西洋憲章本事( 2 )

戰後,日本解除陸、海、空軍事武裝等,細遵照憲章第八項聲明,而另外兩軸心國(Axis)德、義的軍事武力,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統一指揮下,受其節制,以符合憲章精神,艾森豪將軍(Gen. Dwight D. Eisenhower)就是第一任統帥(Supreme Commander)。=== 大西洋憲章引導聯合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 January 1 , 1942),確定聯合國的成立與宗旨:維持世界和平與安全,提升全人類人權與基本自由。===而捨暴力就說服力,聯合國提供說服力的平台,讓一切爭端的解決,不訴諸武力,而以充分溝通(Negotiation)、互相瞭解(Understanding),找出問題癥結所在,合力解決。=== 美國再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宣布獨立,脫離英國的殖民隸屬。===其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 July 4 , 1776)揭示的獨立依據,獨立的正當性(Justification),就是自由,雖然,宣言以洛克式的自然權利表達。===建國後八十五年,為落實平等自由,引發內戰(ciuil war),結束後,因為自由平等的真正落實,除撫平內戰裂痕外,自由在此Promised Land更堅實茁壯,自由如王道,近越遠來,自由壯大美國,也因此,自由促使美國勇於推動普世殖民地解放,落實自由平等,普及全人類社會。=== 孔老夫子會說:「己立立人,己達達人,推己及人而己。」=== 英國,稱日不落帝國,殖民地遍及世界五大洲,面臨納粹德國飛機、飛彈的瘋狂攻擊,與甘地領導的印度獨立運動,內憂外患煎熬,慨然諾,寧拋棄所有殖民地,共創人類美好未來,令人難以理解。===而且,隨後,法國亦跟進!令人想起林肯幒統宣佈「解放奴隸公告」,英法兩國立即同表肯定,南方聯盟(South Confederation)失去國際聲援,內戰不致演變成國際戰爭(international war),或許這是林肯總統的智慧,但,英美法同有自由的價值觀,才是答案所在,自由之所在,即是正義之所在!=== 值得一提,甘地以不合作主義領導印度獨立運動,捨暴力發揮極致說服力,震撼人類良知、能不敬佩。===這位矮小且顯得瘦弱的自由巨人,無恃無畏,印度人尊稱:Mahatma Gandhi。===說聲:Hi!Mahatma!Mr. Gandhi,表達誠摯的敬意。=== 戰後,脫離英、法、蘇聯(USSR)及德、義、日等戰勝、戰敗強權(world powers)的殖民隸屬,恢復主權與自治,從而獨立建國的國家,截至一九九五年,已超過一百二十國,皆已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參考楊新一著,"台灣的主權,過去、現在、未來",胡氏圖書出版社,2002 , 2 , 頁三三八以下)。==== 英美兩國共同推動普世殖民地解放,特別是,美國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清楚告訴世人,殖民地的建國,天經地義,尤其蘇共更推動另類的普世解放運動,「恢復」加「清算」,再加「自由、道德的強制」。===台灣某種程度,已受清算與「強制自由」、「強制道德」,就是不能「恢復主權與自治」,仍限制在「殖民屬性地位」,世界僅存現象!===維護公理的世界強權能無動於衷? 自由是道德的內涵,自由是正義的所在,也是人類幸福的所在,拋棄強權即公理及其既得利益,世界才有公理可尋,台灣的「殖民」屬性地位,就是「強權即公理」的殘留餘毒!是公理的冷酷諷刺!高舉「解放」旗幟的中國共產黨,能再以中國人的統一,剝奪台灣人的「自由」與天賦的「主權與自治」,慎思,這不是智慧問題,而是「常識」問題。=== 希望中國人的和平崛起,不是另類的和平!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6

大西洋憲章本事( 1 )

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美國總統羅斯福乘Cruise Augusta,英國首相丘吉爾乘Battleship Prince of Wales,在Newfoundland的Argentia Bay會合,研商因應世局之道。===會後,共同發表八項聲明,此即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 August 14 , 1941 )。=== 玆摘譯其要旨如下:=== 英美兩國(They)共同聲明 ===第一項:無意擴張領土及其他權益。=== 第二項:反對違反人民自由意志的領土變更=== 第三項:尊重所有人民依其意願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並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與自治。=== 第四項:促進所有國家,不論其大小、戰勝或戰敗,皆能據於同等條件與待遇,獲致全球貿易與原料,供其經濟繁榮需求。=== 第五項:促成所有國家在經濟領域緊密合作,以確保勞動基準的提升、經濟繁榮進步、與社會安全等目標。=== 第六項:摧毀納粹獨裁暴政(Nazi Tyranny)後,建立和平機制,保障所有國家境內居住安全不虞侵犯。==且,確保所有人民,無論何處,皆能生活於不虞恐懼、不虞匱乏的自由環境。=== 第七項:此和平機制亦保障所有人民海洋航行無障礙。=== 第八項:確信所有國家,基於現實與靈性考量,務必放棄武力的使用。 假定境外肆行侵略、虞犯侵略的國家,繼續使用陸、海、空軍事武裝設備,未來和平勢必難以維持,更廣泛、持久性普遍安全體系未建立前,此等國家的解除武裝,絕對必要。 同時,協助、鼓勵其他可行措施,以減輕所有愛好和平的人民,其不堪荷負的軍備重擔。=== 英美兩國政治領袖上述八項聲明,宣告普世殖民地的解放,也宣告拋棄「強權即公理」及其「既得利益」。===捨暴力就說服力(from force to persuasion),人類文明邁進劃時代,自由(言論、信仰的自由與免於匱乏、恐懼的自由)是普世價值。===自由既是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也是道德的實質內涵。自由、人權道德三位一體,恢復所有人的自由,恢復所有人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自然權利),才是真正的道德秩序。===也因此,兩位世界政治領袖以此八項聲明,許諾人類美好的世界,即,自由、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稍早,羅斯福總統以"四大主要自由"為題,發表致國會咨文(Message to Congress , January 6 , 1941),就如是表達。]=== 憲章第一項聲明:"不擴張領土及其他權利",為戰後和約[由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主導]立下:"不要求割地(包括不轉讓殖民地)、不要求賠款"的處理原則。=== 憲章第二項、第三項聲明推動普世殖民地解放,嗣後,聯合國遵循此解放宗旨,在其憲章(第一條第二款、第五十五條、第七十三條(a)(b)項及第七十六條(b)項)規範「人民自決原則」,貫徹殖民地的解放。===聯合國大會在1960年通過兩決議案,以貫徹殖民地的解放。===該兩決議案即UNGA Resolution 1514 (Decolonization) and UNGA Resolution 1541 (Full Self-Government) 。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大西洋憲章傳奇 ( 4 )

另有Ocean(歐新)版:===羅、丘為引誘Adolf Hitler 的潛艇攻擊!===派出化身(不是分身)前往Newfoundland海域濃霧處會合。===羅、丘兩人安坐辦公室開視訊會議,會後羅斯福總統全權處理簽名與發佈事宜,你相信?===蠻合理的,但不可置信!=== 大西洋憲章用"They"作主詞(Subject),羅斯福總統替丘吉爾首相在原始文件上簽名。===而,邱吉爾在勝利後意外垮台,一九五三年,丘吉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殊榮,其主要著作:"二次大戰回憶錄",不提大西洋憲章與羅、丘會面之事。===種種異常,種種揣測,目的一致,找賣點賺鈔票。=== 有學者一語道破:事後諸葛亮。===因為深入研究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乃至爾後兩人權公約(具國際條約效力),可歸納幾個原理原則與最高原理原則,即四大自由構築的道德秩序,找個唐璜或唐皇,不,堂皇而冠冕之,稱大西洋憲章,誰能拒絕戴高帽?===事後諸葛亮!===證據何在?=== 若Friedmann等Briggs等國際法論著,皆不提大西洋憲章。=== 異學生冒出:還原歷史真相,發什麼長篇謬論,師生啞口,一片靜寂。=== 另,學者斬釘截鐵指出:大西洋憲章只是宣戰書,聲明為何而戰?理由總是冠冕堂皇。===戰爭一結束,敗方,悽悽慘慘,待宰。===勝方,慶功,狂飲爛醉,誰記得為何而戰,狂歡中,總會有人混水摸魚,摸走..........。===摸走什麼?台灣,大西洋憲章也一併摸走!===證據何在?=== George Kerr不是說台灣被出賣!===他也不提大西洋憲章。=== 大西洋憲章也隨台灣,一併被出賣?=== 摸走或出賣,說法雖不一,效果相同,就不在枝節上爭論!=== 異學生如夢初醒,突然大叫:===早在開羅就一併被出賣。===一陣掌聲,又恢復一片寂靜,沒什麼可高興的!===沒有真相! ===揣測還是揣測,適可而止!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大西洋憲章傳奇 ( 3 )

另Omega(Oh , My God!)版最接近真相,但過程不可思議(Incredible)難以置信(Unbelievable),超乎常識範圍,幾乎無人提起,.......但,據現場隨身秘書、隨從中某位人士親口轉述:=== 羅、丘兩人甫見面,未及握手,突然萬道光芒呈現,眾人喜悅無以名狀,齊跪於地。===天籟、天香糅和,聞亦香、聽亦香,令人不覺身在聖境。===大家再清醒也不過,俄頃,羽毛如雪片,隨處飄蕩,或甲板、或船艙、或會議室、或眾人身上,無處不遍。=== 這頓不知時光流逝的心靈饗宴,竟然沒有人拿起相機,或撿拾一片羽毛,神聖珍貴深嵌心靈,言語已難以形容,何用紀錄。=== 後來,所有純白羽毛,隨著光芒,化成微風,與光融合,竟與來時,同其倏忽!=== 有人低聲卻傳遍全體:天使來過! ===亦有人宣稱:天使傳來上帝旨意。=== 有異人高唱:總統與首相正發師子吼!===宣佈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 August 14 , 1941),傳達上帝的旨意。=== Q:又不是叢林世界?發獅子吼?=== A:天人師的師,非佛陀、非佛第子專用,於事見如實、於理知如真,作法施、無畏施,就是師子吼!=== Q:常人怎麼說?=== A:總統、首相,深解自由真諦,對於自由的事、理,見如實、知如真,震發師子吼,排除理性的障蔽,啟發人類理性,開發人類自由與尊嚴大道,建構自由、人權、道德三位一體共構的道德秩序,是法施、無畏施。=== Q:說白一點=== A:總統、首相,勇於擔當自由的守護與傳遞,恢復所有人的天賦主權與自治權。=== Q:還是不明白=== A:解放所有殖民地,落實人生而平等自由的道德秩序,恢復所有人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權,比林肯總統的「解放奴隸公告」更進一步。=== Q:還是不懂=== A:回去好好研究大西洋憲章!=== 問(Q)與答(A)中,羅、丘已握手道別,眾隨而去!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大西洋憲章傳奇 ( 2 )

一陣靜寂,海上波濤更顯洶湧,兩艘船在濃霧中慢慢分開,各自航向不可測的未來,挑戰不可能的任務,或許他們的共同心願,會帶給人類最光明的轉機與願景!拭目以待!=== PM:Prime Minister,英國首相丘吉爾(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 MP:Mr. President,美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阿甘:印度聖雄甘地先生(Mohandas K. Gandhi;Mahatma Gandhi)。=== 惡霸、土匪、強盜:侵略者之比喻。===以上是歐陸(Oh , no.)版,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 August 14 , 1941)研議過程實況。===本版可能來自敵營,杜撰勝於真相,但有可能是事實,故而,採用之。===惟經過篩選。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大西洋憲章傳奇 ( 1 )

上世紀流傳一則故事===土地、資產遍佈世界各地的老地主,連月遭受惡霸日夜不停瘋狂攻擊,屋倒房塌,家園面臨毀滅,全家性命危在旦夕。===不得不向遠方大亨求救。===大亨原老地主百年前的佃農,自立門戶後,經營得法,早已富甲一方,不久,攀登世界第一富豪。===接獲求救信息,義不容辭。=== 於是,雙方派出代表,緊急會商退敵策略。===大亨代表MP甫一見面,就恭敬遞上文件。===老地主代表PM才一過目,就叫嚷:「這不是我要的!」=== MP:「已在運送途中,照單全收,並加倍奉送,全部分文不取。」露著微笑。=== PM略寬心,繼續閱讀,「老弟,修改文章?現在可不是時候。」=== MP:「老哥,有意見儘管說,這會是我們偉大共同心願。」=== PM是大天才,稍一瀏覽,就已通曉內涵,臉色大變,猛搖頭,禁不住跳起身,大聲吼叫:「Oh , No!什麼共同心願,簡直要我的命!」===「不!不!不!才不學台灣人"釘著糊牛屎",不!絕對不放過土匪、強盜,還有,絕不放棄任何一塊土地!」===「你看、那個阿甘,不幹律師,竟然帶領一批窮人,成天坐在街頭,準備當乞丐?真丟我們的臉!」=== MP:「老哥,阿甘精神可嘉,用最卑微的方式,爭取最起碼的尊嚴,已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PM:「好了,內憂外患,祖宗基業面臨毀滅!那個阿甘,虧他是學法律,懂什麼權利,什麼尊嚴,竟然學起你們,要自立門戶!」===「懂不懂,強權即公理。」====「權利不是坐在那邊,等天上掉下來,也不是用鎗砲、搶劫,絕對要那批土匪、強盜賠償,付出代價,要他們子子孫孫背著債務,永遠擡不起頭來,絕對不放棄任何一塊土地!」===PM滔滔不絕,苦水、口水一併吐出!=== MP雙手交叉胸前,還是微笑?!=== PM:「老弟,你可不能袖手旁觀!==那批土匪、強盜就是瘋子、不配強權、不懂公理!」=== MP:「誰贏了,誰就是公理!不是嗎?」=== PM:「Oh , No!那不是公理,天地不容!==簡直是毀滅,公理、道德的毀滅,整個人類文明的毀滅!」=== MP:「老哥,自由、人權、道德三位一體,建立道德秩序,才有理,你說不是嗎?」=== PM:「對!對!Oh , No!老弟,你又盜拷咱家祖先的寶物!」=== MP:「老哥,公理是發自理性,普遍存在。」=== PM:「看來,我是上了你的圈套!」===「好了,你是來救火的,不來當救世主!」===「坦白講,挺過這一陣子,祖宗基業不知能保住多少?最怕背負敗家的罪名!」=== PM不再搖頭,閉上眼睛。=== MP:「老哥,所有損失算我的,物歸原主,公理才能建立,才能榮耀上帝!」=== PM:「No!no!oh , No!被偷、被搶,要不回來,莫可奈何,自動拋棄,那不是我們家的風格!」=== PM不禁道出:「我喜歡歷史,歷史不斷在危機中出現轉機,人類就是抓不準,越陷越深、翻不了身,其實,我蠻佩服阿甘,他抓住了!」=== MP:「謝了,老哥總算讓我大開眼界!」=== PM:「不要用什麼"Declaration",看了心裡就發毛,用charter,老祖宗的Magna Charta(or Carta),才是正宗!」===「洗耳恭聽」MP喜出望外!=== PM:「我回去了,太忙了!」=== MP:「簽個名再走」=== PM:「Oh , no. 簽名?!圈子都套上了,還要我自己拉繩子,太殘忍了,不要用第一人稱,我擔當不起,撐過這一關,位子恐怕不保了!bye-bye」。=== MP:「老哥,放心,回去就正式宣佈加入戰局。」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台灣光復

台灣光復===應是台灣人===光榮恢復其被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 而非中國人==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殖民主權力===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英美兩國政治領袖==共同發表大西洋憲章(1941 08 14)=== 翌年(1942 01 01)== 二十六同盟國共同簽署聯合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宣示遵行大西洋憲章===作為對於軸心國戰爭的宗旨===戰後== 同盟國即依據大西洋憲章第八項聲明====解除日本軍事武裝===日本戰後的非軍事武裝與主權在民憲法===即遵照大西洋憲章第三項及第八項聲明而制定===日本所有殖民地==亦依據大西洋憲章第三項聲明===恢復其被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獲得解放而獨立建國===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 戰後== 台灣人==應當光榮恢復其被滿洲人日本人等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而非被中國人==光榮恢復大清帝國(滿洲人)對於台灣的殖民主權力===台灣光復== 光復台灣 ==台灣人==光榮恢復其被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如是 ==台灣光復 ==光復台灣 ==台灣人獨立建國===慎思===殖民主權力 ==不得恢復或光榮恢復不論中國(稱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何繼承大清帝國對於台灣的殖民主權力 ===God Bless Taiwan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5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親情(下)

一九四七年,中華民國台灣佔領軍,在高雄後火車站,對於已放下武器、被繳槍械、並被管控的反抗者──兩、三百位青年學生與社會賢達,公開執行「槍決」!===誰下「槍決令」!=== 中華民國如何看待反抗者?=== 一、不同國家的敵軍?== 既然放下武器、被繳槍械,並在控管下,就應送俘虜營。===他們就是戰俘 (prisoners of war),享有人道待遇的權利。==== 其中若有犯下戰爭犯罪(war crimes),應送軍事法庭。===不得逕予槍決。=== 二、同一國家的叛軍?=== 其放下武器、被繳槍械,並且在管制中,應送交司法或軍法機構,接受刑 事責任的追究,不得剝奪其「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更不得逕予槍 決!=== 因此,中華民國台灣佔領軍,對於放下武器、被繳槍械、並被管控的反抗者,無論視為敵軍、戰犯、叛軍,未經任何法律審判程序,即逕予槍決,已違反國際法反人道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而且,佔領軍受國際戰爭公約的規範,此等槍決行為,構成戰爭犯罪(war crimes)。=== 此等槍決就是「屠殺」,無論依據國際法或國內法,都是如此認定。=== 誰下此「屠殺令」!== 中華民國台灣軍事佔領最高當局?===或同盟國遠東最高軍事佔領當局?=== 中華民國的軍事佔領台灣,其依據就是同盟國遠東最高軍事佔領當局的「General Order,No.1」命令。===此命令的發文者是盟軍遠東戰區最高統帥兼最高佔領當局司令麥克阿瑟將軍(Gen. Douglas MacArthur),批准者是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受文者是中國戰區司令、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蔣介石。=== 誰下此「屠殺令」!===誰有權力下此「屠殺令」!===世人能不清楚?! ===上世紀的第二次世界大戰,遠東戰事的結束,就國際法而言,應以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為準。=== 該和約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正式簽訂,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 因此,中華民國台灣軍事佔領軍,在戰事未正式結束前,對於反抗者,不經任何審判程序,逕予槍決,此種屠殺行為,已違反國際法反人道罪及構成戰爭犯罪。===執行槍決者與下令執行槍決者,皆是國際法罪犯與戰爭罪犯。=== 犯罪被告,天賦「緘默權」,要求被告公開「犯罪事實」,違反人權?!=== 誰能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公布「二二八大屠殺」的真相?===豈非強人所難!== 尤其,台灣的被佔領狀態,並未因「和約」的簽定與生效,而有實質改變,台灣人有什麼能力提出要求!=== 反抗壓迫是人的自然權利。==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壓迫事件爆發後,全台灣掀起反抗壓迫運動,其為自然權利與自然正義殉道者,不下四萬人。而挺身為殉道者收屍、埋葬者,不限於殉道受難人的血緣親人,人數遠遠超過四萬人。===他們為親情,激發道德勇氣,不計任何代價,同與殉道者,榮登自然法的不朽英雌、英雄寶座,堪為台灣人的萬世楷模。===他們所凝聚的親情,所傳播的親情,彰顯自然法,其力量的巨大,足以摧毀任何外來邪惡勢力,堅固守護台灣人的自然權利。 這股巨大、永不消散的親情,長期滋養台灣未曾間斷的反抗壓迫運動,或稱黨外反抗運動。==壯大了民進黨的民主運動,並成就民進黨八年「執政?」!=== 這股巨大、然而無形的親情,源自人類的自然權利,天賦的,普遍存在。===高雄火車站對面騎樓下,冰冷的地板上,老阿祖面前的小塑膠圓盒,就是最有力的証明。===親情的凝聚力與匯集力乃至傳播力,可以感動天地!===誠然不可思議!=== 民進黨如何回饋這股「親情」?=== 制定「無父無母的姓氏傳遞法」,讓兄弟姐妹不同姓,祖孫不同姓,當然父子也不同姓。==初為父母就否定自己的父母、祖先,不管是基於血緣或認養。=== 父子不相認,祖孫難相認,天倫何在? ===這是民進黨的回饋?! ※※※※※※※※※※※※※※※※※※※※※※※※※※※※※※※※※※※※※※※※※※※※※※※※ 親情永不消散 ===長長久久== 無論世間多悲慘=== 多怪異=== 親情是永遠的撫慰者== 導正者=== 親情的光明=== 黑夜不能遮蔽== 旭日、烈日不能替代=== 親情的光明 ===永耀人間===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Lost in the dark of the night. It'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are climbing to the "Light"! For the wretched of the earth. There's a "flame" that never dies. Even the darkest night will end. And the sun will rise. ※※※※※※※※※※※※※※※※※※※※※※※※※※※※※※※※※※※※※※※※※※※※※※※※ To love another person is to see the face of God.    ── Les Miserables ── 再次感謝 Mr. Cameron Mackintosh等。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3

親情(中)

老阿祖坐在冷冷的地板。=== 已經坐多久?===十年、二十年以上?== 我不忍心問。=== 會坐多久或能坐多久?===坐到明年、後年?=== 我或我們的關切所在。 ===希望不受任何干擾,安心坐下去。=== 老阿祖靜靜朝著前方。=== 人來人往的人潮?=== 車來車往的車流?=== 老阿祖雙眼失明。=== 敞開「心眼」,高雄後(火)車站,一覽無遺?=== 或回憶…… 六十三年前,一九四七年,…… 高信義醫師六歲,就在高雄後車站, 親眼目睹 中華民國台灣佔領軍,槍決兩、三百青年學生與社會賢達。=== 「他們」是反抗軍?===已被解除武裝,就是戰俘(Prisoner of war),不送戰俘營?! ===「他們」是叛軍?===都已繳械,不受審判?!== 他們手無寸鐵,手腳被捆綁,不送戰俘營,不送審判,竟然一一被槍決!=== 誰下「槍決令」!===無法無天!=== 高醫師目睹這場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從此,為了公義,扛起十字架!=== 老阿祖也目睹這場屠殺?=== 或許 他的親人在被屠殺之列?== 父親?==公公?==丈夫?===伯、叔、兄、弟?=== 或許 老阿祖也和所有受難者親人,毫無畏懼,挺身為受難者收屍、埋葬。===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之後,全台灣的大屠殺,好幾萬勇者,不分男、女,大部份是受難者的親人,無畏生死、不計後果,為受難者收屍、埋葬,盡人道、孝道,不讓親情斷絕。=== 安弟岡(Antigone)無懼王令,挺身為其兄長收屍。===馬理當(Jacques Maritain)稱其為自然法的不朽英雌。=== 聶政刺殺暴君未果,毀容自盡,以免連累親人,其胞姊聶榮不惜身命,出而相認。===司馬遷特別記載此事,作為千秋萬世的親情典範。 ﹝參考潘明正撰,〝人權之法理基礎〞(1983)頁三十四。﹞=== 親情是道德良知(Moral Conscience)的源頭,激發無畏正氣,為所當為,彰顯自然法。=== 二二八受難者親人,其道德勇氣不亞於安弟岡、聶榮,皆為自然法的不朽英雌或英雄。===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全台灣數十萬青年、壯士,基於道德良知,基於自然權利,並為保護台灣人的自然權利,羣起而反抗侵害者、入侵者(中華民國台灣佔領軍),皆為自然法的不朽英雄典範,其為自然法、自然權利殉道,精神不朽,恒為台灣人的珍貴寶藏。=== 所謂自然權利,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美國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July 4,1776)清楚公開宣示。===自然權利是親情的總源頭。=== 老阿祖沒聽過安弟岡和聶榮,聽過孟姜女,她哭倒了萬里長城。===源於親情,激發自然法的無限力量,天地動容,萬里長城倒地。=== 老阿祖的淚水沒沖走高雄火車站,但洗滌自然法英雄的身上血跡、療治槍傷,並清洗英靈的沾污,所以,老阿祖淚水流盡,眼睛乾枯,眼根損壞,失明。===開了心眼,英靈無處不見。===發出心聲,召喚英靈! 或許 老阿祖只是為了全家人的一口飯。=== 坐在冷冷的地板上。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3

親情(上)

日前(2010.03.30),南下高雄探望老友。==走出車站已午時,就近找速食店。== 途中,騎樓下,一老人家坐在地板上,衣著單薄,赤著腳,前面放置一小塑膠圓盒,我彎身放個硬幣,就用餐去。== 嚼食中,思忖,我放入第二枚硬幣,加起來不到一百元,總該讓老人家飽食一餐!== 飯後,回頭找超商換紙鈔,經過老人家坐處,盒子硬幣快滿了,往前幾步就是全家(Family Mart),買包煙,捏著紙鈔,興奮回頭快步,老人家已不見!?== 怎麼回事?== 老人家回家去了?==該是盒子已滿了!== Marvelous! Incredible!== 該高興!==的確,I was deeply moved!==我深受感動!這輩子第一次,親眼目睹「這種」盒子被硬幣填滿,而且,短短不到三十分鐘! 愛心!自發性親情,由往來路人、過客發出,洋溢在這小盒子,閃耀人性光明!==盒子雖小,至少可裝下六、七百枚十元、五十元硬幣。==每人放一個,要六、七百人!== 應該有人掏出口袋所有零錢,或有人拿出撲滿,傾瀉入盒!==聲音多美,在場的人,應聽得出!== 老人家有點清瘦,第一眼看到她,差點叫出「媽」!==我近七十,她應已上了九十高齡!== 這條街上,可看到四家速食店,日式、美式,大多是二十左右的青年男女進出,他們大概也沒喊出「阿媽」「阿祖」,只是彎腰而已!== 三十分鐘內,老人家的子女媳婿、孫子女、曾孫子女,一下子來了六、七百位?==太不可思議?== 親情,就是這麼自然,彎下腰就已表露無遺!== 老人家,不,老阿祖趕著回家!?==或許,… 老伴,老阿祖,躺在床上,念著她!== 兒孫媳婦,曾、玄孫子女,就在門口,迎著阿祖,替我們喊出憋在心頭的稱呼!==我們就是一家人(We are family). 老阿祖解除全家的愁困,全家歡笑?==但,溫暖,不愁明天在哪裡,應可確定。== 自然不造樊籬,人人心靈可以相通,這是自然法,親情随處可見!== 回程在高鐵自由座上,想著…還是老阿祖,有點心酸,不忍,… 我做我該做的,六、七百人不約而同,做我們該做的,因此,我們不陌生. 高雄真可貴,我衷心祝福高雄人!== 希望媒體記者、政治人物,不去打擾老人家,也希望網友亦如是!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3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鞋以致用或學以致用

鞋子便利行走====破鞋可破邪===鞋以致用===學子去邪(鞋)歸正===學以致用===高中高職學子===利用化學實驗室====檢驗超市大賣場飲料食用油===成分與標示符不符===化學實驗室的設備不齊或未達水準===可請相關專科大學研究所學長協助===如是學子去邪(鞋)歸正=== 學以致用===真正走出校園===執行自然法====建立監視系統 ===來個網路大串連===產生制衡的力量=== 不肖廠商無所遁形====製造飲料食用油成分與標示不符的廠商===其所受罰鍰===官方取9.2趴====其餘歸學子===如此學子=== 不用處處尋破鞋 ===不用枯等22K=== 如是學子去邪(鞋)歸正=== 學以致用===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3

菜脯根罔咬鹹

曾幾何時===問題油水充斥超市大賣場===飲料加塑化劑=== 官方說塑化劑不殘留人身=== 判賠120萬=== 能了 ? ===食用油成分與標示不符===官方說-----------XXXXXXXX==== 官方檢驗合格的問題油水充斥超市大賣場====官方把關不嚴 ? ===不用關說== 當然== 不用監或兼聽==== 何以發現問題 ? ===食主奈之何===建議===呷飯攪鹽== 不沾油水== 作清官 ===作個無畏的食主或施主===或===拿出主人的魄力===菜脯根罔咬鹹===孔老夫子總是配著劍====該執行自然法了=== 菜脯根罔咬鹹====有-- 夠-- 力===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22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馬英九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馬英九主張===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國號===中國的國號=== 在1949年10月 1日===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新憲法===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取代並廢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效行使於中國大陸===迄今==未受有效挑戰=== 所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大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不可置疑===馬英九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以==主張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馬英九的主張===中國國民黨奉陪 ?=== 誰作壁上觀 ? ===我===其他人?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8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真相呢 ?

倒閣不成立==== 因為黨意凌駕民意===這是真相===黨國一體的中國國民黨===黨政軍特一把抓另加龐大黨產====得以操控黨員===所以黨意凌駕民意===這是真相====中國國民黨建構「陷」政架構====並構築殖民體制====掌控和凌駕台灣 ====這是真相===王金平獻身中國國民黨=== 也樂於陷身中國國民黨===這是真相====中國共產黨已逐漸掌控中國國民黨====這是真相===民進黨倒閣不成立===為了突顯這些真相 ?==== 民進黨用心良苦===但是 民進黨沒抓住重點====現前民意要的====是關說和監聽的真相====這些真相== 涉及大是大非===民進黨不能模糊焦點====挖出關說和監聽的真相===才是呼應民意==== 才有能力抗衡中國國民黨==== 解構「陷」政架構===民進黨能給真相嗎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6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民進黨赴陷完成又復陷=== 不信任案(倒閣)不成立=== 不表示雨過天晴===唯 戰鬥感情能不生焉===故而 可共同戰鬥===主張統一===抱著那本淪陷地區的陷法===心中沒有臣服的壓力? ===心中不籠罩著殖民主(colonial power)的陰影?=== 何不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主張獨立===心中籠罩著殖民主(colonial power)的壓力===亟思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主張維持現狀=== 看著青天白滿地紅旗幟===什麼時候 ==什麼地方== 擺 ==完全聽中國=== 國號和旗幟== 不得變更=== 亦完全聽中國===心中不籠罩著殖民主(colonial power)的陰影? ===不思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因此 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即為主張統一、主張獨立 、主張維持現狀的共同課題===當共同戰鬥 ===並拿出戰鬥感情=== 研議===如何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 ===可參考聯合國大會1514和1541 兩決議案===依人民自決原則====有三種途徑或選擇,即: 一. 展現出一主權獨立國家(Emergence as a Sovereign Independent State)。=== 成為一主權獨立國家== 完成獨立建國願望===二. 與一獨立國家締結自由協合(Free Association with an Independent State)。===三. 與一獨立國家結合一體(Integration with an Independent State)。== 併入一主權獨立國家==== 成全統一願望===則,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矣 !===並達到完全自治(full self-government)。===第二和第三途徑或選項,必須經由公民投票(Plebiscite)、公民複決(Referendum)等民主程序完成。===尤其,第三選項,必要情況,聯合國得監督其進行。【參考: UNGA Resolution 1541, Annex, Principles, VI-IX 。】 ====UNGA Resolution 1514,1541===參考:拙文自然權利(四十九) 3.,(五十)-1,(五十)-2.==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5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赴陷 or 護憲

民進黨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旨在赴陷===因為馬江發動九月政爭 ===毀「陷」亂政===民進黨所稱「毀陷」===係依據一中陷法或陷法一中 ? ===民進黨默認==「已經沒有台灣國 ,不能沒有中華民國」的主張===所以不認為==那是一中陷法或陷法一中===但願此次赴陷===得以覺醒== 那一中陷法或陷法一中===剝奪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祝 赴陷成功==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5 a.m.0631

去邪 不用找莊子的破鞋

莊子衣大布而補之,正緳係履而過魏王 。====魏王曰:「何先生之憊邪 ?」====莊子曰:「貧也,非憊也。士有道德不能行,憊也,衣敝履穿,貧也,非憊也。----今處昏上亂相之閒,而欲無憊,奚可得邪?」(莊子山木)==== 真邪=== 莊子著破鞋以破群邪====莊子棄破鞋而奔仙人山====北西東方朔得其破鞋而過朝廷以鎮群邪====南方得其破鞋?====南方濕熱====宜== 赤腳 ==塑膠鞋== 不宜破鞋====塑膠鞋== 臭而不爛 ====南方塑膠鞋勝過莊子的破鞋==== 不用求北西東方朔破邪====今處昏上亂相之閒====丟臭南方塑膠鞋== 去邪====去邪勝過破邪====棄鞋== 去邪====不亦快哉 ====丟臭南方塑膠鞋===赤腳真神仙=== 快哉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4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補破網-----哀 捕破鞋網

看到網==== 目眶紅====破得這--大孔====想要補==== 沒半樣====看到鞋==== 火就大====破得這--大孔====想要補 ====沒采工=====丟 丟 丟====誰辜負我的信賴====誰耽誤我的前途====丟 丟 丟====丟破網====誰辜負我的信賴====誰耽誤我的前途=====看到網 ====火就大====丟破鞋====誰辜負我的託付====誰耽誤我的前途===網破==鞋破===信賴== 前途 ===皆泡沫====如何補===看到網 ====目眶紅===看到鞋 ===火就大====哀=== 捕破鞋網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13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0972才是大烏龍大疏失

被監和兼聽一個月=== 渾然不覺 === 還敢說四個月 ==== 關機關門 === 別關說===度估機===大烏龍vs小烏龍 ===大疏失vs小疏失===誰買單=== The Bumbler or The People ?===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 Alex Pan TheWalker == 2013.10.12

拒馬

大一(1962年)參加普天同慶四海歸心的雙十罄典===蔣介石在台上:----------=== 我站立 ===左前方一撮人 ===早已東倒西歪 ===有男有女===他她們來得早 ===來自政工幹校 ===令人同情===最後 蔣介石在台上呼口號 :---------- ===我們 : xxxxxxxx=== 彼此心照不宣===今年====馬在台上:---------- ===拒馬在台下: !!!!!!!!!!=== 拒馬之外===媽姐 淚滴九點 二趴於地 黨國同罄===拒馬之內 ===---------- vs xxxxxxxxx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the song of angry men!==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0 11

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哀 凌九欺二

絕無監聽 ?=== 一片空白 ?=== 誤打 ? ===誤打也是打 !=== 空白也是一片 !=== 監聽非絕無 !=== 還原真相===哀== 凌九欺二====哀 ==九點二趴===大是大非!!==== 慶罄慶罄慶罄!!!=== 罄矣!!!!!!== Alex Pan TheWalker== 2013 10 10 ==註 : 九== 馬乎 ?=== 二== 馬王乎 ?==哀 == 凌九欺二

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詭譎 覺醒

已經沒有台灣國 ===不能沒有中華民國===詭譎===已經沒有中華民國 ===不能沒有台灣國===詭譎===台灣國尚未誕生===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中華民國即不存在===中華民國==只是中國的國號 ===中國的國號===在1949年10月01日=== 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持 ==已經沒有台灣國=== 不能沒有中華民國 ==詭譎===持=== 已經沒有中華民國=== 不能沒有台灣國 ===詭譎===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論 ===有沒有台灣國 ===有沒有中華民國===亦不論 ===中國的國號=== 是中華民國 ===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All People on Taiwan ===覺醒 ===沒什麼可慶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08

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紅線

一出巷口=== 左邊總是停著一部廂型車=== 車一開走=== 即放下兩個立堆===立堆書寫著 :=== 紅線 小心 拍照 拖吊====這部廂型車是巷口店家的====紅線是店家劃的 ? ===店家面臨台九線 ===前面右方十五公尺有家麥當勞===所以店家面臨的台九線=== 不是私人道路或巷道===店家有權劃紅線 ?=== 有權力者有權劃紅線=== 紅線或潛規則===都以此類推===人民只能望著 : ===廂型車開走 ===立堆警示===紅線 小心 拍照 拖吊===關說和監聽的紅線 ====人民只好如此看待===特權才有權劃紅線 ===不受紅線的拘束====是該嚴格檢驗所有特權和權力的來源===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singing the sound of angry men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10.06

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公然觸怒人民 何罪之有 ?

只監聽一個月=== 而非四個月===這些話== 只能在庭上講===不能公開告訴人民===以免公然觸怒人民===監聽一個月 ===什麼都沒錄===這種事==只能告訴庭上 ===懇求減輕其刑===更不能公開告訴人民===以免公然觸怒人民===公然觸怒人民 ===法無明文禁止=== 何罪之有 ?=== 是嗎?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30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善意 ? 擅意 ?

天聽自我民聽====人民同意證書制作所的總機(0972----) ===我民聽所在====兼聽我民聽以達天聽 ====是善意 ===非擅意 ===達天聽 ? ===擅意踩紅線=== Alex Pan TheWalker 2013/9/30

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掛了

特偵組== Great==格雷特 ===不是格鬥風車 ===是格鬥特雷 ===遭特雷擊中=== 掛了=== 不是打掛=== 雙方叫停===掛了===是掛特診=== 想起曹金生===功在白杉軍===帳掛在國防部===特偵組呢? ==9.2 撑得住? ===天祐台灣==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28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該關門了

特偵組居然監聽人民同意證書制作所的總機===人民同意證書制作所==關機?==該關門了===特偵組== 格雷特 ==Great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28

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功利殺人 ! 慟 張森文先生之逝

謀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合理化===剝奪少數人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正當性何在 ?=== 依據憲法 ? ===那本剝奪台灣人主權的陷法 ? ===美國憲法源自人民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不可剝奪===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I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美國獨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July 4, 1776 )=== 慟===苗栗大埔被強制拆除的張藥房===老闆張森文先生之逝===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21

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比一比

貶-十八趴===九-九點二趴===誰高?==拿尺來===尺呢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16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Once a geometrical time

18 趴該下台 !=== 街上走的=== 多的是18 趴退休公教人員====她他們鞠躬下台== 不殘忍 ===13趴也得下台 ! ==公家銀行退休下來=== 比照領13趴===下台===也不殘忍==== 11趴呢 ? ===每況愈下 ===不下台?=== Once a geometrical time ===不知所云? ====曾-幾何-時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15

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什麼是關說?

孔子說稱子曰。===釋迦牟尼佛說稱佛說。匯集佛說稱佛經。胡人將佛經譯成漢文,亦稱佛經。===然,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佛經是佛說?或胡說?令人起疑。===故而,玄奘入身毒(Hindu) 。===但,胡說較佛說流行,誠非玄奘所料。===關公身首異處,飛身取回。曰 : 還我頭來 !=== 從此,關公所說,不稱關說,而稱聖諭。===故而,子曰佛說胡說關公所說,皆非關說。===什麼才是關說?===那個人說: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是關說?===那個人所稱關說,是監聽而來,證據確鑿。===關說有種種,一如推薦函有種種,大多虛應故事。===關門才說、關機才說,才有真關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關門監聽、關機也監聽,關說證據確鑿。大快人心!=== 監聽合法?=== 有權力才有關說,有權力才能監聽。===惟一切權力來自人民 !=== 關說、關說的監聽===一切攤在陽光下===讓人民檢驗===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13

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有感而言

關說==== 關起來再說 ?==== 殺雞儆猴 ?===== 我要雞腿 ==== 不給 ==== 告你私宰 === 不要以為我會蔡禮等 ===我是保育類====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12

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Google. 讓我好好搬家

無名小站要我搬家,我不得不多貼幾篇文章. 的確, 我無法回答你們的提問,確認不是機械操作. 就如同我無法回答什麼動物,早上四條腿中午兩條腿晚上三條腿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9.04

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十

人是道德主體(Subject of Morality),姓氏與姓氏的傳遞,皆屬道德領域,人有其完整的自主性。因此,「子女的姓氏,從母姓或從父姓」乃至「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皆是道德命題(Moral Thesis),不容許法律或公權力介入或干涉。  簡言之,法律不得凌駕道德。  制定、推動「無父、無母、無祖先的邪惡姓氏傳遞法」,不止誤導法律即道德的錯謬,而且,法律凌駕道德,無視道德的存在,背叛法律應嚴守的本分。如此,強迫道德、強迫自由(Force to be moral,force to be free),不必假藉共同意志(General Will),只要掌握立法機構,皆可以法律形式,任意為之。所謂「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連根拔起。因為此等自然權利的不可剝奪,並非事實不能,而是道德不能,一旦棄守道德,人權名存實亡,男女平權也一起陪葬!  而且,最可悲的,道德淪為法律的階下囚,統治者的自由意志就是法律,依法行政就是道德,守法就是被統治者的道德義務‧盼望聖王或明王出世,成為被統治者的安慰劑,但可能列為禁藥。  現今,統治者高唱庶民經濟,毫不遮掩其視主權者為庶民的心態。庶民經濟進而庶民道德,台灣會走向什麼社會?  尼采(Freidrich W‧Nietzche,1844-1900)指出,西方存有兩套互相矛盾、互相衝突的道德觀念,即貴族道德(a Herren-moral)與庶民道德(a Heerden-moral),也就是貴族或主人倫理(Aristocratic or Master Morality)與庶民或奴隸倫理(Herd or Slave morality)。  ﹝參考潘明正撰「人權之法理基礎」(1983)頁十七﹞  台灣社會是否已存在此兩套不同倫理道德,並由統治者刻意推動?  現今統治者所指的庶民(Herd)未必就是奴隸(Slave)。但是,傳遞家或家族最珍貴精神資產的姓氏(Family Name),一旦被剝奪其主要支柱,父母、祖先,庶民與奴隸已無實質差別,何庸宣布其為奴隸!  而統治者(包括立法者)自可推展其貴族道德,出身高貴,血統純正,姓氏代代延續不絕,他們就是「父母同意」的主宰,永遠的強者,有父、有母、有顯赫的祖先。再加上優勝劣敗的自然律與競爭原理,他們就是永遠的統治階級。  至於庶民,家已分裂,夫妻瀕臨離異邊緣,內鬥不休,優者、勝者與劣者、敗者無實質的區別,兩敗俱傷,永居弱者的地位,能不淪為永遠的被統治者?  台灣走上宇宙守恆律的社會?強者恆強,弱者恆弱。  貴族倫理只論出身,不計行為(deed),是永遠的自我感覺良好者。然而,「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與「自然法與自然報應」,只論行為,不計出身。佛陀一再如是解說。  儘管如此,我這個稱庶民還算受抬舉的人,不會坐視自然權利被剝奪,尤其是自然權利的道德性不容法律踐踏。那麼,所有主權者,應不會坐視主權的流失!  就從「還我姓氏權」起步!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九)

「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此「無父無母」的邪見法律,竟能假藉男女平權的名義,大大方方奪取我家、你家、大家的「姓氏傳遞權」,交給「新生父母」,創造最先進的亞當與夏娃,合法否定其父母、祖先。此邪惡法律的制定者,所謂「立法者」,就此取代上帝?!撤旦也來歸順!? 然而,姓氏並非法律所創設,其傳遞豈容任何法律或公權力介入或干涉! 若因此邪惡的「官?定姓氏傳遞法」,斷絶台灣社會的祖先祭祀,傳宗接代只是歷史名詞。民進黨如願以償「去中國化」,而中國黨樂見其「唯物論的中國化?」。但台灣的完全分裂,從「家」開始,如何終極統一?偉大的民族大義,豈不令人隔海興嘆,可望不可及! 若真要落實男女平權,就應從公共領域先著手,立法委員男女各半,公務員男女均衡,各部會分設男、女首長,依次往上推到頂端,亦應準此原則。 「家」是私人領域,公權力的禁制區,不容侵犯。難道法律能規定,生男不生女,罰,罰到男女均數為止,生女不生男亦同。男女平權!人罰不起,難道由上帝負責?立法者做得到嗎? 不過,這對得「天」獨厚的亞當、夏娃,法定的人類原始父母,可別高興太早!辛苦養育成人的子女,一旦結婚生子,新的亞當夏娃依法產生,你們就能體驗「現在所作,未來所受」。但不要以為我或我們所受,就此煙消雲散,會更難受! 「無父無母」的社會,不必經過三代,倘若初生嬰兒不即時植入血緣基因辨識晶片,亂倫與近親繁殖就無從避免。 植入晶片的人類,已被數位化,姓氏和名字已無任何意義。人就得以編號作為唯一識別,稱其為「人」,未免是負擔。的確,家的姓氏傳遞權被奪取,如同「家」去掉寶蓋,是什麼?人壽降到十歲,女子出生五月,就出嫁,會是這個人類社會的寫照? 我家的姓氏傳遞不容公權力介入!我鄭重宣布:「任何變更一概不承認。」 我尊敬上帝,絶對不造上帝。雖然,立法者的權力,源自我的主權,就此撤銷任何委託。 這些立法者已違背信託原理,背叛了我。雖然,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我只能依靠唯一的筆,宣示我的自然權利,並訴諸公理。(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 ── 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八)

佘老中年喪偶。為了家計,下班後,兼差開計程車。辛苦了二、三十年,四個兒子陸續唸完大學,也各自就業,四年前,兒子一年內都成家,結婚生子。 今年過年前,兒孫媳婦從外地回來團圓。年夜飯後,佘老坐在沙發,喝口茶,看著孫子成羣,活潑蹦跳,喜不自禁! 欣慰中,佘老從孫子互相呼喚中,發覺没有人姓佘!怎麼回事?朋友出國,兒子幫忙照顧孩子?我的孫子誰帶走? 於是,佘老召集兒子,問道:「這些小孩,都不是我的孫子?」兒子齊聲:「都是,如假包換。」 「怎麼没人姓佘!」 「從母姓。」四個兒子異口同聲。 佘老跳起來:「我怎麼不曉得!」 大兒子先開口:「爸,先別急,這是法律規定。」 二兒子:「是啊,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三兒子:「没辦法!」 小兒子:「就是嘛!」 余老大聲:「什麼法律規定!」 兒子又齊聲:「現在法律規定,子女的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 佘老怒責:「不用我同意!」 兒子同時低聲:「不用,爸,你不是父親,你是爺爺。」 爺爺,祖父,「煮父」?被煮掉的父親! 佘老癱在沙發。許久,張大眼睛,喃喃自語:「什麼法律規定,竟然管到我家姓什麼!孫子姓什麼,不用問我這個爺爺?我的兒子又不是讓人招贅!這是什麼世界!那有兒子作掉老子,還於法有據!」 還好,佘老四個媳婦没出來嗆聲:「老頭,不服?就去告,儘管去法院告!」 否則,佘老一定會感受到,「我的深痛」。但我們有同樣的感受,我們的家分裂了,被這條「無父無母」的法律,澈底裂解。 「家」,有形、無形,是人的價值所在。人的起點,不容置疑!人的終點?見仁見智,但不容侵犯,絶對不可置疑! 即使是佛陀,出家成佛,還是回家為父說法,到忉利天為母說法。佛陀大弟子,如舍利弗、大目揵連,都回到本生地,即父母的家,入滅。死,也要死在家裡,夠白了。 [參考:增一卷十五,高幢品第二十四之二,第一經。增一卷二十八,聽法品第三十六,第五經。增一卷十八,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一,第十經。增一卷十九,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二,第一經。] 佛陀為得到燃燈佛(錠光如來)的授記,當下誓願行菩薩道,仍然向燃燈佛提出兩大不得佈施原則,即:(一)不敢以父母,持施與外人。(二)諸佛真人長,亦復不敢施。 父母尊長以及信仰不得作為佈施物或交換利益。 [見增一阿含卷十一,善知識品第二十,第三經。] 尤其,出家人四事依賴在家人供養,飲食、衣服、湯藥、卧具,由在家眾提供。在家眾的家一旦破裂,無力提供四事,出家人只好自食其力,營利謀生,出家意義,即時喪失。 因此,佛陀解說十善,推廣十善行,鞏固在家眾的家,出家眾始無後顧之憂。 現行官(?)定姓氏傳遞法:「子女姓氏,由其父母同意而決定。」推廣「無父無母」的邪見,便利「新生」父母,把自己的父母和祖先姓氏、祭祀信仰,一併當作佈施物,欲交換何物?或欲得到什麼崇高目的?男女平權社會?我們這些祖父母以上的主權,就被排除在此社會外,二、三十年後,這對平權男女,又要被「新生」父母煮掉,排除在此社會之外,不但男女平權社會無實現可能,「無父無母」的邪見社會,會毀滅所有人的權利! 「無父無母」就是邪見,邪見報產生八大地獄。行邪見者下地獄。推廣邪見的人,下阿鼻(無間)地獄。假借、濫用公權力,推廣邪見,並使人行邪見,不知要下什麼地獄? 行惡業得惡業報,此自然法與自然報應,任何人皆無豁免權! 既然持邪見,當然不相信「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若然,就只有老實面對主權者的責難!這是無可逃避的自然法與自然報應!(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 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七)

一旦金輪寶在其停放處移動,聖王即退位。剃除鬚髮,著三法服,出家學道。出家七日後,七寶自然消失。繼承王位者,若不成就十善業功德,七寶不現,世間就無轉輪聖王。 王者不修十善,不視十善為自然法,奉之為正法,不以此正法治世,殺、盜惡行出,人壽驟減至四萬歲。兩惡行漸盛,人壽降為二萬歲。從此,人有壽、夭、苦、樂之別,苦者生邪淫、貪取之心,圖謀他人財物、妻女,因此,貧窮、劫盜、兵仗、殺害更甚,人壽降為一萬歲。又,互相劫掠,為取回失物,將劫掠者送王所,劫掠者不堪承受盜賊之名,遂妄語。妄語一出,人壽減至千歲,又兩舌、惡口、綺語三惡行隨之而出現,人壽再降至五百歲。自此以後,非法淫、非法貪與邪見轉盛,人壽降至三、兩百乃至百歲,佛陀乃出世,世間人壽如是減短,又十惡盛行。十惡行再轉熾,人壽降至最低 ── 十歲,而女生五月,即出嫁。 人壽十歲,世間所有美食,已不聞其名,何況嘗其味!粳糧稻禾成莠草,絲帛綿綢不見,粗麻糙毛成上等衣,地多荊棘,處處臭穢,蚊虻蛇蠍毒蟲遍地,砂石瓦礫、坑坎丘阜遍布,惟不見金銀寶物。 人壽十歲,世間不聞十善之名,十惡當道,修十惡行者受推崇。因此,刀兵劫起,人人手執草木以為戈鉾,相見互殺,七日內,展轉相害。有智者避於叢林坑坎,心生恐懼,遂發不相害的慈善心。七日復出,相見歡慶,倖免於殘殺。於是相約修不殺生,歲數倍增。修不竊盜,又倍增,修不妄語,修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慳貪、不嫉妒,慈心修善,歲數增至萬,再行正見,歲二萬。再修滅三不善行──非法婬、非法貪、邪見,人壽增至四萬歲。更修「孝養父母,敬事師長」,壽八萬歲,儴伽轉輪聖王出世,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人世間雙喜臨門,天上人間加上解脫道重開的超級黃金時代再現。 【參考長阿含卷六,第二分轉輪聖王修行經第二。】 佛陀以閻浮提的十善行具足到十惡行具足,即減劫,和十惡行具足到十善行具足,即增劫,人壽從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遞減至十歲。又從十歲每百年增一歲,遞增至八萬四千歲,解說「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概說人福報的自然法與自然報應。 人壽降至十歲的刀兵劫與饑餓劫和疾疫劫,並非世界末日的來臨。 【參考長阿含經卷二十二,三中劫品第十一。】 器世間或稱經驗世界或現象界有成、住、壞、空的循環。壞劫,即器世間敗壞期間,有因火災而起,地獄乃至梵天皆為大火燒盡,而大火至光音天為際。有因大水而起,地獄乃至光音天為大水沖毀,而大水至徧淨天為際。有因大風而起,地獄乃至徧淨天為大風吹壞,而大風至果實天為際。 大火之起,乃因人世間普行十善,成就十善業,有人得無覺無觀二禪道,倡導世人修二禪,成就二禪者命終生光音天,地獄眾生罪畢來生人間,修二禪命終生光音天,如是畜生、餓鬼、欲界六天乃至梵天,來生人間,修二禪,命終皆生光音天,最後世人皆生光音天,如此,梵天至地獄眾生盡,七日乃出,地獄乃至梵天皆為大火燒盡。所以大火起於二禪的禪定力。 大水、大風亦如同大火之起,皆在十善業的基礎,得三禪、四禪,而由三禪、四禪的禪定力所引起。 【參考長阿含卷二十一,三災品第九。】 心造一切法,二、三、四禪所引起的大火、大水、大風亦能說明自然法與自然報應,然而,三災已超越十善業報,猶不能盡苦邊,免入輪迴,究竟解脫。 十惡的邪惡力量,無能毀滅世間,只是招來無盡苦、無盡的惡業報。佛陀所指的減劫、增劫(合一劫),其善惡業的善惡報,是人類的共同經驗。然因,個人的有限經驗,與有限的共同記憶追溯,視為傳說,甚至神話故事,不離常態。然而,為善或為惡,操之在我,若定調為宿命,究非自然權利主體者的負責態度,能不警惕! 惟十惡報其非人類常識或經驗所及者,如邪見的惡報自然生出八大地獄。而持邪見、推廣邪見、受邪見惡報者,末棃拘舍棃(佛陀在世時,外道六師之一)現今在阿鼻地獄,身出火光六十肘。提婆達多犯二重五逆罪,殺阿羅漢比丘尼與生害意於佛陀,並出佛身血,其身所出火光三十肘,可見,邪見惡報倍於五逆罪的惡報。眼不見為淨? 所謂邪見,即持「無父無母。無善惡業,無善惡業報。」 「參考,增一阿含卷四十三,善惡品第四十七,第二經。長阿含經卷十七,第三分沙門果經第八。增一阿含卷四十七,禮三寶品第五十,第五經。」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 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六

轉輪聖王修十善,成就十善業功德,視十善為自然法,善惡、罪福的衡準,奉其為正法,治化閻浮提人民。七寶相應出現,便利與輔佐聖王,推廣十善,普行於四天下。 聖王以法治化,「不殺生乃至行正見,復教他人,使不殺生乃至不行邪見」,「自行十善,復教他人,使行十善」,成就閻浮提的安和樂利,復得七寶的助益,推廣十善,遍行四天下,成就人類社會難得一見的黃金時代。 聖王天生三十二相,但七寶並非與生俱有或繼承而得。七寶是十善業功德的相應,善業的善報,奉行自然法的自然報應。 三十二相的天生與七寶的相應,即轉輪聖王的明證。不用創天命說或自許真命天子,其乃本身自明(self-evident)。 七寶即金輪寶、白象寶、紺馬寶、神珠寶、玉女寶、居士寶與主兵寶。金輪寶純金材質,天匠所造。白象寶、紺馬寶係通靈神獸。三者皆能飛行虚空,負載聖王,四部兵眾隨行,展現德威,推行十善於四天下。神珠照明如日月。玉女寶伺候如意,居士寶提供無盡財寶,主兵寶統領四部兵眾,軍威盛大。因此,聖王相好、壽長、無病外,有德、有威、有財,治化四天下,不仗兵勢,不仰賴四方諸王、人民的財物奉獻,不需課賦人民任何稅捐。恒常布施,普及四天下。護佑人民乃至禽獸,從不間斷,故稱聖王。 聖王除七寶具足外,其宮殿園林景觀,比照忉利天規格,皆由天神營造。福報之大,堪稱人間帝王頂尖。 相對聖王的福報,閻浮提人民的福報,亦是人間罕見。壽命八萬四仟歲,無疾病。而且,到處自然粳米,無糠糩,具百味,隨取隨生。果樹四處,結實累累,香甜味美,任由擷取。衣樹長出各式衣裳,香樹、鬘樹、莊嚴樹,提供男女衣飾莊嚴品。泉水處處湧出,清甜淨潔。 土地平正,無有荊棘、阬坎丘阜,無蚊虻、蛇、蠍諸惡蟲,無沙石瓦礫,金銀寶玉,遍地可見。樹木長春,枝葉茂盛,無處不有蔭涼,樹下軟草四吋,坐卧行步皆宜。 四時調和不冷不熱。阿耨達池龍王每中夜降雨,週遍林木草地,平均適量,無一處積水,雨過天青,萬里無雲。而羅剎隨時隨地消除排泄物,居家環境不聞惡臭。 聖王與其人民行十善,現世報如此。而且,命終皆生天上。 善有善報,福報無量。奉行自然法,彰顯自然權利,正面呈現其自然報應。 心造一切法,萬法由心造,心由身三、口四、意三具體呈現,心淨則眾生淨國土淨,所以,「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佛陀如是說。 [參考:增一阿含卷十二,三供養品第二十二,第一經。增一含卷十九,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二,第一經。增一阿卷三十三,等法品第三十九,第五經、第六經。長阿含卷十八,轉輪聖王品第三。]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自然法與自然報應──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五)

弊宿王是婆羅門,亦稱梵志,以來世生梵天為終身志業。竟然,持「無有來世,承受今世所作善惡業的善惡業報。」不知置梵天王於何地?又何況父母、尊長?誠有違其職業倫理。古今權勢者畏懼今生所作惡業,來世受惡報,故持此邪見,自欺欺人。惟弊宿知非即捨,善莫大焉! 若部分權勢者,創天命說或接受天命說,以天命自恃,立德、立功、立言,死後必將歸天。乃自居為天,挾其權勢,無惡不作,毫無忌憚,陷天於不義,罪加一等。此等人皆非人天所樂見,有權有勢者,能不警惕! 弊宿先前雖持邪見,仍然認知婆羅門與沙門(泛指佛教與其他外道修行者)有一共識,即十善與十惡乃世間善惡的衡準(Measure)。行善受善報,行惡受惡報,其報應現世可見。王法容或執行有偏差,惟仍不背離此有罪、無罪的衡準。 十善,即不殺生、不盜竊、不邪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不慳貪、不嫉妒與不邪見。十惡則反之。善即不犯十惡,惡即犯十惡。 佛陀宣導的八正道,以正見為前導,正見包涵四項目:(一)有施,有齋,有說。(二)有此世,他世,有父母、有眾生生。(三)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四)世有阿羅漢善到善向,此世、他世作證成就遊。並且於正見四項目作苦、集、滅、道四聖諦思惟,稱無漏正見、無漏思惟。 [見雜阿含第七八四經、第七八五經。] 十善業的正見有二項:(一)有此世、他世,有父母。(二)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 八正道的正見,肯定十善業的正見,稱其為世間法。八正道的正見多出兩項目與無漏思惟(即四聖諦思惟),係以世間善道為基礎,進而出世間,出脫六道輪迴之苦。 十善業、八正道乃至五戒八關齋戒,皆非佛陀所創設。 佛陀不創新,其所有教授(法)與教誡(戒、律)皆依循諸佛先例,即「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因此,世間法,引導世人趣向人、天善道,出世間法,引導人天脫出六道輪迴,盡於苦邊,離苦得樂,苦滅寂靜涅槃,皆是依照諸佛所教授、教誡者。 [參考增一阿含卷一,序品第一] 佛陀所悟的十二因緣法,「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緣起法法說。「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的因緣法。「謂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的緣生法。此等緣起法、因緣法、緣生法,通稱十二因緣法,皆是「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是佛陀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見雜阿含第二八七經、第二九六經、第二九八經。] 因此,佛陀所稱的十二因緣法(或稱緣起法、緣生法),出世間法,此無故彼無,無明滅乃至純大苦聚滅,而行於八正道作四聖諦思惟,出輪迴。以及世間法,十善、五戒,皆非佛陀所創設,皆發現於事實,法如法爾,法不異如,其所發現的事實,完全符合事實。當然,學者可檢驗於事實,證驗其真實可靠性,一如牛頓(Issac Newton)發現萬有引力(Gravity; Gravitivity),不創設萬有引力,其萬有引力原理與法則的正確性,當可檢驗於事實,證驗其真實、可靠性乃至權威性。 五戒、八關齋戒乃至八正道涉及信仰。惟十善、十惡係世間善惡的衡準,不涉宗教信仰,乃人性的要素,關係人類社會的健全發展,誠有探討的價值。故而,引申此十善、十惡為「善惡業,及善惡業報的相應」,藉以連結西方自然法思想(古希臘、羅馬、基督教文明乃至近代自然權利的啟蒙),稱之為自然法與自然報應。(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