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阿含見佛法僧眾------ 詳閱四部阿含經,思惟佛、法、僧眾(三十四)
壹.佛陀-----如來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34)
諸佛常法……善來比丘
長爪外道持”一切不忍”,欲與佛共論。
一切不忍,一切、一切法即一切見之謂,不忍即不受之謂。一切不忍,不受一切法,不見一切法,乃虛無論(Nihilism)乃至不可知論(Agnosticism)之論調。
佛陀正觀五陰無我、無我所,亦不受一切法、不見一切法,然,此乃基於諸行或諸法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之正知正見,而於五受陰,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而非否定諸法與諸見。(註1)
故而,長爪外道向佛陀表明持”我一切不忍”知見,佛即問長爪外道 : 汝言一切見不忍者,此見亦不忍耶 ?
長爪外道言 : 向言一切見不忍者,此見亦不忍。
既然於一切不忍、不受,則無知無見,如何共論 ? 爪外道自繳武器,只有低頭聽佛說法之份。
是時,舍利弗出家受具足(戒)始經半月,住佛後執扇扇佛,作是念
: 世尊歎說於彼彼法,斷欲、離欲、欲滅盡、欲捨。即於彼彼法,觀察無常、觀察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註2)
爾時,長爪外道出家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入正法律,得無所畏。即從座起,整衣服,作禮合掌白佛 : 願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戒),於佛法修梵行。
佛告長爪外道出家 : 汝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分。即得善來比丘出家。(註3)
佛說,汝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分。等同,佛說 : 善來比丘。
皆使求道者當場袈裟著身,頭髮自落,如似剃頭已經七日。(註4)
註解
註1
: 見雜阿含經第75經、第684經。
註2 :
見雜阿含經第969經。又,舍利弗初受戒經半月,得四辯才作證,義理具足。見增一阿含經卷18四意斷品第26之1第10經。
註3 :
見雜阿含經第969經。
註4 :
見增一阿含經卷15高幢品第24之2第1經、增一阿含經卷31力品第38之1第6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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